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Dcard二度遭搜索!律師陳宗元批「學臉書真的白目」:看來要排隊搜索了

看板Gossiping作者 (尋)時間4月前 (2023/12/19 21:30), 編輯推噓2(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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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我想在看板回應一下~雖然我已經卸任了。 : 雖然寫這樣也不一定會讓多數閱聽者看到。 : 如果板主覺得不適合,再麻煩板主處理。 : -------------------------- : 哪裡來的勇氣? : 報載陳宗元律師在臉書上對於DCARD網站遭到搜索一事, : 質疑平台「哪裡來的勇氣拒絕檢警的要求」, : 並表示「不曉得這家公司的法務到底是幹什麼吃的?」。 : 身為曾經擔任PTT法務站長的我, : 曾經用PTT顧問身分出席公聽會、反對數位中介服務法的我, : 身為曾與 DCARD 法務站在一起捍衛網路言論自由的我, : 身為在PTT站長任內多年來也一直拒絕檢警調閱資料、 : 要求法院令狀的我, : 身為一個沒有擔任過檢察官的純律師的我。 : 必須回應。 : 這個勇氣,應該就在於捍衛使用者的言論自由等權利, : 在捍衛人權,在爭取必要的正當法律程序, : 也在於這數年來平台與檢警不斷對話、討論, : 才漸漸取得的成果…。 : 又,我印象中DCARD的法務長, : 她也是律師, : 以我認識與猜測, : 她的勇氣可能還來自於律師與公權力抗爭的天職, : 這個勇氣是必須要有的,天職賦予的勇氣。 : 陳大律師不曉得 DCARD 法務到底是幹甚麼吃的?我知道。 : 因為我過去用律師身分擔任 PTT 法務站長時, : 就是拿上面那些勇氣,吃飯、呼吸。 : 跟大律師報告我個人經驗, : 就我所知, : PTT一向重視兒少權益, : 也與 165 長期合作反詐騙。 : 但除了與兒少相關案件是法律明文規範所以PTT依法提供資料外, : 其他刑事案件,當檢警辦案要求提供資料, : PTT就要求法院令狀。 : 即使與165合作先行凍結疑似詐騙者的帳號功能時, : 也一定要法院令狀才會提供資料。 : (我過去是傳真、寄發檔案都可以) : 這樣的作法, : 是經過數年,甚至十年的努力跟溝通, : 我個人就經過非常多的電話聯繫,跟檢警溝通、討論, : 甚至當時也曾以PTT站長身分與高檢署的長官報告過, : 如此才慢慢爭取到的成果。 : 在過去討論假訊息的防堵等各種議題, : PTT與DCARD一起主張馬尼拉中介者原則時, : 也仍然如此主張、進行。 : 這背後的原因在哪裡? : 在於我們認識到還是有相當的使用者擔心, : 如果平台都因為警察一紙函文就輕易把使用者資料奉上, : 言論自由等人權會不會被公權力恣意壓迫? : 並且,這樣的擔心不是沒有過去的歷史脈絡當基礎, : 這樣的擔心甚至刻在台灣人的基因裡。 : 而我的經驗, : 現在的檢警雖然有時需要花時間溝通, : 但大多數時候體諒憲法保障人權的概念, : 會出示法院令狀,無論是調取票還是搜索票, : 出示以讓平台來配合提供, : 我個人就看過許多張法院令狀。 : 不管其中的法律依據為何? : (PTT性質上還有學術自由問題,與DCARD有些微不同) : 身為曾經為網路平台無償付出多年的我, : 都很感謝檢警願意提供法院令狀。 : 勇氣,就在這裡。 : 甚至這樣的勇氣, : 已經為我們爭取來相當多的默契。 : 這樣的勇氣會在我們法務律師的身上, : 繼續跟我們一起吃飯、穿衣。 : 就算大律師不知道這勇氣的來源, : 我們還是會繼續秉持這樣勇氣。 : 最後,就我所知, : DCARD不是見到法院搜索票還拒絕, : 我有看見幾個報導有做相當的澄清。 : 但有法院令狀後的作法不在我這篇文章討論內, : 併予說明。 曾經我也是站在原PO的立場,高喊著人權、正義、勇氣的口號 但因緣際會進入司法實務界後 有了一些新的想法,也在這邊分享一下,這沒有誰對誰錯,就是價值選擇而已 隨著時間的推移檢警的權力一直逐漸被限縮,不是被直接拔掉, 或是設計出一堆程序要遵守, 從人權角度當然是非常好,但苦果就是,偵查程序變得極為冗長, 尤其現在詐騙案件暴增,直接就是癱瘓給妳看, 很多證據是有時效性,就拿對話紀錄來說,很多案子是花了一堆時間申請 結果最後往往都是,太久囉,紀錄已經沒有留存了 現在犯罪集團這麼猖獗不是沒原因的 因為檢調的武器又舊又不斷被NERF 每當要強化的時候,就會有人高舉人權的大旗開始揮舞 立委也非常樂意修法削弱檢調的能力(至於為什麼,答案很明顯) 但妳把貓的爪子都磨平了要怎麼抓老鼠? 很多人被民粹帶風向,就會忽略這個道理,只會怪貓太爛 別忘了,罪犯也是人,他也享有人權大幅提升的利益 站在道德至高點講的話總是最漂亮 所以檢調的弱化,誰才是最大贏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89.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2992623.A.4EC.html

12/19 21:33, 4月前 , 1F
認同推 保護罪犯真的很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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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36, 4月前 , 2F
通常刑事部分,很多平台還是願意合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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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36, 4月前 , 3F
多拿不到都是民事。而且說真的,詐欺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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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37, 4月前 , 4F
都不是"難以偵查",而是"犯罪成本過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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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詐欺根本不可能只會騙一件。10件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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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37, 4月前 , 6F
有一件對方有保存對話,直接判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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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38, 4月前 , 7F
考量成本,詐欺犯說不定又變回小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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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39, 4月前 , 8F
當然如果你是認為10年還不夠重,希望能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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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件裡面,成案5件,合併50年,執行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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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39, 4月前 , 10F
經驗談跟妳說 難以偵查一定包含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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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0, 4月前 , 11F
,這個在來談。但目前光一件都不夠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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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0, 4月前 , 12F
