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蔣萬安批「搶做大法官」薛反譏:不知他法律學位怎來的

看板Gossiping作者 (ip)時間1年前 (2022/11/23 10:19), 編輯推噓5(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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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igamanami (丸子頭演員)》之銘言: : ※ 引述《j001862002 ()》之銘言: : 第 23 條 :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 : 聽說薛瑞元引用這條,有沒有憲法專長的人說說看。 這條憲法的意思是 有下列的狀況,「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 立法院可以用法律來限縮憲法上賦予人民的自由和權益 所以有沒有上面這些狀況,憲法沒明確舉出是什麼狀況 要用立法手段來排除憲法賦予的自由和權益 要經過立法院實質審查、三讀通過才能排除憲法賦予的權益和自由 你他媽的「禁止確診者外出」只是行政命令 不是法律位階,更何況法律都有可能違憲了 更遑論這行政命令到底有沒有抵觸憲法賦予的投票權 不是你薛瑞元說了算 要由大法官解釋 讓大法官判斷 不準人民外出投票的公共利益的限制 有沒有大於憲法賦予人民至高的投票權益 我不是大法官,但我認為 剝奪、限制不給人民外出投票 就是一種獨裁專制的違憲手段 已經離投票沒幾天了 八卦鄉民你們不憤怒 不教訓「惡意」剝奪人民投票權益的垃圾政府 其實PTT就可以關了 因為我們崇拜民主、自由的鄉民 可以對於這明目張膽的獨裁專制的手段 默不吭聲,向下沈淪至此 那我們八卦鄉民還要什麼自由和民主?! 鄉民啊,可以告訴我 你們容忍、默許 限制人民投票權益的獨裁和專制的理由 是什麼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255.2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9169968.A.B04.html

11/23 10:21, 1年前 , 1F
法律咩 他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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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0:23, 1年前 , 2F
就他說得算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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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0:24, 1年前 , 3F
綠色不是法律人的咖也很愛玩文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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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0:26, 1年前 , 4F
反正都要統一了先感受一下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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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23條 無法無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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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你不能...結案,DPP就是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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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0:47, 1年前 , 7F
薛講出來真的傻眼,法律位階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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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這條出來相對應的法律呢!只是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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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還可以擴權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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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0:49, 1年前 , 10F
指揮中心現存的意義也不合法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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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0:51, 1年前 , 11F
推一個台灣需要更多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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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0:53, 1年前 , 12F
民主國家,甚至只是獨裁專政的法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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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0:54, 1年前 , 13F
,任何懲罰、限縮人民(包括罪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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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0:55, 1年前 , 14F
財產的行為都是要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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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1:01, 1年前 , 15F
確診不能投票、海外國民除籍不能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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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1:14, 1年前 , 16F
我比較好奇薛是誰教出來的,完全是法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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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1:49, 1年前 , 17F
醫屍兼綠屍你敢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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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2:38, 1年前 , 18F
顯然你不是法律系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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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3:36, 1年前 ,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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