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支持死刑的理由?

看板Gossiping作者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時間11月前 (2023/06/15 12:22),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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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什麼法官認為"可教化" 又不是他自己來教化? 那萬一法官認為可教化 但是實際上不可教化又犯重罪 法官有需要擔責任嗎? 如果法官不需要擔責任 99%的法官一定是挑好做的 不判死刑就好 反正判死刑萬一誤判 直接造成一條人命 良心受苛責 但是不判死刑萬一誤判 犯人再殺人 反正人是犯人殺的 沒有直接責任 日子依樣過 而且憑什麼一切是由法官決定 受害者家屬如果不原諒 不是也應該考慮進去? ※ 引述《Wildsheep (野生綿羊)》之銘言: : 有鑑於廢死最常用的理由就是犯人可教化 : 那如果把死刑改成一個判刑後的但書呢? : 也就是「再犯就死刑」當犯罪人判刑後附加這個但書 下次無論是犯甚麼罪只要定讞就是立 : 刻執行死刑 : 當然法官認為惡性重大的還是第一次就直接判死比較好,畢竟以台灣目前的司法要判死都是 : 很嚴重的 : 但如果把判刑超過一定年數的犯人附加這個但書,484可以大幅降低再犯率呢? : 例如性侵 殺人未遂 組織犯罪等通常刑度較高的罪就在定讞後附加這個但書,給犯罪者最後 : 一次改過的機會 : 雖然極端點想可能有人會覺得反正我再犯就穏死,那就搞一波最大的,但我相信大部分人還 : 是比較珍惜生命的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55.144.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6802951.A.FA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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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上有好者,下必甚焉!高層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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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提出廢死言論,下面的法官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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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姐自是悉旨承顏,下下面的學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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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敢唱反調讓三審的學長學姐難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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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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