方當然肯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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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0, 4月前 , 13F
一定在內,但並不是"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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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0, 4月前 , 14F
我當然知道隱私會增加蒐證難度。但是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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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1, 4月前 , 15F
目前最大問題就是"太好撈了"。幾百、幾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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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1, 4月前 , 16F
現在九成根本都抓不到上游 妳刑期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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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1, 4月前 , 17F
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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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1, 4月前 , 18F
那種平台亂桶別人都不用負責任更何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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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1, 4月前 , 19F
是事關要緊的詐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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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1, 4月前 , 20F
、幾億,換三年、五年,連要10年都難。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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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2, 4月前 , 21F
天18歲進去,23歲修煉出關,片進去30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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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2, 4月前 , 22F
來當大魔王。說不定對方三輪賺的比你這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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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3, 4月前 , 23F
子更多。至於沒用?今天一個18歲青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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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3, 4月前 , 24F
他說,你當車手,下次出來可能就30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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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3, 4月前 , 25F
你覺得沒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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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4, 4月前 , 26F
退一步說,就算真沒用,關起來也當不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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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5, 4月前 , 27F
手不是?下次出來,想到只是分個十幾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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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5, 4月前 , 28F
要被關10幾年,對方還會想當車手?勉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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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5, 4月前 , 29F
次當主謀,直接關到50歲。50歲出來,整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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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1:46, 4月前 , 30F
世界都不同了,到處都AI。他要如何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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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2:09, 4月前 , 31F
案由拿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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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2:33, 4月前 , 32F
詐騙這麼嚴重那應該是立特別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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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2:34, 4月前 , 33F
而不是把現在的法定程序當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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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2:44, 4月前 , 34F
自古以來永遠都是暴衝的國家機器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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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2:45, 4月前 , 35F
重罪犯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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