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拾荒伯以死明志 撿278元廢鐵遭法辦!女淚控「司
看到有人說,律師凹到不起訴了還不滿意
那來看看這個例子
有位歌手去唱尾牙...
然後被一個女名嘴說他摸了她屁屁
女名嘴說了:我沒有要告他,只要他承認並且道歉就可以
這個還不用律師出馬啦,只要你認罪就無罪
如果你也認為划算,你肯認
但人家有權不認啊!我就沒有摸你憑什麼說我有摸
後來女名嘴又說:尾牙老闆都道歉了
靠,混為一談,老闆有在抽獎時抓她的手啊
然後她心情不爽
把一堆平時商演會有的笑話對談,當成騷擾
法律的性騷擾又是這樣定義的:以女生有沒有覺得不舒服為準
靠杯..
然後他就被做成梗圖了
幸好他沒有以死明志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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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46.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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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又到了尾牙季 XD
※ 編輯: HuangJC (49.217.46.0 臺灣), 01/30/2022 16:11:59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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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你少一碗
※ 編輯: HuangJC (49.217.46.0 臺灣), 01/30/2022 16: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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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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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性騷擾啦
我是用來說明:不是不起訴,不用罰錢,免關就好;有人就是在乎,根本不想承認
你無法同理他的感覺啊,對不對
所以根本看不懂嘛
※ 編輯: HuangJC (49.217.46.0 臺灣), 01/30/2022 16: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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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有一模一樣的案子
相同的部份相同,不同的部份不同
我就談相同的部份:
不是你覺得划算,當事人就也覺得划算
有些人要他承認以換得一個不處份,他就已經受傷了
因為他根本連承認都不想承認
承認一下是會死喔,反正又不會抓你去關
你說咧..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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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喔,當時的壓力根本是要他證明自己無罪
不然拿證據出來啊
性騷擾這件事,採受害者主觀認定
為何如此?因為以前有太多惡意,女性弱勢
然後至少我看到兩個律師兼網紅,一男一女,都為女方說話
情勢非常糟啊!
而且你憑什麼說本案有罪判決?
法律跟你講如果了嗎?
'若'力爭無罪;可是沒去爭啊!
結果是認罪然後不起訴;關多少?罰多少?都沒有,但就是有罪但不起訴
男歌手如果也來個'我承認我有摸,但是我道歉'
那不也成了有罪但不提告;不是不起訴,沒那麼對稱沒錯
可是他甘願嗎?
本案老翁,甘願嗎?
你覺得不對稱的是本案有被拍到'物理上取物'
而男歌手沒有
好咧,女網紅沒有拍到他觸摸身體
可是她說她感覺有被摸,而台上只有男歌手
主觀認定,無敵了啊
所以也加乘了
不會有完全一模一樣的
最後的結果,兩案都一樣:你先承認,我就不和你計較
你當然認為若不承認,老翁是有罪,而男歌手是無罪
不過男歌手承受的社死壓力呢?
而老翁若有罪,是關幾年?可不可易科罰金?
你怎麼知道他不肯付呢?
一樣的部份一樣,不一樣的部份不一樣
你要強調不一樣的部份,當然就不一樣
但你看到一樣的部份,那就是一樣無奈啊
為什麼我非得承認沒有的事,才能被原諒?
老翁認為沒有偷的故意,但法律不如此介定偷竊
男歌手也認為沒有騷擾的故意,但女網紅主觀認定就成立啊,先社死你再說
※ 編輯: HuangJC (49.217.46.0 臺灣), 01/30/2022 19: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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