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毛小孩不只是財產是家人!高嘉瑜:寵物受害該給精神慰撫金

看板Gossiping作者 (心裡有數)時間2年前 (2022/04/23 18:04), 編輯推噓8(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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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NONOTV》 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毛小孩不只是財產是家人!高嘉瑜:寵物 : 時間: Fri Apr 22 22:26:35 2022 :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 1.媒體來源: : 三立新聞 :   :   : 2.記者署名: : 記者高逸帆/台北報導 :   :   : 3.完整新聞標題: : 毛小孩不只是財產是家人!高嘉瑜:寵物受害該給精神慰撫金 :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國人十分喜愛毛小孩,考量多國增訂「對動物情感利益保護」相關立法,民進黨立委高嘉 : 瑜今(2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應增訂「對動物情感利益保護」的立法,提案修正民法第 : 195條,將「對動物情感利益」納入民法侵權體系中保護,並使飼主得向侵害者請求精神 : 慰撫金的損害賠償。 :   : 高嘉瑜表示,一個國家對待小動物的態度,決定這個國家的文明程度,但我國對於動物受 : 侵害死亡的保護嚴重不足。她說,刑法視動物死亡為對飼主「財產上所有權」的侵害,刑 : 度輕微;動保法對過失傷害動物也僅止於行政罰鍰;民法也僅是「比照一般財產損害」請 : 求依市價賠償,而若是飼養流浪動物,因沒有市場就會導致求償無門。 :   : 高嘉瑜舉例,曾有一隻小狗在治療時,因「小動物健康高壓氧氣艙」爆炸不幸死亡,但向 : 醫療器材公司求償卻因購買小狗沒有單據而遭法院駁回,且請求慰撫金,也因「現行民法 : 無明文保護對於動物的情感利益」遭法院駁回。 :   : 民眾林小姐指出,她的吉娃娃曾因為一名婦人擅自開門導致愛犬衝上大馬路被撞死,後續 : 求償犬隻費用、工作損失和精神撫慰金,卻被該婦人認為,該犬是混種吉娃娃,市價為0 : ,甚至該扣除「折舊」。 :   : 後續法院認定「狗是一般物品」,只判賠2萬5,000元,精神慰撫金的請求也遭法院駁回。 : 林小姐認為,她3年來對待愛犬付出的心血、費用、甚至是培養出如同家人般的感情,都 : 沒得到合理補償。 :   : 高嘉瑜強調,為避免修法後可能有浮濫請求慰撫金的疑慮,在她所提案的版本中也僅限於 : 「對動物所有權侵害情節重大者」,特別是針對獸醫師基於正當醫療行為時,若仍致損害 : ,也不應使其負過重的責任。她也說,法院除了依事實判斷外,也需考量個案的特殊情形 : ,綜合判斷被害人受損害是否情節重大。 :   :   :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104243 吾愛嘉瑜 吾更愛真理 就因為我愛護貓狗在內的動物 所以反對高嘉瑜的說法 因為如果飼主可以因為動物死傷而請求慰撫金 將是無主毛孩地獄的開始 這種立法支持不下去 那只會滿足飼主而害了更多的無主毛孩陷入道德風險 別忘了 台灣是連假車禍求償這種事 都有人會幹的地方 如果真有這種法 以後台灣汽機車駕駛人要小心了 很可能開車騎車到一半 就有「飼主」把動物丟出來製造假車禍 然後要求精神賠償了 以前要製造假車禍 還要自己在路上跑一跑 假裝被撞到躺地上 如果真有這種法 流浪毛孩可憐了 突然就被領養然後送到馬路上發生意外了 汽機車駕駛人也慘了 這樣的法無論怎麼看 都是表面上好像幫毛孩爭取到擬人的地位 實際上很可能會害到毛孩跟人 我愛毛孩也愛自己 所以抱歉支持不下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39.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0708260.A.08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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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那被攻擊的人是不是可以加重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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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確實像台灣人會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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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袋只有花田的高嘉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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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小孩死了叫你趕快去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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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嬸下屆趕快落選下台吧! 已經壞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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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觀念不好喔,丟出動物是公共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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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可以重看或先搞懂這議題在討論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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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再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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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沒有交集只是浪費彼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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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狗就畜牲而已 毛什麼小孩 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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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已經有判決過給慰撫金了,國外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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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字號先丟出來讓大家看看吧,這樣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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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基礎。而且有判決跟要增加法律規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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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是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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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用說即使有依這條判決過,就等於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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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支持的道理了。然後還是等你先提供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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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字號才有辦法求證及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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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高說的案例二審,賠不多但是是精神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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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金。高院106年消上易字第8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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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20:15, 2年前 , 21F
謝謝提供 來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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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確實這個判決是飼主主張因狗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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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精神痛苦而求償30萬精神慰撫金最後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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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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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養了十幾年的狗上個月剛往生非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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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搜我id有文章),所以能同理案主失去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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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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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如同這篇講的,就是因為我愛自己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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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牠的過程中理解到流浪動物很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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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用同理心,反對增加這樣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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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怕流浪動物會成為修法後的犧牲品,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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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是你我等駕駛人也同樣會陷入被假車禍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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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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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這是判決而不是判例,沒有實質拘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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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法院的效果,屬於個案,影響有限。但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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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成為正式法律後影響太大,所以實在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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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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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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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完善有心人以此敲詐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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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預防,一旦成為法律怎麼設計都防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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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那種為了錢要搞事的人存在,只要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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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就有動物跟人受害,事後判他敗訴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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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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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無法支持這種會讓人畜都陷入被害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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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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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的放在二十年前談這種問題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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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人都保不住還保寵物 我雖然挺喜歡看阿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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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狗跟鳥類影片 但也不覺得法律該保障到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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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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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怕不但保護不了,還反而會害人畜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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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被害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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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跑到馬路上假裝被撞的人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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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修法後出現利用流浪動物害人的,不難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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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支持修法這個方向的,不過也能理解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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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顧慮的點,畢竟總是有惡人鑽漏洞,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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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修法,希望也能增加配套措施以求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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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如果要求精神慰撫金,必須出示證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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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照顧的心力,包括精神上的,像是相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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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網路相關發文,親友證明,物質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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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就醫花費,物品購買這些,再來評估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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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個案應得的精神慰撫金,畢竟花了心力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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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毛孩,總會留下些痕跡可以提出自己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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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雖說感情不能完全用這些衡量,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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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也是個佐證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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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也要注意這些資料的時間,是長年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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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還是出事情突然密集出現的,如果是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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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就要慎防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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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ko大意思,只是理想跟現實常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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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講的這些前提都要靠人來調查,而且每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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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證可能都不同。最根本解決就是不要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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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開漏洞,不要再修法搞這個,讓人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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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的機率不要提高。知道ko大也是愛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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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謝謝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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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修法我認為是弊遠大於利,會害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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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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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法律保護 飼主責任要加重 等同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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