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敢救林志穎嗎?醫揭關鍵有事絕對被告死

看板Gossiping作者 (ayumi)時間1年前 (2022/07/25 09:43), 編輯推噓66(726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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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5687920 (苦大師)》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中時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2.記者署名: 許庭瑛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敢救林志穎嗎?醫揭關鍵有事絕對被告死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藝人林志穎22日駕駛特斯拉自撞分隔島,所幸周圍民眾見義勇為,合力將父子倆抱出車外 : ,才未釀成更大傷亡。然而,醫師黃宥嘉昨(23日)針對此事寫下個人看法,直言若是車 : 子後來沒爆炸,加上在不確定頸椎是否受傷的情況下移動患者:「有事絕對被告死。」引 : 起網友熱烈討論。 : 林志穎出車禍後被人救出沒多久,車子就起火燃燒,醫師黃宥嘉有感而發在臉書寫道:「 : 其實如果一般人,不確定頸椎有沒有受傷而移動病人,有事絕對被告死。全部教科書都寫 : 不宜在不知道狀況的條件下移動病人。如果寫可以移動病人,換教科書作者被告死。」 : 此醫師黃宥嘉點出關鍵:「今天是因為車子後來爆炸了,不然頸椎脫位算誰的?大家能想 : 像如果後來車子沒爆炸,人家只會追究一群工人、路人,沒讀書的人,亂移動。」但她進 : 一步重申,是因為法律的規範,造成大家不敢隨意幫助其他人,「而是我們也都被這世界 : 跟法律訓練得很孬!」 : 黃宥嘉認為幫忙救助的工人們也非常偉大,寫道:「法律應該放寬對救助人時產生的刑罰 : ,否則沒有惦惦自己幾斤兩重,賠不起的要怎麼衝去救人。」一番言論激起廣大網友回響 : ,不少人感嘆「真的,所以願意救人的真的很偉大」、「真的有些恐龍家屬,你救人他還 : 反過來告你」、「救人的與被救的全都平安,雙方都有福報!大幸!」。 : 林志穎22日駕駛特斯拉載著兒子自撞分隔島起火,父子倆經熱心路人救出後送往林口長庚 : 醫院急救,當時在一旁工人與路人當時出力將卡在車內的林志穎拉出,整個救人過程不到 : 三分鐘,回想起來滿是驚險。事發後,林志穎的家人想找到救出林志穎的人表達感謝,曾 : 出力的幾位工人客氣的表示不用謝,任何人遇到都會這樣做,只是剛好他遇到了。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724002149-260404?chdtv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平衡一下 其實以前就討論這個問題 政府也已經修法了 緊急醫療救護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045 第 14-2 條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 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當然 告人,是每個國民的自由 想告就告 但告了會不會告贏,那就兩說 我還是希望台灣社會能多有一點熱心,少一點冷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99.1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8713414.A.B0C.html

07/25 09:44, 1年前 , 1F
這在國外通稱薩瑪利亞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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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45, 1年前 , 2F
還有分好、壞薩瑪利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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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47, 1年前 , 3F
整天跑法院,誰那麼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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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47, 1年前 , 4F
可以告就代表你要跟他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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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47, 1年前 , 5F
最後雖然無罪 但是救人還要承受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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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47, 1年前 , 6F
的過程心裡很不是滋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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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狠的,還去你公司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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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47, 1年前 , 8F
醫師,記者沒知識也要看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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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48, 1年前 , 9F
無罪,但過程,我才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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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48, 1年前 , 10F
醫師被告九成也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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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48, 1年前 , 11F
為什麼醫師還一直報怨,病人亂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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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50, 1年前 , 12F
那你自己跑看看法院?說的大家都沒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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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50, 1年前 , 13F
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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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51, 1年前 , 14F
一堆人大概連阻卻違法是什麼都不知道 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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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51, 1年前 , 15F
在跑法院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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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51, 1年前 , 16F
被告就是一種身心靈上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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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52, 1年前 , 17F
整天被媒體洗到以為全部司法體系都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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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53, 1年前 , 18F
人家不會順便告民事要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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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53, 1年前 , 19F
還不用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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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54, 1年前 , 20F
告刑事不就要以刑逼民,來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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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55, 1年前 , 21F
不用全部是恐龍,但遇到一個就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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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56, 1年前 , 22F
還有阻卻違法是要符合一定要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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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57, 1年前 , 23F
緊急避難瞭解一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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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58, 1年前 , 24F
所以有實際發生例子,但有引用這條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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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58, 1年前 , 25F
,不用賠償的嗎@@?這是民法對吧?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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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58, 1年前 , 26F
歉法盲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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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9:59, 1年前 , 27F
緊急避難是什麼-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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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0:02, 1年前 , 28F
你沒有受過急救訓練 出事被告的機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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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0:03, 1年前 , 29F
偉大的祖國南京彭宇案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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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0:03, 1年前 , 30F
這種被告真的身心俱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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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0:04, 1年前 , 31F
推 多一點熱心 也有可能幫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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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0:04, 1年前 , 32F
家人 不要變成跟對岸一樣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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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0:05, 1年前 , 33F
無知就算了 又愛亂講 這種人真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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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0:06, 1年前 , 34F
好 放著讓他燒 燒成灰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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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0:06, 1年前 , 35F
車子沒燒起來,就沒有生命之急迫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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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0:06, 1年前 , 36F
不是民刑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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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0:10, 1年前 , 37F
知道的越多越不會去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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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0:10, 1年前 , 38F
知道的越少越敢去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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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0:10, 1年前 , 39F
以林志穎這個案子來看 拖出來前車子就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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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38 則推文
07/25 14:26, 1年前 , 178F
受傷,這些應該不會列入緊急救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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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4:26, 1年前 , 179F
免責內。但我們希不希望有危難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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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4:26, 1年前 , 180F
人願意出手相救?絕對希望啊,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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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4:26, 1年前 , 181F
免責的範圍很小,所以要「幫忙」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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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4:26, 1年前 , 182F
是一樣綁手綁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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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4:51, 1年前 , 183F
有錢人不會告,經濟窮到一般之間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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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5:17, 1年前 , 184F
可是他有錢組個律師團,你就算有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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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5:17, 1年前 , 185F
條護身也難保會不會被法匠們找到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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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5:27, 1年前 , 186F
法條是死的 要不要採用還是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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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5:27, 1年前 , 187F
法官跟檢察官覺得不採用一樣告死你
07/25 15:27, 187F

