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耕仁:高虹安前助理在立院無健保 實際為兼職

看板Gossiping作者 (要死的生魚片)時間1年前 (2022/11/04 15:33), 1年前編輯推噓7(8157)
留言66則, 1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4/13 (看更多)
※ 引述《kent (大屌肯特)》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央社 : 2.記者署名: : 魯鋼駿 : 3.完整新聞標題: : 林耕仁:高虹安前助理在立院無健保 實際為兼職 : 4.完整新聞內文: :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4日電)中國國民黨新竹市長參選人林耕仁今天說,台灣民眾 : 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前助理李忠庭在立法院任職時「沒有健保」;李忠庭有更高薪「 : 全時段」工作,立法委員助理才是兼職。 沒有健保和是不是兼職沒有絕對的關係! 基本上,本魯公司一堆人的健保都是掛在自己爸媽身上,或是自己去鄉鎮區公所繳! 當然為什麼這樣做,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理由! 這些理由太多了! 李忠庭有沒有領立委助理的薪水,是看他的扣繳憑單! 還有就是二代健保有個很陷阱! 就是兼職越多,補充保費越多! 對了,個人健保這麼私密的事,為什麼耕仁兄會知道,你有沒有違反個資法,要不要交 代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211.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7547232.A.B7A.html ※ 編輯: bulden (60.249.211.103 臺灣), 11/04/2022 15:35:14

11/04 15:36, 1年前 , 1F
現在就要抹你健保沒掛立院就是觀感不好
11/04 15:36, 1F
還在觀感不好,民進黨的側翼是活在平行時空還是沒有出門工作過! ※ 編輯: bulden (60.249.211.103 臺灣), 11/04/2022 15:37:37

11/04 15:36, 1年前 , 2F
老柯真他們噁心
11/04 15:36, 2F

11/04 15:39, 1年前 , 3F
講半天也還沒找到真違法的 但綠能你不
11/04 15:39, 3F

11/04 15:39, 1年前 , 4F
嘻嘻~剛好兼職14個月剛好30萬捐民眾黨
11/04 15:39, 4F

11/04 15:39, 1年前 , 5F
不過喬柯一定還有招
11/04 15:39, 5F

11/04 15:39, 1年前 , 6F
30萬的全捐民眾黨
11/04 15:39, 6F

11/04 15:40, 1年前 , 7F
不是 林的邏輯主要是說你明明有正職不太
11/04 15:40, 7F

11/04 15:40, 1年前 , 8F
可能助理做到加班
11/04 15:40, 8F

11/04 15:41, 1年前 , 9F
但卻加班費還比一般助理高
11/04 15:41, 9F
所以他的邏輯異於常人,明明當過大老闆,怎麼老是陳述沒有社會經驗的邏輯!

11/04 15:46, 1年前 , 10F
所以違法在哪
11/04 15:46, 10F

11/04 15:48, 1年前 , 11F
老柯說違法就違法,民進黨選違法就違法
11/04 15:48, 11F
※ 編輯: bulden (60.249.211.103 臺灣), 11/04/2022 15:49:22

11/04 15:50, 1年前 , 12F
所以你是要人加班又不給加班費是嗎?這
11/04 15:50, 12F

11/04 15:50, 1年前 , 13F
很綠共
11/04 15:50, 13F

11/04 15:51, 1年前 , 14F
11/04 15:51, 14F

11/04 15:52, 1年前 , 15F
保單位是有條件的,你是不是自曝工作單位
11/04 15:52, 15F

11/04 15:52, 1年前 , 16F
我怎麼覺得邏輯很好懂
11/04 15:52, 16F

11/04 15:53, 1年前 , 17F
未如實投保健保?
11/04 15:53, 17F
基本上,工讀生是工讀生! 如實投保的條件有很多,很多人就是不想從鄉鎮巿公所轉出! 在工作單位投保,基本應該是省錢的事! 一般HR會這樣跟你講,但是不代表非得轉到工作單位,而且很多人是掛在工會的! 重點是,他不犯法! 也和道德扯不上邊,因為他必須繳更多的保費給國家!

11/04 15:53, 1年前 , 18F
但我是有想到一個可能是那時候李也是留
11/04 15:53, 18F

11/04 15:53, 1年前 , 19F
職停薪 那就有可能加班
11/04 15:53, 19F
※ 編輯: bulden (60.249.211.103 臺灣), 11/04/2022 16:02:49

11/04 16:10, 1年前 , 20F
原po原回文說得太過頭,有工作後健保還掛
11/04 16:10, 20F

11/04 16:11, 1年前 , 21F
在父母或公所是不符合規定的.如果是掛在
11/04 16:11, 21F

11/04 16:12, 1年前 , 22F
如實投保條件哪有很多?屬於某公司的正職
11/04 16:12, 22F

11/04 16:12, 1年前 , 23F
公會才是符合規定(當然掛在公司還是最好
11/04 16:12, 23F

11/04 16:13, 1年前 , 24F
有做事原公司也同意到底要吵什麼
11/04 16:13, 24F

11/04 16:13, 1年前 , 25F
就要在公司投保,正職不放在公司投保由工
11/04 16:13, 25F

11/04 16:15, 1年前 , 26F
會去保,甚至還掛在父母名下,這個問題很
11/04 16:15, 26F

11/04 16:15, 1年前 , 27F
大的,因為我有處理過我底下的短期勞工因
11/04 16:15, 27F

11/04 16:16, 1年前 , 28F
為找到另一個工作,新工作薪資較高公司就
11/04 16:16, 28F

11/04 16:16, 1年前 , 29F
只有主動投保的選項,因此產生了重複納保
11/04 16:16, 29F

11/04 16:18, 1年前 , 30F
問題,所以他還來問我如何辦理追溯退保
11/04 16:18, 30F
你都提到問題的本身了!你的健保是要投在最高的薪資單位! 如果我在外設立公司行號,那我的健保費是投保在那個單位!

