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3歲男童遭比特犬撕咬亡…傷勢曝光!小身軀「胸腔到肚臍全扯開」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2年前 (2021/12/04 01:26), 2年前編輯推噓1(5411)
留言20則, 10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6/33 (看更多)
※ 引述《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之銘言 : ※ 引述《BleedWang ()》之銘言: : 真是垃圾言論 : : 3歲男童衝入漢光演習F-16炸射靶場 : : 被2000磅炸彈炸成肉醬 : : 請問F-16飛官要不要判刑?? : 靶場周圍的管制人員未阻止人員在演訓時進入靶場, : 發現有人衝入靶場也未回報人員入侵, : 要依業務過失殺人罪起訴 我只認同這個 : 而給F-16開火許可的指揮官,在靶場中尚有人員時就給許可, : 依業務過失殺人罪起訴。 指揮官就是看錶對時間 下命令 他照作業流程走 就與他無關 : F-16飛行員看見靶場中仍然有人員在內,卻依然開火,依蓄意謀殺起訴 F-16作業高度 不可能看得到小孩 : : 3歲男童衝進去拜登的維安特勤布陣中 : : 被維安特勤打成蜂窩 : : 請問維安特勤有沒有罪?? : 目標沒有顯著威脅,依法律上的比例原則來看屬於防衛過當, : 依業務過失殺人罪起訴 衝進布陣就是威脅了 越共用小孩當炸彈炸美軍 你是沒聽過嗎 : : 自己去思考就好 有些地方不該去就是不該去 : : 去了生死自己負責 : : 不是3歲男童 四個字開下去 : : 就可以無敵金身 理盲濫情 : 不要自己當個法盲,還跳出來幫垃圾狗主護航。 不要看到小孩死就理智斷線 今天不要談狗 跟狗一點屁關係都沒有 換兩個場景來討論 場景一 屋主家裡有一個養魚的池塘 莫名其妙一個小孩衝進來 跳進池塘溺斃 這樣屋主有罪???? 場景二 屋主家裡在施工 莫名其妙一個小孩衝進來 絆到施工的磚頭摔死 這樣屋主有罪??? 再說一次 不要看到小孩死就理智斷線 自己好好去思考 ---- Sent from BePTT on my Xiaomi Redmi Note 8 Pr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191.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8552363.A.4FA.html

12/04 01:33,
講幾次? 碰到狗就一定是狗的錯 懂嗎
12/04 01:33

12/04 01:37,
老實說你的例會被判 過失致死 管理不善
12/04 01:37

12/04 01:38,
要凹你個幾十萬道義賠償跑不掉
12/04 01:38
莫名其妙一個小孩衝進來 絆到施工的磚頭摔死 這樣屋主有罪??? 再說一次 不要看到小孩死就理智斷線 自己好好去思考 ---- Sent from BePTT on my Xiaomi Redmi Note 8 Pr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191.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8552363.A.4FA.html

12/04 01:33, 2年前 , 1F
講幾次? 碰到狗就一定是狗的錯 懂嗎
12/04 01:33, 1F

12/04 01:37, 2年前 , 2F
老實說你的例會被判 過失致死 管理不善
12/04 01:37, 2F

12/04 01:38, 2年前 , 3F
要凹你個幾十萬道義賠償跑不掉
12/04 01:38, 3F
如果這樣可以通 缺錢就衝進別人家裡自殺 然後屋主就要賠你錢了 不天下大亂才有鬼 ※ 編輯: BleedWang (211.21.191.251 臺灣), 12/04/2021 01:44:18

12/04 01:44, 2年前 , 4F
你沒什麼工安觀念 讀書先
12/04 01:44, 4F

12/04 01:45, 2年前 , 5F
自創一些不相干的例子不會比較有說服力
12/04 01:45, 5F

12/04 01:45, 2年前 , 6F
啦 本案飼主有可能有過失 你所謂的磚頭
12/04 01:45, 6F

12/04 01:45, 2年前 , 7F
池塘過失在哪?
12/04 01:45, 7F

12/04 01:47, 2年前 , 8F
先捐款
12/04 01:47, 8F

12/04 01:55, 2年前 , 9F
情理法的國家 ㄎㄎ 一堆低能仔
12/04 01:55, 9F

12/04 01:58, 2年前 , 10F
怎麼有低能兒在笑別人低能仔
12/04 01:58, 10F

12/04 01:58, 2年前 , 11F
場景二 屋主跟工班100%有罪 低能兒
12/04 01:58, 11F

12/04 02:04, 2年前 , 12F
刑事可能沒事(緩刑or不起訴)但是民事要賠
12/04 02:04, 12F

12/04 02:06, 2年前 , 13F
飼主本來就違法好嗎?農業處初步調查,
12/04 02:06, 13F

12/04 02:07, 2年前 , 14F
發現該比特犬並未植入晶片、未做寵物登
12/04 02:07, 14F

12/04 02:07, 2年前 , 15F
記,違反《動保法》第19條
12/04 02:07, 15F

12/04 04:58, 2年前 , 16F
阿就咬死人的就是錯阿,辯啥
12/04 04:58, 16F

12/04 07:37, 2年前 , 17F
死者為大是吧,以後8+9生小孩放去
12/04 07:37, 17F

12/04 07:37, 2年前 , 18F
給人家殺,不就爽翻了,又能爽又能
12/04 07:37, 18F

12/04 07:37, 2年前 , 19F
領補助還能裝可憐要賠償金又不用養
12/04 07:37, 19F

12/04 07:37, 2年前 , 20F
小孩哇靠8+9要翻身了喔
12/04 07:37, 20F
文章代碼(AID): #1XgbChJw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6 之 33 篇):
文章代碼(AID): #1XgbChJw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