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翁曉玲驚呼「大陸人不是中華民國人嗎?」 要大法官被提名人多查論文已回收
※ 引述《judasprist (vaivai)》之銘言:
: 然後 請翁曉玲去找一個大陸人
: 請他拿出中華民國身份證
: 證明自己是中華民國國民吧
: 整天活在法律憲法裡面
: 都脫離現實了
一. 其他貼文質疑,現在美國人沒有英國國籍,
為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會有中華民國的國籍?
這犯了類比的錯誤,你可以拿A來討論,但A永遠不是B,
比如
英國後來承認美國的獨立。請教ROC有承認PRC的獨立嗎?
可見兩者的情況不同,不能直接生搬硬套。
二. 該貼文質疑,希望大陸人能拿出ROC身分證,以證明自己是ROC國民。
這是搞錯,認為一定要有身分證,才有國籍,
嚴格說來,
身分證是表示你既有國籍,也有戶籍,
而沒有身分證呢...
有可能是有國籍,只是缺戶籍。
你一定忘了前例:蕭美琴。
忍不住嘴一下,
你是中國人吧?勸你不要再假裝自己是台灣人了,
證據:
你 說 < 身 份 證 >
不好意思,
我們台灣人是說 < 身 分 證 >
不信,請你立刻看你自己手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
你 露 餡 囉~
三. 說到底,這是法理與現實的爭論。
現實上,PRC當然是獨立國家,所以其國民想擔任外國的公職,
高機率要先放棄PRC國籍,相信哪怕是想當法國的公職也是要放棄的。
但從法理上,PRC對ROC來說,是國家嗎?
我就簡單問:
討論主體的兩位主角,她們當時進入台灣時,是用什麼證件來證明其身分?
我記得好像叫
大 陸 居 民 往 來 台 灣 通 行 證
這個名稱明顯就是在法理上,把PRC人當成ROC人,
只是住在大陸地區(缺台灣地區戶籍)而已。
我知道這時你八成會嘴硬:我哪管那麼多,反正PRC就是國家。
這時,為了確認你是法理派還是現實派,
我忍不住要問你,你是否認為:
舊金山和約日本只說放棄台灣主權,並沒說轉讓給ROC,
所以哪怕ROC明明現實上統治台灣,ROC仍沒有台灣主權。
(至少議定和約時的1950年代)
我不知道你的答案是什麼,但我只勸你一句,
如果你曾企圖利用法理來主張台灣主權未定論,
那在這個爭論上,你就不要突然轉成現實派,
一下法理派,一下現實派,
這種行為,一般我們叫雙標,很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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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20.10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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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這當然就是最真實的答案,
不過這樣直接掀底牌,就沒意思了,
我比較喜歡逐條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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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在共產暴政淫威下,可能不敢講真話,
一旦喊出我也是中華民國人,大家都中華民國人,
他可能就會被自殺... 請體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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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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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不知道耶,
這種事,沒問,哪知道,什麼都有可能。
說不定他真的會說 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但也同時是中華民國人。
既然我們可以是中華民國人,也是烏克蘭人,
馬龍這樣講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總之,不問不知道。
我建議你去問,畢竟是你提出來的,拜託自己的提案自己去執行,
不要賴在我身上。
如果你不去問,那就表示你不敢面對真相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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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oslaa (101.12.20.101 臺灣), 12/12/2024 12: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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