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男被搶停車位飆罵六字經 法官認「不算無端謾罵」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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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就說過了. 早該開啟大罵架時代. 這種純法官心證. 然後佔滿法庭導致一堆更有價值需要被處理的事情. 沒有法官審理. 根本浪費司法資源. 就兩個人在那邊互罵. 到底有三小法益權益的損失啦. 然後要一堆法官律師在那邊說文解字. 更可悲的是. 一群人做下去之後掰出一個結論來. 無法複製到其他案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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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黃佳琳. 3.完整新聞標題:. 男被搶停車位飆罵六字經 法官認「不算無端謾罵」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蔡姓男子開車載女友到餐廳用餐,停車場客滿,蔡男在車上等候車位,好不容易等到有客人離場,女友下車指揮停車,後方劉姓男子卻突然搶快停走車位,蔡男不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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