07/25 16:02, 1年前 , 188F
被告還是要跑法院 搞不好還南上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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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6:02, 1年前 , 189F
不起訴給你再上訴一二三審 小老百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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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6:02, 1年前 , 190F
的沒那個勇氣承擔跑一兩年的官司
07/25 16:02, 190F

07/25 16:04, 1年前 , 191F
再說這法條也不是免死金牌 要是真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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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6:04, 1年前 , 192F
為自己的急救疏失而影響對方死因 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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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6:04, 1年前 , 193F
說不會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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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17:21, 1年前 , 194F
等到無罪都不知道浪費多少錢+時間了
07/25 17:21, 194F

07/25 21:15, 1年前 , 195F
問題是一般人只要被告人生大概就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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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1:15, 1年前 , 196F
你整天跑法院工作會不會丟?
07/25 21:15, 196F

07/25 22:24, 1年前 , 197F
從前不比現代 監視器行車記錄器這麼多
07/25 22:24, 197F

07/25 22:26, 1年前 , 198F
這種大馬路上的事故調錄影一翻兩瞪眼
07/25 22:26, 198F

07/25 22:27, 1年前 , 199F
當這個社會都國防布喔?
07/25 22:27, 199F

07/25 22:29, 1年前 , 200F
跑法院丟工作也好笑 你上社會輿論誰敢動你
07/25 22:29, 200F

07/25 22:56, 1年前 , 201F
要比諭也拿新的例子說 還在玻璃娃娃?
07/25 22:56, 201F

07/25 22:58, 1年前 , 202F
無障礙設施已經很多 玻璃娃事件是個悲劇
07/25 22:58, 202F

07/25 23:00, 1年前 , 203F
最近的應該是護孕妻過失殺人的事件
07/25 23:00, 203F

07/25 23:02, 1年前 , 204F
但最終結果當事人也沒因為這件事毀了一生
07/25 23:02, 204F

07/25 23:06, 1年前 , 205F
我想 不管有沒被告 你在乎的只有有沒救到人
07/25 23:06, 205F

07/26 05:41, 1年前 , 206F
人一放,燒成灰有多好,每一分每一秒,火在
07/26 05:41, 206F

07/26 05:41, 1年前 , 207F
07/26 05:41, 207F

07/26 07:34, 1年前 , 208F
把類似判例看一看, 吵什麼吵!
07/26 07:34, 208F

07/26 11:45, 1年前 , 209F
玻璃娃娃被告同學,從起訴到確定無罪整
07/26 11:45, 209F

07/26 11:45, 1年前 , 210F
個歷時六年,他本應最燦爛無憂的少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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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1:45, 1年前 , 211F
光都在陰霾中度過,若有記者去訪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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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1:45, 1年前 , 212F
不知他會不會說不後悔呢?對於願意冒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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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1:46, 1年前 , 213F
風險救人的英雄,我欽佩他對社會還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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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1:46, 1年前 , 214F
抱著愛和希望,但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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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1:46, 1年前 , 215F
善,不知道別人走過了什麼樣的路,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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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 11:46, 1年前 , 216F
要批評別人為何不願救人
07/26 11:46, 216F

07/26 16:00, 1年前 , 217F
告了會不會告贏我不知道,可是一直跑法院
07/26 16:00, 2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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