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醫師娘偷吃183藥廠業務 初次見面就激戰!3個月後驚吐:Baby我中了

看板Gossiping作者 (米茲阿拉西)時間1年前 (2022/05/22 08:24), 編輯推噓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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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之銘言: :   : 求償案審理時,陳男甩鍋說:「我知道楊女這個人,也曾見過面,但並不熟識。」 :   : 他還主張配偶權並非《憲法》或法律上的權利, : 楊女丈夫以配偶權受侵害為由求償,欠缺依據。 :   : 一審勘驗行車記錄器對話等事證,認定陳男跟楊女從2020年7月到10月間, : 曾同宿、親吻並發生性行為,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 :   : 至於陳男主張法律上沒有所謂配偶權這回事,一審認為大法官解釋雖將通姦除罪化, : 但只是不以刑事處罰通姦行為,在民事方面,若以違背善良風俗的方法, : 損害他人身為配偶應受保護的婚姻圓滿、不遭背叛等權益,還是應負賠償責任, : 審酌楊女丈夫開診所月入50萬元,陳男當藥廠業務每月約賺7萬元, : 一審判陳須賠楊女丈夫35萬元。 :   : 可上訴。 :   : 好像自從那個打官司結果天才法官說大法官解釋配偶權違憲什麼的,現在一直有人這樣宣稱 ,但目前也只有那個案例是要求賠償失敗的,其他的都有要求賠償。 這到底是誰問題啊?那個法官過度解釋,還是這些法官怕被罵,反而沒有好好遵照大法官釋 憲下去審理啊? 有卦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04.2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3179081.A.84A.html

05/22 08:26, 1年前 , 1F
罰錢而已有差嘛,玩別人配偶這麼便
05/22 08:26, 1F

05/22 08:26, 1年前 , 2F
配偶權?超跑權?名錶權?什麼東西加個權
05/22 08:26, 2F

05/22 08:26, 1年前 , 3F
字就可以索賠了
05/22 08:26, 3F

05/22 08:26, 1年前 , 4F
宜,你自己看還沒一個月薪水貴
05/22 08:26, 4F

05/22 08:27, 1年前 , 5F
當然是沒配偶權啊,法官猜是男的才會支持
05/22 08:27, 5F

05/22 11:44, 1年前 , 6F
見解愈怪異才能出名啊,不然要直跟
05/22 11:44, 6F

05/22 11:44, 1年前 , 7F
那些蛋頭同事一樣嗎
05/22 11:44, 7F

05/22 13:52, 1年前 , 8F

05/22 13:52, 1年前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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