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律所實習生酒駕! 開父賓士回家 撞3車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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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5→)留言9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egerly (Momo)時間2年前 (2023/05/08 19: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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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邏輯稍微修改一下,. 酒駕根本就不是過失,. 而是隨機殺人。這樣會不會比較遏止?. 連緩刑的機會都沒有,. 這樣比較快吧?. 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出事,. 在路上也是隨機被遇到就雖小。.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9.49 (臺灣).

推噓27(29推 2噓 45→)留言76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hugh509 ((0_ 0))時間2年前 (2023/05/08 18: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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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好奇欸. 酒駕抓到就把車壓掉,到底有多難?. 什麼叫做比例原則. 一個人如果酒駕代表他根本沒資格擁有動力車輛. 比例原則就是路上一條一條生命在逝去. 自從宣誓酒駕零容忍,請問又死了多少人?. 我不針對誰. 就想問過去的方法沒有用,為啥還一直用?. --. 「我看不到」. 「欸 我真的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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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9(41推 2噓 43→)留言86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computerqqq (高鐵鄉巴佬)時間2年前 (2023/05/08 12: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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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看影片,. 被害者在生命走到終點的前幾秒還試著轉動方向盤閃躲….. 無法想像那幾秒是多麼的恐懼….. No way out!!. 酒駕者一律扣押報廢車輛,. 賣酒店家連坐受罰,. 酒駕者除了罰款、賠償,. 還必須坐牢不得緩刑。. 但….想想就好,. 會罰到自己人。. 妳每次都說聽到了,但都不願意

推噓4(5推 1噓 30→)留言36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freeclouds (創造自己新的人生)時間2年前 (2023/05/07 19:50), 2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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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致人於死 本質上還是過失致死 通常不會被認為惡性重大(除非累犯之類的). 關鍵還是在能不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啦 簡單來講就是用錢買緩刑. 只要能夠開出讓被害人家屬滿意的價碼 達成和解 法官通常都會給緩刑不會為難被告. 酒駕的第三人責任險保險公司是不幫肇事人賠的 強制險也是先賠再追償. 所以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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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8推 3噓 9→)留言20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tosay (12333)時間2年前 (2023/05/07 13: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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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酒駕致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 葉冠亨酒駕肇事致死案為2012年4月25日發生於台灣高雄市的一件酒駕肇事案件,造成兩人當場死亡,一人間接死亡。2013年1
(還有57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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