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新北市衛生局故意隱瞞民眾未違規的證據

看板Gossiping作者 (sennin32)時間1月前 (2024/03/07 19:11), 1月前編輯推噓77(891236)
留言137則, 102人參與, 1月前最新討論串1/4 (看更多)
我在去年中左右突然收到新北市衛生局的文,說我在網路上販賣電子菸 先科普一下,菸害防制法在民國112年2月15日修法生效後,電子菸全面違法 本人當然覺得莫名其妙,幾百年前賣的東西,早就沒在搞了 就回覆說那個帳號已經沒在使用,也不太記得密碼存在哪台電腦 過兩個多月後收到一張20萬的裁罰,證據只有幾個網頁截圖 我當然不服,就把所有舊電腦都挖出來找,終於找到帳號密碼 登入後,我記得是在3月底左右,突然一堆人私訊問要買電子菸,還有下標的 但早沒用了,當然沒人回覆也沒人出貨給那堆釣魚仔 我把帳號裡的資料全部截圖當證據申訴、訴願,不過都被打槍,意料之中 但我在猜他們一定知道我根本沒在用那帳號,為什麼呢,後面再說 於是我寄信去PCHOME,要求調閱相關文件 收到PCHOME的文件後,我確定新北市衛生局知道那帳號根本沒在用 因為PCHOME確實按照新北市衛生局要求,把相關資料都提供過去 明顯新北市衛生局承辦人員知道根本無法只用那幾個網頁截圖罰錢 連他跟PCHOME調閱資料時,也知道只有公開網頁的截圖是涉嫌販賣 需要更多資料來證明我是在修法後賣的,例如修法後確實有販售或是還有在維護頁面等 而從PCHOME回復給新北市衛生局的文件,三個商品都是2019年7月14日上架 僅有五筆成交,日期為2019/7/18 2019/7/23 2019/8/3 2019/8/4 2019/8/12 結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的裁罰書裡,把這份證明我根本沒在用那帳號的證據拿掉 且該調閱個資的文件,明確說明要求從本人帳號註冊到112年7月15日的資料都要提供 但該法是112年2月15日才生效,調閱不限範圍個資的行為顯然逾越菸害防制法之授權 所以我今天已經到警局針對非法調閱逾越法律授權的個資提告 到檢察官時會再要求加告刑法138 為什麼我事先就知道申訴跟訴願都不會過呢 因為在北高行109年簡上49那個案件我勝訴後,就已經聽到衛生局裡有人在散布我的個資 並辱罵本人不乖乖繳罰款,跑去打官司害他們業務增加,且公家機關打輸官司很丟臉 這次拿著2019年的資料,用2023年才生效的法律來裁罰 八成就是要報復,故意找市民麻煩讓我搞這堆文書來回還要跑法院 反正扣完錢找完麻煩,老百姓損失慘重 最後官司打贏提國賠,一句機關裁量權,一毛都不用賠 上次散播本人個資,我只有人證,拿他們沒皮條 終於這次用紙本公文留下犯罪紀錄,承辦八成沒想到我會去跟PCHOME調閱資料,ㄏㄏ 另外,上次是一審衛生局敗訴後對我強制執行,我一萬元被扣好幾個月,一毛利息沒賠 這次是我一提告就強制執行,20萬大約一年後才拿得回來,光利息我就得損失一萬 以下是在裁處書中被新北市衛生局消失的文件 https://i.imgur.com/DZcgLC4.jpeg
https://i.imgur.com/SenLNR0.jpeg
https://i.imgur.com/Y1LWemJ.jpeg
https://i.imgur.com/wOwCx91.jpeg
https://i.imgur.com/INg8PdG.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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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9:12, 1月前 , 1F
市長去選總統了
03/07 19:12, 1F
市長會白髮人送黑髮人就是現世報而已

03/07 19:12, 1月前 , 2F
找記者比較快
03/07 19:12, 2F
找立委議員都沒用,鳥都不鳥,只說自己去打官司 從前幾年一直違法裁罰被法院頻頻打臉時,有一兩個立委質詢,機關也沒在鳥

