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環評法修惡 光電業喊關門或出走
: 其實我覺得真的很怪就是了
: 這次修法要環評的範圍主要有幾種區域:
因為現在光電業者使用的就是這些種類的土地阿
正常好好的平地土地 建商拿來蓋房子 或是養地做停車場 都比做太陽光電板好賺阿
最不值錢的就是那些山坡地跟特農區沒辦法拿來蓋房子的土地
那些土地本來就是便宜的要死 又沒有房地產的開發價值 有人租就要偷笑了
業者如果想要用大片一點的土地的話 幾乎只能靠國有地 公有地 台糖、台肥、台鹽的土地
所以對光電業者來說 這次要做環評的區域 等於全中XD
其實光電業者本來最大的成本就不是那些土地的租金 那些土地本來就沒人想租所以超便宜
需要環評以後 影響業者最大的 就兩件事情 又得搞定環評委員跟專家 本來就已經在塞錢
擺明民代跟機關政府 現在還要多花一筆 另一件事情就是 金流時程
很多開發光電業者並不是真的乖乖開發來賺那個電費 大部分都是開發後轉售給其他買家
再跟銀行搬錢 你多了一兩年的環評期間 就增加銀行授信的時間跟金流的操作成本
這才是這些光電業者的致命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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