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比正牌賺得多!「無牌律師」打贏官司收13萬判刑 上訴慘判更重

看板Gossiping作者 (小T)時間2年前 (2021/10/09 14:10), 2年前編輯推噓1(5427)
留言36則, 11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5/8 (看更多)
目前台灣民事訴訟就是採律師獨佔主義啊 怎麼會一堆人回文說什麼為什麼一定要律師才能訴訟 有違憲疑慮這種話... 當初律師獨佔主義的立法目的可以了解一下 今天是因為個案情形看起來好像沒有請正牌律師 但訴訟一樣勝訴的情形 不過反過來思考 今天如果不採律師獨佔 到時候訴訟上訴訟代理人一堆法盲自以為是去開庭 法官根本聽不懂這些人在供三小 這樣才是浪費司法資源好不好 而且民事訴訟法本來就已經設有例外了 法官只要認為適當就可以請非律師作為訴代 這件會被抓是因為律師一個審級酬金本來就有上限 啊你今天非律師就算了 還拿13萬 當然被抓啊 到底要怪誰 也根本沒有什麼違憲問題 拜託要噴之前網路查一下好不好啊== ※ 引述《Workforme (′‧ω‧‵)》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比正牌賺得多!「無牌律師」打贏官司收13萬判刑 上訴慘判更重 : 4.完整新聞內文: : 比正牌賺得多!「無牌律師」打贏官司收13萬判刑 上訴慘判更重 :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1/10/09/3698421_1_1.jpg
: 張姓男子只有國中畢業,當起「無牌律師」替何姓男子打官司竟然打贏,最後被檢方發現 : 。(記者王捷攝) : 2021/10/09 05:44 : 首次上稿 01:18 : 更新時間 05:44 :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張姓男子只有國中畢業,卻替何姓男子寫狀提出民事訴訟,還打 : 贏官司,他收了13萬當報酬,被嘉義地院發現沒有律師證書,又收錢辦理訴訟,違反律師 : 法,還重創司法形象,判刑5個月。張男不服,聲稱只替何男投狀,但二審台南高分院認 : 為,張男賺得比正牌律師還多,且曾犯業務侵占,5年內又犯律師法,屬於累犯,多判1個 : 月,改判6月徒刑。 : 據了解,張男本業務農,有3名子女,月收入大概是4萬元,大約在8年前,朋友介紹何男 : 給他認識,何男聲稱有一筆40多萬債務,希望透過法律途徑解決,當時張男自稱曾幫八大 : 行業老闆追債,有許多成功案例,有討回錢就收3成報酬,沒有的話就不收錢,何男聽了 : ,決定替讓張男協助討債。 : 後來張男真的替何男討回40多萬元,何男要公司會計給張男13萬元報酬。結果嘉義檢方最 : 近才發現張男收錢打官司的事情,朝違反律師法調查,傳喚張男時,他也坦然說自己的確 : 都幫人討債,而且都收3成當報酬,加上會計匯款時有做帳,檢方因此確定將他依法起訴 : 。 : 張男則辯稱,他只是照著何男所寫的書狀,重新找人用電腦打一次,不過一審法官不相信 : ,因為如果是何男所提供的資訊,他自己就能遞狀,何必要經過張男?因此認定他違反律 : 師法,判5個月。 : 張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張男不僅無照打官司,賺得還比正牌律師多,最後 : 還因為累犯多判1個月,改判6個月徒刑。 :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1/10/09/phpFQbxJu.jpg
: 張姓男子只有國中畢業,卻做「無牌律師」替何姓男子打官司還打贏,被檢方發現,一審 : 判5個月,他上判,二審反被判6個月。(示意圖)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98421 : 6.備註: : 這一定是踩到法律人神聖不可侵犯的紅線了( ′-`)y-~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80.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3759834.A.C4F.html

10/09 14:11, 2年前 , 1F
不知道在攻三小跟浪費司法資源有啥關係
10/09 14:11, 1F
廢話,法院不是只有你要用欸,訴訟是一種集團現象,啊你去開庭講的話法官根本聽不懂,就會浪費一堆時間在你的案子上,間接就會讓其他正在使用訴訟制度的人或是社會上的潛在當事人無法使用訴訟制度,這樣就是在浪費訴訟資源,這樣有懂嗎?