03/07 19:13, 1月前 , 3F
不然換個地方告
03/07 19:13, 3F

03/07 19:14, 1月前 , 4F
說你有就有=.=
03/07 19:14, 4F

03/07 19:16, 1月前 , 5F
如果他都這樣誣賴你了也找政風檢舉承辦
03/07 19:16, 5F

03/07 19:16, 1月前 , 6F
(套個莫須有的罪名)他應該也會很有感
03/07 19:16, 6F
100%沒用,這個案子經過新北市衛生局>新北市政府>衛服部 跟誰檢舉都沒人會屌我,這次我終於拿到承辦違反個資法的證據,直接提刑事告訴 五年以下有期,公務員假借職務之便,加重1/2

03/07 19:17, 1月前 , 7F
國賠有時效喔 你要先提
03/07 19:17, 7F
提了也沒用,他們就主張是職權判斷的範圍,即使同樣的事情一直敗訴,也一毛都不用賠

03/07 19:20, 1月前 , 8F
我只能說 公務員不會這麼閒故意搞你,
03/07 19:20, 8F

03/07 19:20, 1月前 , 9F
上班看盤時間都不夠了
03/07 19:20, 9F
因為我上次害他們很不閒,所以我才說有大學同學跟我說 他們因為覺得我浪費他們時間,所以在裡面罵我 其他噁心事還多的是,例如想透過我同學,騙我去罵他們配合的律師,讓律師來搞我 (同學是北大法律,他一堆同學在各公家機關當米蟲)

03/07 19:20, 1月前 , 10F
共產國家
03/07 19:20, 10F

03/07 19:21, 1月前 , 11F
祝你成功
03/07 19:21, 11F
官司根本不可能輸,但是官司打贏,不等於我沒損失 現在都還沒開庭就已經搞快一年了,加上被扣的錢的利息,還有文書、交通往來 粗估我沒請律師這件也要白虧10萬左右

03/07 19:22, 1月前 , 12F
看戲
03/07 19:22, 12F

03/07 19:24, 1月前 , 13F
猴猴做代誌
03/07 19:24, 13F

03/07 19:25, 1月前 , 14F
這麼惡意的擾民居然都不會怎樣,綠共
03/07 19:25, 14F

03/07 19:25, 1月前 , 15F
政府真的很屌
03/07 19:25, 15F
跟你說一下,藍綠都有份 新北 > 藍 衛服部 > 綠

03/07 19:27, 1月前 , 16F
你沒下架嗎?怎能下標?
03/07 19:27, 16F
沒啊,2019又不違法,我怎麼會想到後來修法 你看一個月才賣5個,我當然就直接不鳥了 修完法我也不可能記得我曾經用過哪些平台 修法後去檢討老百姓過去的網路足跡,跟香港國安法87%像

03/07 19:27, 1月前 , 17F
可憐 政府跟公務員真的帶頭作亂
03/07 19:27, 17F

03/07 19:28, 1月前 , 18F
解繳的銀行手續費不能國賠嗎
03/07 19:28, 18F
裁判費、手續費根本都不是主要損失啊 重點是他們這樣搞,他們寫文有錢賺,我是虧自己的時薪在寫文 搞一次一兩年,中間光寫文損失的工作時間就不知道損失幾萬

03/07 19:29, 1月前 , 19F
你做了什麼 人家沒事幹嘛硬要弄你
03/07 19:29, 19F

03/07 19:29, 1月前 , 20F
沒人會這麼閒
03/07 19:29, 20F
因為我108年那時後不繳罰款去打官司,搞得他們很不爽 我聽到的理由是因為業務增加要加班

