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魔人狂檢舉警方累翻 警送勸導書竟稱遭查水表

看板Gossiping作者 (呼呼呼嘩哈哈哈)時間2年前 (2021/10/25 11:29), 2年前編輯推噓2(3127)
留言31則, 11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2/10 (看更多)
將來, 民進黨廢掉「民眾檢舉紅線、黃線違停」之後, 這種打電話或簡訊報案,要警察到現場處理的狀況, 全台都會多很多吧? 民進黨乾脆開放紅黃線停車吧。 ※ 引述《FUkobeCK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nownews : 2.記者署名: : 李春台 : 3.完整新聞標題: : 魔人狂檢舉警方累翻 警送勸導書竟稱遭查水表 : 4.完整新聞內文: : 桃園市中壢區一名董姓男子,經常匿名以簡訊向警方檢舉違規停車,但警方到場後卻發現沒 : 有違規情形,年初至今董男已檢舉超過3000次,造成警力浪費甚鉅。警方因此將書面勸導單 : 送至董男家張貼於門口,董男卻在PTT上貼文宣稱,「有沒有簡訊報案被派出所查水表的卦 : 」,意指警方要求吹哨者閉嘴。 : 中壢警方表示,PTT批露,董姓男子檢舉都以假名或匿名報案,舉報交通違規案件,從今年1 : 月至今已舉報3060件,且常同一時間舉報不同地點有違規案,員警疲於奔命,且不少員警到 : 場更發現「根本沒有違規」,嚴重造成社會資源浪費,且檢舉人以匿名或簡訊報案,員警回 : 撥電話也不接。興國派出所因此已依法送達書面勸導單並貼於其門口,若勸導無效,將以社 : 會秩序維護法85條謊報妨害公務規定裁罰,最高可罰1萬2千元。 : 據指出,董姓男子的檢舉案,一天內常達數十件,從早上8時起一路檢舉到晚上10時止,遭 : 檢舉違規地點「一下在東邊、一下在西邊」,甚至同一時間檢舉「相距數公里的違停案」, : 且多屬不實或臆測性檢舉,導致員警疲於奔命,連派出所警力派遣也受到影響。 : 警方貼出書面勸導單後,董姓男子在臉書上也PO文回應,「我9月25日上午11點就簡訊報案3 : 件,警察就查報案人個資,來我家貼通知單,我還以為是詐騙集團,一看…原來是鼎鼎有名 : 的興國派出所,多少負面新聞Google一堆」,這段PO文也引起不少網友附和,認為警方確實 : 不該要求吹哨者閉嘴。 : 中壢警方強調,檢舉達人頻頻檢舉不但引發民怨,更影響正常勤務與警力派遣,希望立法院 : 及早立案通過,針對檢舉個案,檢舉者需與員警同行,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6 : 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始得檢舉,希望檢舉者能理性且依照現場違規事實進行 : 檢舉,讓警力能服務更多民眾。 : 此外,警方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程序第41條規定,警察機關為調查違反本法行為之事實 : ,應以書面知,給予董男申辯機會;如勸導無效將傳訊通知,並以社會秩序維護法85條規 : 定裁罰。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6.備註: : 不得不說啦,警察這篇公關稿,簡直漏洞百出, : 媒體發這種單方面新聞認知作戰,也很有問題啦。 : 說「檢舉魔人簡訊報案,年初至今三千多次,且為匿名報案」 : 1. 報案簡訊沒有匿名不匿名的問題 : 2. 簡訊報案是報案,不是檢舉 : 3. 既然說人家匿名,所以不處理,那麼,怎麼知道姓董啊? : 而且去貼勸導單到報案人門口? : 只能說,桃園中壢太多低端人口了,然後警察又不敢管,導致違停猖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50.1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5132542.A.E83.html

10/25 11:29, 2年前 , 1F
改成停車格就不會有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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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1:30, 2年前 , 2F
支持廢除道路違規相關法條 反正傻瓜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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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1:30, 2年前 , 3F
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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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要去看一下國民黨也有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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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干我屁事,現在完全執政的是民進黨

10/25 11:30, 2年前 , 5F
1樓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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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1:31, 2年前 , 6F
現在法規要不要過是無能無恥民進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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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完全執政 完全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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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1:32, 2年前 , 8F
我贊成廢除交通法規 民意最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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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1:41, 2年前 , 9F
他不接受紅黃線檢舉那這樣違停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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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1:41, 2年前 , 10F
嗎因為違停而死亡的人數會減少嗎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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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1:41, 2年前 , 11F
會變多 對人民有什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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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交通安全一點好處都沒有

10/25 11:50, 2年前 , 12F
國民黨不甘你屁事你是在發什麼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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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被戳到啦XD,氣噗噗喔!拿國民黨當擋箭牌真的好爽喔 ※ 編輯: zoeforce (36.231.50.164 臺灣), 10/25/2021 11:54:51

10/25 12:56, 2年前 , 13F
推改停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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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31, 2年前 , 14F
大舉徵才 警力每個縣+3萬名好了 讚
10/25 13:31, 14F

10/25 13:43, 2年前 , 15F
個人覺得應該對交通檢舉方面立法規範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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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人,一般檢舉人的權限不能給太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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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可以,要立法檢舉魔人要登記為職業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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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43, 2年前 , 18F
舉人,如有違規紀錄或前科不予登記,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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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44, 2年前 , 19F
者自己違規被警察抓到,或被政府單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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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44, 2年前 , 20F
其他檢舉人,照相拍到,及撤銷職業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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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44, 2年前 , 21F
人資格並要罰該罰單的10倍罰金!這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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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44, 2年前 , 22F
般非檢舉人民眾才不會心裡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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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49, 2年前 , 23F
還要加一條,如職業檢舉人違規被拍抓,
10/25 13:49, 23F

10/25 13:49, 2年前 , 24F
需追回期間內所得之檢舉獎勵金!講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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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49, 2年前 , 25F
因為很多檢舉人自己也違規的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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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49, 2年前 , 26F
所以理當立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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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50, 2年前 , 27F
這樣也能夠減少警察的業務量
10/25 13:50, 27F

10/25 13:51, 2年前 , 28F
又能規範檢舉制度,還蠻好的!
10/25 13:51, 28F

10/25 14:59, 2年前 , 29F
一樓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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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5:16, 2年前 , 30F
一樓沒看過併排停在"空"停車格外的齁
10/25 15:16, 30F

10/25 15:17, 2年前 , 31F
林口路上很多人這樣停
10/25 15:17, 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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