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老翁臨終前「眨眼」變更受益人 保險公司拒賠三千萬元敗

看板Gossiping作者 (人間不信)時間5月前 (2023/12/09 13:59), 編輯推噓8(917)
留言17則, 13人參與, 5月前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137 號刑事判決 https://reurl.cc/DoagGd 根據判決書 要保人原先是爸爸 被保人是女兒 家屬是將要保人變更為女兒 並沒有文中所提變更受益人且因父親死亡獲得3045萬理賠金之事 ※ 引述《egnaro123 (原po是大叔)》之銘言: : 中時 : 袁庭堯 : 老翁臨終前「眨眼」變更受益人 保險公司拒賠三千萬元敗訴 : 薛姓老翁肝癌末期重病臥床,找來兒女、兒媳和保險業務員,透過「眨眼」的動作, : 指示業務員將保險受益人從自己改為女兒,事後女兒獲取3045萬理賠金, : 但保險公司認定詐保拒賠還提告。高雄地院法官認為,薛翁當時意識仍清醒,「眨眼」有效,法官因此認定罪證不足,判薛翁家屬及保險員4人無罪,可上訴。 : 2018年8月某日上午,薛翁因肝癌四期住院,2天後情況急轉直下,意識模糊, : 昏迷指數只剩3至5分。由於薛翁生前投保一份價值高達3045萬元的保單, : 家屬緊急找來薛翁投保的徐姓保險員,眾人在病榻前, : 將「受益人暨要保人資料變更申請書」、「保戶親訪表」上,由薛翁女兒在新要保人欄位簽名,薛翁兒子、兒媳則擔任見證人並簽名。 : 最後,眾人抓著薛翁的右手,在相關文件上蓋指紋授權變更保單受益人為薛翁女兒。當晚11點,薛翁在家屬同意下出院,經由救護車送回家後斷氣。 : 保險公司事後審核該份保單,認為薛翁當時已陷入昏迷,更改保險受益人不是出於他的本意,不但拒絕理賠,還對薛翁兒女、兒媳、保險員提告偽造文書罪。 : 開庭時,薛翁女兒辯稱,爸爸生前2天就就同意變更保單,過世前只是補簽名而已。其餘家屬則說,當時只是在場見證、簽名。保險員也強調,薛翁當時意識仍清醒。 : 薛翁女兒還說,自己單身未嫁且一直照顧爸爸,爸爸生前就想把保險理賠金送給她,過世前1個月就曾找來業務員,但事後因缺少簽名,又再回到薛翁家中補簽。 : 業務員表示,當時薛翁雖無法言語但意識確實清楚,問他是否同意變更,他還點頭回應。由於當時薛翁已無法簽名,眾人在他同意下協助按手印蓋章。 : 徐姓保險員強調,薛翁當時戴著呼吸器沒辦法說話,但意識是清醒的,他告訴薛翁,若想表達「是」就眨眼二下,若想表達「否」就用眼球左右移動。 : 他確認過薛翁意識清楚後,就問「是否可以請家人協助他蓋手指辦理要保人變更為女兒?」,薛翁立刻眨眼。 : 法官認為,依據醫生判斷,薛翁昏迷是往生前下午時的判定,變更保險受益人是上午發生的事情, : 仍有一定意識,相關事證難以認定薛翁兒子4人有詐保犯行,最後判4人無罪,可上訴。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1209001656-260402 : ---------- : 為何要需由自己改為女兒? : 自己不是就視為遺產,再做分配嗎? : 或是寫女兒話,可以免去遺產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4.28.200.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02101594.A.330.html

12/09 14:03, 5月前 , 1F
笑死,又被記者騙了
12/09 14:03, 1F

12/09 14:04, 5月前 , 2F
妓者
12/09 14:04, 2F

12/09 14:13, 5月前 , 3F
新聞內容明明就有說
12/09 14:13, 3F

12/09 14:15, 5月前 , 4F
所以是兩碼子的事混為一碼?
12/09 14:15, 4F

12/09 14:19, 5月前 , 5F
那就牽扯到贈與了
12/09 14:19, 5F

12/09 14:20, 5月前 , 6F
要保人改成女兒,被保人也是女兒,那根
12/09 14:20, 6F

12/09 14:21, 5月前 , 7F
本沒有理賠問題,只是距過世兩年內仍會
12/09 14:21, 7F

12/09 14:21, 5月前 , 8F
被視為原要保人遺產計算
12/09 14:21, 8F

12/09 15:16, 5月前 , 9F
過世二年內仍為遺產?所以要改要保人?
12/09 15:16, 9F

12/09 15:17, 5月前 , 10F
越來越複雜...
12/09 15:17, 10F

12/09 15:20, 5月前 , 11F
不過要成罪應該很難,蠻多證人的
12/09 15:20, 11F

12/09 15:54, 5月前 , 12F
記者素質
12/09 15:54, 12F

12/09 16:04, 5月前 , 13F
原來又是記者的問題,記者真的不念書
12/09 16:04, 13F

12/09 16:17, 5月前 , 14F
記者在亂寫什麼
12/09 16:17, 14F

12/09 16:30, 5月前 , 15F
有保險公司名稱囉
12/09 16:30, 15F

12/09 17:25, 5月前 , 16F
記者連要保人受益人都分不清楚Zzzz
12/09 17:25, 16F

12/09 21:57, 5月前 , 17F
記者不會寫就乖乖引用判決書
12/09 21:57, 17F
文章代碼(AID): #1bT09QCm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5 篇):
文章代碼(AID): #1bT09QCm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