03/07 19:29, 1月前 , 21F
你都願意花1000聲請停止執行了 在花一
03/07 19:29, 21F

03/07 19:29, 1月前 , 22F
千討損失應該不過分吧
03/07 19:29, 22F
問題是最後會說那是他們職權的判斷的範圍,不違法,所以不用賠 但事實上老百姓損失兩年時間搞這種東西,隨便打個文也花上一兩天 加上其他一堆鳥事都是無法提出明確損失 例如我因為這一連串的事情搞到去看精神科拿安眠藥,法官直接問說要怎麼證明兩者相關 然後為了這件事,這幾年跟家人吵架N次,這幾年長期處於心情極差的狀態 家人覺得不要跟政府作對,被找麻煩就花錢了事,每次都大爆吵 你說我怎麼拿著實質證據證明這種無形的損失? 所以根本拿不到賠償,上次勝訴裁判費兩千塊我也沒去討 媽的我花一天跑去那邊填單子,油錢停車少說也一兩百,還損失一天工時 是要討啥毛線

03/07 19:34, 1月前 , 23F
小草乖乖吞下去
03/07 19:34, 23F
我投廢票,不要扣帽子謝謝,如果當時這件事是台北市政府,我就換罵台北市政府

03/07 19:41, 1月前 , 24F
(′・ω・‵) 祝你順利
03/07 19:41, 24F

03/07 19:47, 1月前 , 25F
主要是沒有下架吧!修法前上架,不代表不下
03/07 19:47, 25F

03/07 19:47, 1月前 , 26F
架就可以在架上放一輩子
03/07 19:47, 26F
你這跟香港國安法很像喔,老百姓一定要記住自己在網路上所有的足跡 修法後得自主移除與當今法律衝突者,不然就是違法 不過如果你的說法成立的話,衛生局怎麼不敢提供一下PCHOME的回函呀?
還有 79 則推文
還有 32 段內文
03/08 08:54, 1月前 , 106F
03/08 08:54, 106F

03/08 08:55, 1月前 , 107F
條文有提到不能廣告和展示,應該是這樣被
03/08 08:55, 107F

03/08 08:55, 1月前 , 108F
罰吧
03/08 08:55, 108F

03/08 08:57, 1月前 , 109F
針對展示和廣告的部分呀 #1bwUajiS (Go
03/08 08:57, 109F
那也得修法後還有持續行為 我就說了,那個帳號只有2019年7.8月有動過兩個月 那三個商品在2019/7/14上架後,也沒再編輯過 後來所有訂單都是因為超過時間被取消,是要用那個帳號展示廣告啥? 像我前面說的,今天要是彩券突然被禁止,是不是過去倒掉的彩券行要趕緊回去檢查 以前租過的店面扛棒海報有沒有拆乾淨? 新北市衛生局開罰這麼有道理,怎麼藏文件啊?

03/08 08:58, 1月前 , 110F
真的幹他媽垃圾機關
03/08 08:58, 110F

03/08 09:08, 1月前 , 111F
確實有店家廣告沒轍被開罰的案例喔
03/08 09:08, 111F
拿出來看看,你說廣告,是不是還有在持續付錢?

03/08 09:09, 1月前 , 112F
依據行政自我拘束原則,這個標準要延
03/08 09:09, 112F
什麼狗屁原則,我就問你大四的時候有沒有本事考高中數學 連你連續苦讀三年的東西,四年都可以忘掉一大半,我只用兩個月的東西 你他媽要求我過四年還記得? 這麼有道理,藏三小文件?

03/08 09:12, 1月前 , 113F
03/08 09:12, 113F

03/08 09:13, 1月前 , 114F
抽菸bad
03/08 09:13, 114F

03/08 09:14, 1月前 , 115F
加油
03/08 09:14, 115F

03/08 09:21, 1月前 , 116F
哇靠 你瘋狗到被公家機關個案針對
03/08 09:21, 116F

03/08 09:21, 1月前 , 117F
這麼狂
03/08 09:21, 117F

03/08 09:25, 1月前 , 118F
加油 這種公務員就該被教訓 等你好消息
03/08 09:25, 118F

03/08 09:57, 1月前 , 119F
非法調閱法律授權的資料你真的理解ㄇ
03/08 09:57, 119F
我沒說不能調,我是說他調的範圍超過菸害防制法的授權 菸害防制法有說可以調,但跟電子菸相關修法是112年2月才生效 為了調查我修法後有無違規,去調我生效前的資料???調完藏起來?

