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普悠瑪翻覆釀18死215傷 司機員判刑4年6個月

看板Gossiping作者 (源自於修車的熱愛)時間2年前 (2021/10/18 11:43), 2年前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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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225 (阿凱)》之銘言: : 新聞標題: : 快訊/普悠瑪翻覆釀18死215傷 司機員判刑4年6個月 : 新聞來源: : 三立新聞 : 新聞記者: : 記者潘靚緯/宜蘭報導 : 新聞內容: : 台鐵普悠瑪6432列車,2018年10月21日發生嚴重脫軌翻覆意外,釀18死、215人輕重傷,成 : 為台鐵近30多年來最嚴重死傷意外,宜蘭地檢署今年6月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司機尤振仲、時 : 任台鐵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等3人,歷經2年多、860多天的審理,宜 : 蘭地方法院今(18)日上午11時宣判、公開說明判決結果。司機尤振仲,涉及過失致死罪, : 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時任台鐵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則是無罪。 : https://i.imgur.com/y4456ZM.jpg
: ▲台鐵普悠瑪6432列車,2018年10月21日發生嚴重出軌翻覆意外,釀成釀18死、215人輕重 : 傷,歷經2年多審理,18日上午公布判決結果,司機尤振仲,涉及過失致死罪,判處4年6月 : 有期徒刑。(圖/翻攝畫面) : 新聞網址: : https://bit.ly/3pcJtfe : 備註: : 是要全推給司機嗎?可憐啊 公務員保障法第十七條: 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 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 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署名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 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 反刑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 前項情形,該管長官非以書面署名下達命令者,公務人 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署名為之,該管長官拒絕時,視為撤 回其命令。 --- 官僚體系就是官僚,很多事情下屬都不敢說不,說了你就黑 了吃烤鴨。不然就是被整理,自己離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51.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4528594.A.86B.html

10/18 11:47, 2年前 , 1F
吃烤鴨感覺很爽耶
10/18 11:47, 1F

10/18 11:47, 2年前 , 2F
不能保護吹哨者的哈話,這些規定都是垃圾規
10/18 11:47, 2F

10/18 11:47, 2年前 , 3F
10/18 11:47, 3F
解方:就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啊! ※ 編輯: ouyang (114.32.51.43 臺灣), 10/18/2021 11:48:12

10/18 12:51, 2年前 , 4F
你跟塔綠班談法??? 司機扛四年證明一切
10/18 12:51,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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