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沈伯洋:感謝ptt指教,淺談黑熊做啥
好奇去臉書看 差點沒噴飯
https://imgur.com/tVQDVaA
果然是認知戰專家啊
其中說 "第五縱隊還沒開戰前所產生的灰色地帶"
奇怪
第五縱隊是"專責實體破壞的潛伏人員"
沒需要根本不能也不會暴露自己的意圖與行蹤
放假消息 帶風向 用網路就可以
網路能解決的 幹嘛放一群人來台灣
真有第五縱隊 根本不會讓你知道他是第五縱
不然還沒行動就被舉報是第五縱然後被調查局上門
神經病嗎?
這點你沒搞懂你談甚麼第五縱隊
然後你舉烏克蘭假消息人士
阿不就是要肅清異己?
還有這工作需要你黑熊學院幹嘛
調查局是死人膩?
你是不是把網軍跟第五縱隊直接等同視之了
情報
根據
https://nccur.lib.nccu.edu.tw/bitstream/140.119/33843/7/98100107.pdf
此篇論文第四章
https://imgur.com/vBX3Glz
請問你動員民眾蒐集情報 是要蒐集甚麼情報?
那條路比較好逃?
哪個村落妹仔比較多?
還是哪個商場可以零元購?
另外民防法第二條我勸你去看清楚
空襲之情報傳遞、警報發放、防空疏散避難及空襲災害防護。
還有甚麼民防啟動的平戰時轉換機制要立法解決?
依據民防法施行細則:
第 2 條
本法第二條第一款所稱空襲之情報傳遞,指國防部所屬負有空中管制任務之單位,發現敵
機、飛彈進襲臺灣地區時,對防情單位傳遞防空情報;所稱警報發放,指防情單位於接獲
空軍作戰司令部之空襲警報發放命令後,啟動警報器之作為。
第 3 條
本法第二條第四款所稱支援軍事勤務,指由民防團隊人員於戰時配合國防軍事單位執行下
列事項:
一、搶修軍用機場、軍用港口、軍事廠庫等重要設施。
二、搶修戰備道路、戰備跑道及與部隊運動有關之鐵路、公路、橋樑、隧道等設施。
三、協助裝卸運輸軍品。
四、協助設置軍事阻絕障礙。
五、對空監視及報告敵機動態。
六、監視、報告敵軍空降、飛彈襲擊等情形。
七、協助傷患醫療作業。
八、其他經國防部協調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第 4 條
本法第二條第八款所稱民防設施器材如下:
一、空襲情報傳遞系統。
二、空襲警報發放系統。
三、防空疏散避難設施。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
第 5 條
本法第三條第二項所稱民防工作與軍事勤務相關者如下:
一、空襲情報傳遞。
二、空襲警報發放。
三、防空疏散避難。
四、民防團隊編組及運用。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國防部指定者。
第 6 條
編組機關(構)依本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遴選民防團隊之人員,有本法第六條第一款至第
三款所定情形之一,非服替代役者,應分別送請其戶籍所在地之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所屬直
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審查;服替代役者,應送請其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
府審查。並於審查後,將免參加民防團隊之人員列冊,送編組機關(構)。
第 7 條
本法第七條第一款所稱身心障礙者,指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之人民。
第 8 條
本法第七條第二款所稱健康狀態不適參加編組者,指患病不堪參加民防工作,經評鑑合格
之醫院出具證明書者。
前項不適參加編組者,得向所屬編組機關( 構 )申請,報請主管機關准許免參加民防團
隊編組。
第 9 條
本法第七條第三款所稱依公務性質不適參加編組者,指中央機關負政府決策之權、擔任使
政府有效運作之重要職務、負有生產軍需品任務之國防工業專門技術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
定之人員。
前項不適參加編組者,得由所屬機關(構)向主管機關申請,准許免參加民防團隊編組。
第 10 條
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五款所稱協助防空事項調查之提出資料如下:
一、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數量、容量、配置情形。
二、敵軍空降、飛彈襲擊情形。
三、空襲警報系統數量、位置。
四、其他經國防部協調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哪來的灰色地帶?
誰說博士不能打臉 我就偏打你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51.1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9707666.A.4A9.html
→
11/11 21:03,
5月前
, 1F
11/11 21:03, 1F
※ 編輯: design0606 (1.161.151.192 臺灣), 11/11/2023 21:05:43
推
11/11 21:06,
5月前
, 2F
11/11 21:06, 2F
推
11/11 21:11,
5月前
, 3F
11/11 21:11, 3F
我也不知道 電腦點開就這樣
※ 編輯: design0606 (1.161.151.192 臺灣), 11/11/2023 21:13:01
推
11/11 21:18,
5月前
, 4F
11/11 21:18, 4F
悲憤緊張?
有嗎
他感謝PTT 剛好又有人貼我的文給他看
他回應了 我喜歡也可以回應啊
我還覺得可以瘋狂打臉很開心呢
※ 編輯: design0606 (1.161.151.192 臺灣), 11/11/2023 21:21:55
推
11/11 21:20,
5月前
, 5F
11/11 21:20, 5F
他賺不賺 跟我沒關係
我只想表達的是 他的一些說法上課的人真的信了
那不管是對那些花錢上課的人 還是那些人周遭的平民
在戰時這種觀念是非常危險的
※ 編輯: design0606 (1.161.151.192 臺灣), 11/11/2023 21:23:29
→
11/11 22:37,
5月前
, 6F
11/11 22:37, 6F
推
11/11 23:36,
5月前
, 7F
11/11 23:36, 7F
推
11/12 00:22,
5月前
, 8F
11/12 00:22, 8F
→
11/12 00:23,
5月前
, 9F
11/12 00:23, 9F
→
11/12 00:23,
5月前
, 10F
11/12 00:23, 10F
→
11/12 00:25,
5月前
, 11F
11/12 00:25, 11F
→
11/12 00:25,
5月前
, 12F
11/12 00:25, 12F
→
11/12 00:26,
5月前
, 13F
11/12 00:26, 13F
→
11/12 00:26,
5月前
, 14F
11/12 00:26, 14F
→
11/12 00:27,
5月前
, 15F
11/12 00:27, 15F
→
11/12 00:28,
5月前
, 16F
11/12 00:28, 16F
推
11/12 02:56,
5月前
, 17F
11/12 02:56, 17F
推
11/12 03:15,
5月前
, 18F
11/12 03:15, 18F
→
11/12 03:16,
5月前
, 19F
11/12 03:16, 1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17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