03/08 09:57, 1月前 , 120F
支持
03/08 09:57, 120F

03/08 09:59, 1月前 , 121F
陳列就不行了,請看法條,而且你沒
03/08 09:59, 121F

03/08 09:59, 1月前 , 122F
下架等於行為的延續,罰你剛好而已
03/08 09:59, 122F
所以你覺得港版國安法要求人民審查過去在網路上的言論合理囉? 這麼合理為什麼要藏文啊? 媽的咧,誰記得四年來在哪邊貼過,就現在我已經在打官司了 我也不確定會不會他們哪天又翻出哪個已經沒在用平台說我在賣 根本記不住好嗎.zZ 你知道文到之後我花多久才找到嗎?操 我新電腦連那個帳號是用哪個mail登入的都不知道,我本來就是在各種平台上賣東西 國內沒幾個,但國外至少1.2十個,為了避免關聯帳號,都要獨立一台電腦/手機/平版 所以我一人公司,但是有在用的手機電腦加一加一直都大約十台上下,每台登不同帳號 像這種上架一個月才賣5個的地方,瀏覽器一個x按掉就說掰掰,誰會特地記四年啊? 最後我把舊硬碟舊電腦全翻出來找,在一台2012年的macbook air裡找出帳號密碼,幹

03/08 10:00, 1月前 , 123F
這個雖然勉強說是持續展售不過沒有交易意
03/08 10:00, 123F

03/08 10:00, 1月前 , 124F
圖證據不足可是新北不意外
03/08 10:00, 124F

03/08 10:10, 1月前 , 125F
高調
03/08 10:10, 125F

03/08 10:44, 1月前 , 126F
o_0
03/08 10:44, 126F

03/08 11:52, 1月前 , 127F
03/08 11:52, 127F
※ 編輯: sennin32 (1.163.98.233 臺灣), 03/08/2024 11:58:27

03/08 12:19, 1月前 , 128F
知法玩法就公務員閒閒沒事啊
03/08 12:19, 128F

03/08 12:25, 1月前 , 129F
高調
03/08 12:25, 129F

03/08 12:37, 1月前 , 130F
噁心欸
03/08 12:37, 130F

03/08 12:56, 1月前 , 131F
拍拍
03/08 12:56, 131F
※ 編輯: sennin32 (1.163.98.233 臺灣), 03/08/2024 13:17:17

03/08 13:06, 1月前 , 132F
高調
03/08 13:06, 132F

03/08 13:06, 1月前 , 133F
展示廣告也不行吧 沒有把東西下下
03/08 13:06, 133F

03/08 13:06, 1月前 , 134F
來本身就是你的問題了,不是嗎?
03/08 13:06, 134F
那我就問你怎麼下?怎麼下?怎麼下? 幹,四年前的事情,早就沒用那帳號,現在變違法 我就問你你有什麼本事可以他媽的記起來四年前用過一個月的帳號 我現在已經在打官司了,我照樣不能確定是不是有遺漏的刊登沒刪 因為根本忘。光。了。 聽懂沒?忘。光。了。 操他媽記住四年前的事情這麼簡單,請問你學測指考有沒有考滿分? 99.99%的人連續背三年的東西都記不住,卻要我過四年記住一個只用過一個月的帳號? ※ 編輯: sennin32 (1.163.98.233 臺灣), 03/08/2024 13:20:51

03/08 15:13, 1月前 , 135F
03/08 15:13, 135F

03/08 15:30, 1月前 , 136F
置板凳
03/08 15:30, 136F

03/09 08:43, 1月前 , 137F
台灣公務機關濫權意外嗎?
03/09 08:43, 13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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