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拾荒伯以死明志 撿278元廢鐵遭法辦!女淚控「司法
查查其他同類拾荒變竊盜
彰化一名年近八旬的陳姓婦人
平日拾荒為生以接濟家中。
撿了路邊紙箱+三雙雨鞋
拒不承認竊盜最後判決下來
判決依竊盜罪處拘役五日,得易科罰金,折算後共5000元
這案撿的東西更輕
20塊+3雙雨鞋
不一樣的是老婦拒不認罪
最後上法院
嗯...竊盜有罪+罰五千
這樣有比較好?
不是你的東西不要拿
尤其沒問過所有人
扯犯不犯意的有什麼意思
事實擺在眼前
不要真以為法院你家開的
※ 引述《kenny1300175 (蘇湖)》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2.記者署名: 李奕緯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3.完整新聞標題: 獨家|拾荒伯以死明志 撿278元廢鐵遭法辦!女淚控「司法殺人」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4.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一名吳姓資源回收男子,去年10月在泰山一處重劃區空地撿拾價值僅278元的12公
: 斤鋼筋,遭巡邏警員逮捕法辦竊盜罪,去年底新北地檢署以吳男認罪且犯行輕微為由,依
: 職權將他不起訴,但吳男自認沒犯意,還沒等到處分書,已輕生明志,含恨離世前還告訴
: 女兒,案發現場沒有任何告示,警方卻嚴苛執法,檢方又強勸他認罪,讓他深感屈辱,堅
: 稱:「我根本沒有要認罪。」吳男女兒怒控「司法殺人」,希望該負責的人出來面對。
: 吳男(55歲)女兒投訴《蘋果新聞網》指出,她老家在新北市林口區,是傳統農業社會家
: 庭,爸爸年輕時在工廠當技工,工廠關門後便打零工、撿回收補貼家用,但家中還有一些
: 資產,並不是窮到要偷東西,爸爸為人老實內斂,沒有任何犯罪前科,且因學歷不高,對
: 於法律文書或公家機關都很害怕、排斥。
: 吳男女兒說,去年11月爸爸到新北地檢署開庭後,就一直很焦慮,擔心警察會忽然殺進家
: 裡,或者在路上把他抓走,突然送他進監獄關個5、6年,他也無法理解自己明明沒有偷竊
: 的犯意,為什麼會變成「坦承不諱」?且精神狀況明顯大受影響,不敢出門買便當、找朋
: 友泡茶聊天,只是每天在家裡來回踱步、反覆掰扯手指,甚至拿水果刀刺自己自殘,去年
: 12月7日在家中自縊。吳男女兒控訴這根本是「司法殺人」,希望該負責的人可以出來說
: 點話。
: 全案起因2021年10月5日上午10點吳男開著發財車,行經新北市泰山區中港西路及中央路5
: 巷交叉口,該處屬塭仔圳重劃區,由新北市府地政局發包給榮工公司進行拆除工程,吳男
: 見路口一片空地上堆滿建築廢棄物,在廢棄物中找尋有回收價值的物品,徒手撿拾了12公
: 斤鋼筋正要搬運上車,卻有巡邏員警上前盤查,以竊盜罪現行犯將他逮捕法辦。
: 吳男原本委請律師出具答辯狀,強調案發空地沒有任何藩籬管制,也沒有標示警語告知是
: 私人土地或禁止進入,且他撿拾的鐵條價值僅278元,主觀上就只是在廢墟中撿拾垃圾,
: 想要拿到資源回收場交易,並無竊盜犯意。
: 沒想到去年11月18日地檢署開庭時,律師卻被檢察官說服,建議吳男以認罪方式換取從輕
: 發落,吳男不知所措,只好同意認罪。最後檢察官雖然以吳男「自白犯行,態度良好…侵
: 害法益甚微,且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理由,依職權將他不起訴,並在12月22日將不起
: 訴處分書寄到吳家,但吳男已於12月7日輕生離世。
: 針對吳女投訴,新北地檢署回應,對於吳男輕生感到遺憾,但檢察官完全依據事證偵查,
: 吳男在警詢中、偵查庭上均表示認罪,且與工地管理人和解,案發過程還有附近監視器錄
: 影為證,全案證據其實非常完整,檢察官最後還考量吳男態度良好、沒有前科、情節輕微
: ,特別給予職權不起訴,依法偵查並無違誤。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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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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