10/09 14:12, 2年前 , 2F
講那麼多 啊不就圈地自肥
10/09 14:12, 2F
不可否認應該有部分是考慮到這個,但是即便是律師本身,一個審級拿的酬金也有上限,超過一樣會違反律師法,所以也不是專門針對訟棍

10/09 14:14, 2年前 , 3F
用社維法提告的比較浪費司法資源
10/09 14:14, 3F
※ 編輯: baseball5860 (111.83.180.132 臺灣), 10/09/2021 14:14:42 ※ 編輯: baseball5860 (111.83.180.132 臺灣), 10/09/2021 14:16:24

10/09 14:17, 2年前 , 4F
人話法官聽不懂是法官的問題 要開除法官阿
10/09 14:17, 4F
那我跟醫生亂扯一些醫療用語,醫生聽不懂,我講的也是人話啊,醫生要不要也開除一下

10/09 14:18, 2年前 , 5F
怎麼怪說話的人 還是有人說貓語狗語?
10/09 14:18, 5F

10/09 14:18, 2年前 , 6F
看到寫法官聽不懂就可以噓了 100年
10/09 14:18, 6F
一樣起訴要錢,那你到底要侵權行為還是不當得利還是債務不履行?當事人回你:蛤?

10/09 14:19, 2年前 , 7F
劾字第25號參照
10/09 14:19, 7F

10/09 14:19, 2年前 , 8F
這也可以自肥喔
10/09 14:19, 8F

10/09 14:19, 2年前 , 9F
法盲真的是無限上綱誒
10/09 14:19, 9F

10/09 14:20, 2年前 , 10F
這一篇讓我這個法律人潔癖發作 有夠
10/09 14:20, 10F
看到你講這種屁話又自稱法律人,八成又是反串仔==

10/09 14:20, 2年前 , 11F
悲哀
10/09 14:20, 11F
※ 編輯: baseball5860 (111.83.180.132 臺灣), 10/09/2021 14:20:45

10/09 14:22, 2年前 , 12F
幹嘛跟他們講這麼多?
10/09 14:22, 12F
※ 編輯: baseball5860 (111.83.180.132 臺灣), 10/09/2021 14:22:54 ※ 編輯: baseball5860 (111.83.180.132 臺灣), 10/09/2021 14:27:03

10/09 14:27, 2年前 , 13F
這件被討債的直接任認諾了,這樣賺13萬
10/09 14:27, 13F
法盲根本不知道認諾是什麼啊,真的悲哀

10/09 14:27, 2年前 , 14F
有夠哭
10/09 14:27, 14F
※ 編輯: baseball5860 (111.83.180.132 臺灣), 10/09/2021 14:32:52

10/09 14:54, 2年前 , 15F
認諾那個是沒找律師嗎?不過有律師不
10/09 14:54, 15F

10/09 14:54, 2年前 , 16F
見得有用,法庭上最大的豬隊友往往是
10/09 14:54, 16F

10/09 14:54, 2年前 , 17F
自己的當事人
10/09 14:54, 17F

10/09 15:37, 2年前 , 18F
一查判決才知道被告當庭認諾==
10/09 15:37, 18F

10/09 16:09, 2年前 , 19F
認諾如果鄉民的國小畢業阿嬤去也會
10/09 16:09, 19F

10/09 16:10, 2年前 , 20F
勝訴啊
10/09 16:10, 20F

10/09 16:53, 2年前 , 21F
被告直接認諾 本於認諾為敗訴判決
10/09 16:53, 21F

10/09 16:53, 2年前 , 22F
這跟有牌沒牌根本無關啊
10/09 16:53, 22F

10/09 16:53, 2年前 , 23F
叫我阿嬤去也是勝訴
10/09 16:53, 23F

10/09 17:06, 2年前 , 24F
樓上有個自稱法律人的關務四等一般
10/09 17:06, 24F

10/09 17:06, 2年前 , 25F
行政啊XD
10/09 17:06, 25F

10/09 17:07, 2年前 , 26F
長見識了
10/09 17:07, 26F

10/09 17:10, 2年前 , 27F
好大的官威 只要法官聽不懂就是浪費lol
10/09 17:10, 27F

10/09 17:12, 2年前 , 28F
老哥,上面解釋有沒有在看lol
10/09 17:12, 28F

10/09 17:13, 2年前 , 29F
你去當訴代可能就會發生喔^^
10/09 17:13, 29F

10/09 17:24, 2年前 , 30F
好奇怪喔,理組不是很常嘴文組很簡
10/09 17:24, 30F

10/09 17:24, 2年前 , 31F
單嗎,啊怎麼最普通的文字,都看不
10/09 17:24, 31F

10/09 17:24, 2年前 , 32F
懂語意啊==
10/09 17:24, 32F

10/09 17:57, 2年前 , 33F
不懂法律的去幫人開庭 法官問損害
10/09 17:57, 33F

10/09 17:57, 2年前 , 34F
賠償請求權基礎是什麼結果一問三不
10/09 17:57, 34F

10/09 17:58, 2年前 , 35F
知 還要花時間一一闡明 不是浪費是
10/09 17:58, 35F

10/09 17:58, 2年前 , 36F
什麼==
10/09 17:58, 36F
文章代碼(AID): #1XOJ9QnF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8 篇):
文章代碼(AID): #1XOJ9QnF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