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律所實習生酒駕! 開父賓士回家 撞3車釀1

看板Gossiping作者 (創造自己新的人生)時間1年前 (2023/05/07 19:50), 1年前編輯推噓4(5130)
留言36則, 11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3/6 (看更多)
: 酒駕致人於死案件最輕本刑為3年,如果法官認為被告犯罪惡性相對較輕,可依刑法第59 : 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減刑至2年以 : 下,再宣告緩刑。 酒駕致人於死 本質上還是過失致死 通常不會被認為惡性重大(除非累犯之類的) 關鍵還是在能不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啦 簡單來講就是用錢買緩刑 只要能夠開出讓被害人家屬滿意的價碼 達成和解 法官通常都會給緩刑不會為難被告 酒駕的第三人責任險保險公司是不幫肇事人賠的 強制險也是先賠再追償 所以酒駕肇事致死和解的案子 是很看被告家庭的財力的 這件實習律師酒駕肇事致死的案子 只要肯花錢跟所有被害人跟受損車主和解 最後一定也是緩刑啦 能夠開賓士車 又在當實習律師了 花個千萬來處理這案子真的不困難 所以不要幻想這位未來的鄭律師會有什麼不好的結果 只要他能夠活下來 未來還是比板上多數人過得更爽而已 這世界就是個看錢的世界 看到有人還說他可能實習不會過 緩刑期間結束以後 再實習還是可以拿到牌啦 更何況人家有錢 避個風頭趁緩刑期間再去洗個LLM 回來剛好無縫領牌 這就是這個世界真道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39.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3460205.A.7CD.html

05/07 19:50, 1年前 , 1F
實務確實這樣
05/07 19:50, 1F
真的會被判刑的 大部分就是那種拿不出錢跟被害人家屬和解的

05/07 19:51, 1年前 , 2F
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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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9:51, 1年前 , 3F
有時候法院還會說,你(指告訴人)讓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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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9:52, 1年前 , 4F
關,他反而無法籌錢賠償你
05/07 19:52, 4F
很多詐騙案確實是這樣XDDD

05/07 19:52, 1年前 , 5F
人加是法律認耶,還台大耶
05/07 19:52, 5F
重點是家裡有錢

05/07 19:53, 1年前 , 6F
大街上多刀砍死人的殺人犯,都能當司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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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9:53, 1年前 , 7F
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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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9:53, 1年前 , 8F
謝謝民進黨 交通傷亡 史上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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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9:53, 1年前 , 9F
鬼島法官碰到法律人會幫找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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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法界很流行講修復式的正義 你能夠拿到被害人和解根原諒 法律也會原諒你 已經不是以前那種懲戒報復的司法思維

05/07 19:56, 1年前 , 10F
台灣的法律連被害家屬都原諒了就不會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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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9:56, 1年前 , 11F
太重,要對方被重判就別和解,反正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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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9:56, 1年前 , 12F
的賠償還是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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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境不太好的 很難跟你拖過去啦 不和解要等到拿錢 搞不好對方還故意脫產 有那種不和解的 通常都是被害人家境本身也不錯的 就是要你加害人被關才爽的 本案被害人家裡還有兩個念大學的小孩 又是家中唯一支柱 反而容易和解

05/07 19:59, 1年前 , 13F
ADR正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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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0:00, 1年前 , 14F
有時候是被告積極想要和解,但和解條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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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0:00, 1年前 , 15F
被告訴人接受,這也都是量刑上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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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整套可以演的 例如先解道歉書信表示誠意阿 然後抄佛經阿 多寫幾封都有幫助

05/07 20:00, 1年前 , 16F
有錢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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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reeclouds (180.217.39.110 臺灣), 05/07/2023 2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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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確實有遇過告訴人堅持不要錢,只要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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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沒人權啊,所以法律人要保障加害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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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被關的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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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0:02, 1年前 , 21F

05/07 20:02, 1年前 , 22F
看看圖片這咖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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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0:03, 1年前 , 23F
也有遇過突然拿出善心捐款證明的,但是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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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0:03, 1年前 , 24F
拿斧頭砍死老師,現在年薪百萬(你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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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0:03, 1年前 , 25F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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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0:03, 1年前 , 26F
察官會酸:臨訟才提出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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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0:04, 1年前 , 27F
而被砍死的老師家屬們,生活絕對沒他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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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0:04, 1年前 ,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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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0:04, 1年前 , 29F
樓上,檢察官酸也沒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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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0:04, 1年前 , 30F
法官最大,法官信就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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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0:06, 1年前 , 31F
鬼島的法律就是保護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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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0:07, 1年前 , 32F
可以緩刑? 以後沒有前科??
05/07 20:07, 32F
可以的 緩刑期間結束等於 無刑事紀錄

05/07 20:37, 1年前 , 33F
修復式正義=有錢任性
05/07 20:37, 33F
※ 編輯: freeclouds (180.217.39.110 臺灣), 05/07/2023 22:05:10

05/07 22:13, 1年前 , 34F
好想知道實習律師死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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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4:22, 1年前 , 35F
遺憾,好真實
05/08 14:22, 35F

05/09 01:41, 1年前 , 36F
車上最好放酒 出事好解決
05/09 01:41, 3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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