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律竟不允許她選花蓮立委!Kolas:只因為我是原住民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我家隔壁北川景子)時間1年前 (2023/02/03 10:3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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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 我用判決書搜尋 谷辣斯‧尤達卡 找不到他酒駕的前科 裁判書和簡易案件都找不到 用判決字號找才有 裁判字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3 年度交簡字第 2475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3 年 08 月 29 日 裁判案由: 公共危險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3年度交簡字第2475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谷辣斯‧尤達卡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一○ 三年度速偵字第二五九四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谷辣斯‧尤達卡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 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情形,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所犯法條,均引用如附件臺灣臺北地 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爰審酌被告谷辣斯‧尤達卡應知酒精對人之意識能力具有不 良影響,酒後駕車對一般往來之公眾及駕駛人自身皆具有高 度危險性,竟漠視自己安危,且枉顧公眾安全,於服用酒類 ,酒後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7毫克,仍駕駛自用小客車 在道路上行駛,對交通安全所生之危害非輕;且被告無視政 府一再宣揚酒後駕車之危險與嚴重性,竟於刑法修正提高處 罰後,仍不以為意,而於酒後駕車上路,其漠視法令之態度 ,實不足取。惟念其犯後能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及其並無 犯罪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存卷可考,堪認 其素行良可,暨其經濟狀況為小康,學歷為碩士畢業等一切 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以示懲儆。 我一直沒有找到她酒駕道歉的新聞 2014年的時候 早就酒駕嚴重懲罰了 而且判決書到底要下哪一個名字才能找到她酒駕的判決?? 谷拉斯 Kolas 葉冠伶 都找不到這篇酒駕的判決 -- 抗中保台 台灣價值 中共打壓 川普總統 司法改革 前瞻計畫 超前部屬 居心剖測 民主=你是民我是主 民主=民進黨做主 台灣不缺電 有政府請安心 加倍努力 不要太不滿 健康的人不用戴口罩 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後天音樂祭 政府沒有阻擋疫苗 選手都搭商務艙 粗暴言論大可不必 這種態度不健康 我敢說現在買不到疫苗 畢竟你們是死忠的 愛心篩檢 民眾請自主應變 類火車 廠商都是殷實商人 我負責 我不能講錯一句話嗎 不必去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22.0.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75391463.A.1D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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