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魔人狂檢舉警方累翻 警送勸導書竟稱遭查水表

看板Gossiping作者 (胖克思)時間2年前 (2021/10/25 14:57), 2年前編輯推噓1(212)
留言5則, 3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7/10 (看更多)
※ 引述《callmeanswer (80摳)》之銘言: : 留下正確聯絡資料,否則若無具體事證,本局將「不予處理」 : 都不處理了 警察怎麼疲於奔命????? : 還是桃園規定跟其他縣市不同????? : 或是桃園只要有人報案警察都會出動???? 1. 實務上 110報案是不需要留個資的 只需要告知什麼地點發生什麼事 110就會轉知當地勤務處所派員前往 所以該位檢舉人士就是利用這點 故意使用110簡訊報案 而不是網路報案或檢舉(因為網路報案/檢舉要留個資) 2. 匿名檢舉交通違規確實主管或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 但是基於110的急迫性,110還是會派員到現場查看 因為該簡訊可能是某人的求救訊號等等 就好像某人打110不出聲 110不會直接掛斷電話 反而會思考是不是有什麼原因導致當事人無法說話 例如: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18543 3. 本案就是檢舉人濫發3000多則簡訊報案 警察機關回撥電話「勸阻」 檢舉人又不接,所以才會查明檢舉人資料開立書面勸導單。 完全是依法行政的行為。 4. 以這個案件而言 警察處理根本沒啥問題 唯一的問題就是平時取締違規不夠積極 但這是整個台灣制度上的問題 畢竟只要勤奮開單 馬上被關切 跟哪個派出所無關 這邊不加以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15.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5145044.A.774.html ※ 編輯: panex0845 (1.34.215.74 臺灣), 10/25/2021 15:00:26

10/25 15:02, 2年前 , 1F
濫發?
10/25 15:02, 1F

10/25 15:04, 2年前 , 2F
助理都能到派出所大小聲了,還有主管自己
10/25 15:04, 2F

10/25 15:04, 2年前 , 3F
繳的也很多
10/25 15:04, 3F

10/25 15:20, 2年前 , 4F
檢舉跟報案是兩件事情啦 不要搞混
10/25 15:20, 4F

10/25 15:20, 2年前 , 5F
簡訊只能報案 上網傳照片是檢舉
10/25 15:20,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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