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中妹遭「拖進暗巷」性侵!高雄洗車工認罪 法官竟判無罪
刑事訴訟法第156條
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
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
與事實相符。
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者,應先於其他事證而為調查。該自白如係經檢察官提出
者,法院應命檢察官就自白之出於自由意志,指出證明之方法。
被告未經自白,又無證據,不得僅因其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而推斷其罪行。
這就是為什麼被告的自白不能作為有罪判決的唯一證據
因為自白或者口供不是在法官面前作成的
就算有錄影你也不知道按下錄影鍵前嫌犯是否已經NG被痛揍了幾次
甚至有可能小弟信誓旦旦是自己幹的
其實是幫老大頂罪
不過我是沒想到都2024了還有警察在搞這招
就算沒請律師也有公設辯護人
這樣搞一下子就穿幫了
彷彿又回到警總時代的感覺呢!
※ 引述《jk182325 (追加鰹魚)》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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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妹遭「拖進暗巷」性侵!高雄洗車工認罪 法官竟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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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一名高二女學生清晨5時許出門上課,卻在途中被男子拖入暗巷性侵。警方循線後,
: 逮捕到一名黃姓男子,對方也自白認罪。沒想到案情大逆轉,法官卻判處黃男無罪,因發
: 現警方有逼供嫌疑!
: 判決書指出,被害女高中學生事發當天正準備搭車上學,怎料清晨5時45分許,走在凱旋
: 捷運站附近人行道時,突然被一名男子騎車撞倒,隨後被對方壓在地上,並被擒抱拖到暗
: 巷侵犯。
: 男子穿著黑衣黑褲,戴上工業用白手套,犯案後還特地變裝,專挑落單女子下手。警方調
: 出監視器畫面,循線逮捕到一名黃姓洗車工,並隨後查獲作案用的棉布手套、變裝後的衣
: 物,聲押黃男獲准。
: 黃男遭捕後自白認罪,遭羈押5個月,以30萬元交保,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但他在
: 開庭時翻供,並指控警方以「不認罪家人都會被帶回,一定會被羈押,關起來」、「我跟
: 你講坦白一點,你們都不承認沒關係,最好,你們3個檢察官百分之百會把你們押起來」
: 等語誘導認罪。
: 黃男直言,因為警方向他保證,只要承認罪刑,「這樣我跟家人就不會被羈押了」,所以
: 才會自白。對此,法官審酌後認為,黃男在複訊時答不出犯案、逃逸的細節經過,更講出
: 與事實不符的情節。
: 另外,黃男機車外型雖和犯嫌機車相符和,但嫌犯的擋泥板明顯破損,車頭燈還有橫條反
: 光貼紙,但黃男的機車卻無這2項特徵,以及女學生描述嫌犯身高165公分至168公分左右
: ,但黃男身高180公分,讓法官認定不能排除另有其他人犯案,最終判決黃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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