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林耕仁:高虹安前助理在立院無健保 實際為兼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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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要先申請勞檢呀?你公司應該是違法了!.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第 32 條.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 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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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nkwun (反皮草 拒絕血腥時尚)》之銘言. 昨天晚上看三立政論節目有邀請莊瑞雄討論高虹安,開始的時候討論高虹安助理報領40小時加班費佔盡立法院便宜,聽完我都不知道我們一個月加班5,60小時只能報領40小時的人是便宜到誰?. 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我等著看主持人罵高虹安助理薪水回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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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抹就不要回應咩. 為啥每次都要澄清. 學學整天振筆疾書高喊抗中保台那些人. 叫他們當兵參戰一律不回應. 跟他們說當初反黑箱現在怎麼會這樣. 也是一律不回應. 提到當初黑歷史也是一律不回應. 一切都是阿共啊a陰謀啦. 最後再來個什麼事情都沒發生一樣發發覺青文. 因此…. 不如寫fb發表政策請記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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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不是. 證明兼職沒差的不就資策會. 什麼?國會助理不一樣?. 可是法律規定沒有限制國會助理兼職啊. 柯總召也說一切合法. 哪裡不一樣?. 觀感不好?. 身兼9職觀感都沒不好了. 2職哪裡不好?. 要說資策會沒有要選舉. 國會助理也沒要選啊. 至於為什麼要打這個. 我怎麼知道?. 事實就是這些事本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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