11/04 16:21, 1年前 , 31F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1條有很明確的規定
11/04 16:21, 31F

11/04 16:23, 1年前 , 32F
高的助理沒問題,但原po公司的情形有問題
11/04 16:23, 32F
※ 編輯: bulden (60.249.211.103 臺灣), 11/04/2022 16:29:50 ※ 編輯: bulden (60.249.211.103 臺灣), 11/04/2022 16:30:55

11/04 16:40, 1年前 , 33F
笑死~~正職就是會被投保好嗎
11/04 16:40, 33F

11/04 16:40, 1年前 , 34F
更不用說立院這種工作了...
11/04 16:40, 34F
原來你的世界是在那一個平行時空! ※ 編輯: bulden (60.249.211.103 臺灣), 11/04/2022 16:44:29

11/04 16:46, 1年前 , 35F
有工作健保要掛在公司才合規定
11/04 16:46, 35F

11/04 16:46, 1年前 , 36F
如果有多個工作只能掛一個,能不能直接
11/04 16:46, 36F

11/04 16:47, 1年前 , 37F
加公會我就不確定了
11/04 16:47, 37F

11/04 16:52, 1年前 , 38F
你大概懂的意思!
11/04 16:52, 38F

11/04 17:41, 1年前 , 39F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你公司允許員工自設公司
11/04 17:41, 39F

11/04 17:42, 1年前 , 40F
然後讓員工自己當公司負責人保在那間自設
11/04 17:42, 40F

11/04 17:42, 1年前 , 41F
公司?可是你文章寫的是他們掛在父母名下
11/04 17:42, 41F

11/04 17:43, 1年前 , 42F
我的意思是,每個人對於健保費有自己處理
11/04 17:43, 42F

11/04 17:43, 1年前 , 43F
或者去鄉鎮市公所繳,這個跟自設公司不一
11/04 17:43, 43F

11/04 17:44, 1年前 , 44F
樣吧?而且每個人對於健保投保的處理不能
11/04 17:44, 44F

11/04 17:44, 1年前 , 45F
的方式,如果公司或是雇主同意!那技術問題
11/04 17:44, 45F

11/04 17:44, 1年前 , 46F
就不是大問題
11/04 17:44, 46F

11/04 17:44, 1年前 , 47F
自由到超越法律,不是愛掛哪就掛哪,公司
11/04 17:44, 47F

11/04 17:44, 1年前 , 48F
那風險就是自負!
11/04 17:44, 48F

11/04 17:44, 1年前 , 49F
有投保的義務,也不是可以隨意同意員工怎
11/04 17:44, 49F

11/04 17:44, 1年前 , 50F
你講的是技術問題!
11/04 17:44, 50F

11/04 17:45, 1年前 , 51F
麼處理,貴公司的處理方式問題很大唷
11/04 17:45, 51F

11/04 17:46, 1年前 , 52F
我先問一個問題,如果你同時掛兩家公司的
11/04 17:46, 52F

11/04 17:47, 1年前 , 53F
員工,那一個是正職,那一個是兼職
11/04 17:47, 53F

11/04 17:54, 1年前 , 54F
我前面不是說我有處理過一個重複投保的短
11/04 17:54, 54F

11/04 17:54, 1年前 , 55F
期人員嗎?薪資高的聘僱單位為主投保單位
11/04 17:54, 55F

11/04 17:54, 1年前 , 56F
,這題已經解答過囉!
11/04 17:54, 56F

11/04 17:58, 1年前 , 57F
那你都回答了,你怎麼糾結這個問題
11/04 17:58, 57F

11/04 17:59, 1年前 , 58F
薪資高的聘僱單位為主投保單位!
11/04 17:59, 58F

11/04 18:09, 1年前 , 59F
所以也是在薪資高的公司投保,而不是掛在
11/04 18:09, 59F

11/04 18:09, 1年前 , 60F
父母或是鄉鎮市公所
11/04 18:09, 60F

11/04 18:59, 1年前 , 61F
這是一種情況,所以我在陳述的是各種情況
11/04 18:59, 61F

11/04 18:59, 1年前 , 62F
不是非得一定要在某個單位投保!
11/04 18:59, 62F

11/04 19:33, 1年前 , 63F
很可惜,你是有固定雇主的員工,他就有要
11/04 19:33, 63F

11/04 19:33, 1年前 , 64F
幫你投保的義務,除非你無業或無一定雇主
11/04 19:33, 64F

11/04 19:33, 1年前 , 65F
,才有可能掛在父母或鄉鎮市公所,投保樣
11/04 19:33, 65F

11/04 19:33, 1年前 , 66F
態很多但不是你愛怎麼搞就怎麼搞
11/04 19:33, 66F
文章代碼(AID): #1ZPC1Wjw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13 篇):
文章代碼(AID): #1ZPC1Wjw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