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男被搶停車位飆罵六字經 法官認「不算無端謾罵」判無罪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14小時前最新作者hamasakiayu (ayumi)時間14小時前 (2026/02/07 16:35),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早就說過了. 早該開啟大罵架時代. 這種純法官心證. 然後佔滿法庭導致一堆更有價值需要被處理的事情. 沒有法官審理. 根本浪費司法資源. 就兩個人在那邊互罵. 到底有三小法益權益的損失啦. 然後要一堆法官律師在那邊說文解字. 更可悲的是. 一群人做下去之後掰出一個結論來. 無法複製到其他案件之中.
(還有175個字)

推噓11(12推 1噓 23→)留言36則,0人參與, 19小時前最新作者kent (大屌肯特)時間19小時前 (2026/02/07 11:18),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黃佳琳. 3.完整新聞標題:. 男被搶停車位飆罵六字經 法官認「不算無端謾罵」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蔡姓男子開車載女友到餐廳用餐,停車場客滿,蔡男在車上等候車位,好不容易等到有客人離場,女友下車指揮停車,後方劉姓男子卻突然搶快停走車位,蔡男不爽下
(還有592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