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自由時報:比照衛爾康 市長應彈劾休職?
※ 引述《super5566go (中共同路人)》之銘言:
: 剛剛翻新聞 Google大神居然幫打臉
: 自由時報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70316
: 比照衛爾康 市長應彈劾休職?
衛爾康餐廳大火 wiki介紹
https://tinyurl.com/4jt9mp95
其中 "影響"
這次火災為當時台灣最多人死亡的單一建築火災、死亡人數第二多的火災,
同時也是當時世界範圍內同類型的餐館火災案例中死亡人數最高的一宗。
時任中華民國總統兼中國國民黨主席李登輝向全民道歉。
台中市市長林柏榕因此事件遭監察院彈劾,休職半年。
當時的在野黨新黨、民主進步黨抨擊官員推諉卸責,
中國國民黨形象因此受到很大的傷害。而在早前家屬協調會上,
林柏榕把此次火災比喻為車禍,試圖淡化影響,造成家屬不滿;
其間更有情緒激動的家屬向林柏榕頭上投擲利樂包。
李登輝政府在民意壓力下陸續修訂與創建各項法規,如《消防法》、《建築技術規則》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等,實施公共場所必須使用防火建材,逃生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餐飲業強制投保公共意外險等改革。從此,台灣公共場所火災死傷大為減少。
消防事務自警察機關獨立,間接促成內政部消防署成立,落實「警消分離」制度。
市府的事務官增加了兩位副市長的職位(後來增加到三個)。
副市長人才直接從公務員體系拔擢,也可從各大學及業界借調,
目的是加強專業,補市長的不足,從此有『市府團隊』這名詞。
副市長的位置也有在緊急時,將決策權下放的意味。
這是以前李登輝時代 被人家批評貪腐無能的kmt
面對重大工安事件的處理態度和方式
有沒有開始懷念起來那個所謂貪腐無能的李登輝執政時期?
李登輝直接彎腰 跟全國人民道歉 (現在??? 你吃卡壞的..省省吧)
市長遭監察院彈劾,休職半年 (現在???監察院能吃嗎?)
憤怒市民直接朝市長頭上砸利樂包 (你有膽子試試看...你中共同路人喔?)
馬上檢討 做全面性的通盤檢討 從根本面上做法規上的修法 避免再次發生相同悲劇
檢導制度 從根本規範上的問題去著手修正 才是真正的面對問題去解決
看台灣近年來重大工安意外 中央修過幾次相關法規?
要不要比照休職 我不想討論 我還是認為節骨眼上 重點是解決問題的態度
面對這種危樓 產權複雜 種種不利於都更的條件 引發的重大工安問題
民進黨能不能拿出當年李登輝的氣魄 大刀闊斧制定一套解決問題的修法規則
我是呵呵看待吧 這是當年被民進黨笑 貪腐無能的國民黨
如果國民黨是貪腐無能 現在的民進黨又是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196.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4210384.A.9C3.html
→
10/14 19:20,
2年前
, 1F
10/14 19:20, 1F
※ 編輯: erspicu (39.10.196.211 臺灣), 10/14/2021 19:21:21
噓
10/14 19:21,
2年前
, 2F
10/14 19:21, 2F
推
10/14 19:21,
2年前
, 3F
10/14 19:21, 3F
推
10/14 19:23,
2年前
, 4F
10/14 19:23, 4F
推
10/14 19:23,
2年前
, 5F
10/14 19:23, 5F
※ 編輯: erspicu (39.10.196.211 臺灣), 10/14/2021 19:28:13
推
10/14 19:32,
2年前
, 6F
10/14 19:32, 6F
→
10/14 19:33,
2年前
, 7F
10/14 19:33, 7F
推
10/14 19:34,
2年前
, 8F
10/14 19:34, 8F
→
10/14 19:34,
2年前
, 9F
10/14 19:34, 9F
不然就簽切結書 自負阿..
※ 編輯: erspicu (39.10.196.211 臺灣), 10/14/2021 19:36:33
推
10/14 19:44,
2年前
, 10F
10/14 19:44, 10F
噓
10/14 19:48,
2年前
, 11F
10/14 19:48, 11F
→
10/14 19:50,
2年前
, 12F
10/14 19:50, 12F
噓
10/14 19:58,
2年前
, 13F
10/14 19:58, 13F
推
10/14 21:47,
2年前
, 14F
10/14 21:47, 14F
推
10/14 23:10,
2年前
, 15F
10/14 23:10, 15F
→
10/14 23:10,
2年前
, 16F
10/14 23:10, 16F
→
10/14 23:10,
2年前
, 17F
10/14 23:10, 17F
→
10/14 23:10,
2年前
, 18F
10/14 23:10, 18F
→
10/14 23:10,
2年前
, 19F
10/14 23:10, 19F
推
10/15 07:34,
2年前
, 20F
10/15 07:34, 20F
→
10/15 07:34,
2年前
, 21F
10/15 07:34, 21F
→
10/15 07:35,
2年前
, 22F
10/15 07:35, 22F
推
10/15 07:39,
2年前
, 23F
10/15 07:39, 23F
→
10/15 07:39,
2年前
, 24F
10/15 07:39, 24F
→
10/15 09:30,
2年前
, 25F
10/15 09:30, 2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