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被搶停車位飆罵六字經 法官認「不算無端謾罵」判無罪

看板Gossiping作者 (ayumi)時間13小時前 (2026/02/07 16:35),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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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說過了 早該開啟大罵架時代 這種純法官心證 然後佔滿法庭導致一堆更有價值需要被處理的事情 沒有法官審理 根本浪費司法資源 就兩個人在那邊互罵 到底有三小法益權益的損失啦 然後要一堆法官律師在那邊說文解字 更可悲的是 一群人做下去之後掰出一個結論來 無法複製到其他案件之中 根本不具備任何客觀公平性 那到底在忙甚麼? 這種罪成不成立,唯一就是看法官認不認而已 但我並非是要完全除罪化 我覺得應該要增強舉證責任 譬如一個食品企業被人唬爛有毒 造成實質損失 企業舉證,然後告人 合情合理 一個藝人被人抹黑導致失去工作機會 藝人舉證告人 合情合理 但一個路人 被人靠北兩句 是有三小實質損失啦 有就舉證嘛 至於甚麼心靈受損就別扯了 直接檢察官就可以打槍不受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22.1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70453337.A.90C.html

02/07 16:50, 13小時前 , 1F
不要罵法官檢察官他們都覺得沒事,罵
02/07 16:50, 1F

02/07 16:51, 13小時前 , 2F
到他們你就皮蹦緊一點哦
02/07 16:51, 2F
文章代碼(AID): #1fXlbPaC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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