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醫師娘偷吃183藥廠業務 初次見面就激戰!3個月後驚吐:Baby我中了
※ 引述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之銘言:
:
: 求償案審理時,陳男甩鍋說:「我知道楊女這個人,也曾見過面,但並不熟識。」
:
: 他還主張配偶權並非《憲法》或法律上的權利,
: 楊女丈夫以配偶權受侵害為由求償,欠缺依據。
:
: 一審勘驗行車記錄器對話等事證,認定陳男跟楊女從2020年7月到10月間,
: 曾同宿、親吻並發生性行為,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
:
: 至於陳男主張法律上沒有所謂配偶權這回事,一審認為大法官解釋雖將通姦除罪化,
: 但只是不以刑事處罰通姦行為,在民事方面,若以違背善良風俗的方法,
: 損害他人身為配偶應受保護的婚姻圓滿、不遭背叛等權益,還是應負賠償責任,
: 審酌楊女丈夫開診所月入50萬元,陳男當藥廠業務每月約賺7萬元,
: 一審判陳須賠楊女丈夫35萬元。
:
: 可上訴。
:
:
好像自從那個打官司結果天才法官說大法官解釋配偶權違憲什麼的,現在一直有人這樣宣稱
,但目前也只有那個案例是要求賠償失敗的,其他的都有要求賠償。
這到底是誰問題啊?那個法官過度解釋,還是這些法官怕被罵,反而沒有好好遵照大法官釋
憲下去審理啊?
有卦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04.2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3179081.A.84A.html
→
05/22 08:26,
1年前
, 1F
05/22 08:26, 1F
→
05/22 08:26,
1年前
, 2F
05/22 08:26, 2F
→
05/22 08:26,
1年前
, 3F
05/22 08:26, 3F
→
05/22 08:26,
1年前
, 4F
05/22 08:26, 4F
推
05/22 08:27,
1年前
, 5F
05/22 08:27, 5F
推
05/22 11:44,
1年前
, 6F
05/22 11:44, 6F
→
05/22 11:44,
1年前
, 7F
05/22 11:44, 7F
推
05/22 13:52,
1年前
, 8F
05/22 13:52, 8F
→
05/22 13:52,
1年前
, 9F
05/22 13:52, 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1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