討論串[新聞] 「監察權歸國會,國會將成怪物」田秋堇:廢監院請從長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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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就是民選監察委員. 而且被推選的人不能加入任何政黨. 退出政黨者五年後才能被推選. 然後院長由監委自己互相推舉選出. 總之監察院如果要保持中立. 監委就不能和任何政黨有任何聯繫. 如果監委在任時被抓包和政黨有任何往來就要嚴懲. 不過如果真要中立. 中華民國總統就必須是虛位. 畢竟是五權分立. 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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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權憲法架構下的監察院本來就應該是民意機構. 由地方議會間接選舉產生. 五院設計是實質兩個民選機構(國民大會本來不算國會). 《憲法》第 九 章:「監察」寫得很清楚. 第 90 條.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第 91 條.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由各省市議會,蒙古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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