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拿鯊魚劍砍傷2少年頭頸 法院以「宗教器具非傷人目的」輕判引議論

看板Gossiping作者 (楊 威利)時間2年前 (2021/09/29 10:21), 2年前編輯推噓77(8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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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tkuang (就是那個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新聞網2021年9月28日 : 2.記者署名: :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拿鯊魚劍砍傷2少年頭頸 法院以「宗教器具非傷人目的」輕判引議論 法匠有云:不看判決書不知道 是不是媒體亂寫 林北看了才知道台灣法官真的有夠誇張 109,上訴,4356節錄 法官用來打臉檢察官的大前提是 ㈡公訴意旨雖認被告2人與少年乙○○共同攻擊傷害告訴人2人之行為係犯刑法第278條第3 項、第1項之重傷害未遂罪。惟按殺人、重傷、傷害三罪之區別,在行為人下手加害時之 犯意,究係使人喪失生命?或使人受重傷?或僅傷害人之身體健康?以為斷。而確定行為 人有無殺人或重傷害犯意時,亦應綜合行為人下手輕重、次數、兇器種類、攻擊之部位、 其行為動機、原因、被害人受傷部位是否致命、傷痕多寡、嚴重程度如何等事實,就外在 之一切證據,詳查審認,為符合論理法則與經驗法則之論斷 法官認定的犯罪事實: ⒉亦無充分證據證明被告陳銘杰對告訴人丙○○或甲○○有重傷害甚至殺人之犯意:  ①公訴意旨雖認丙○○之傷勢大多集中在頭、頸部,被告陳銘杰所持扣案狼牙棒的三角鋼 片十分鋒利,以此金屬武器向人的頭、頸部攻擊,應該可以預見會造成重大傷害。  ②然而,甲○○遭被告2人先後持扣案狼牙棒及鐵條攻擊,致傷部位都在手指,並非針對 致命要害部位反覆攻擊或有何表彰於外類似重傷害或殺人之行為,甲○○亦陳稱傷都好了( 見原審卷第326頁筆錄),可見被告陳銘杰或林璟棠對甲○○當無任何殺人或重傷害之犯意 檢察官說 拿這麼危險的東西尻人 就是重傷犯意 法官說 因為被害人甲有自己去擋(甲在後面陳述是這樣說的) 所以都傷在手指 而且自己說傷後來都好了 所以被告的犯行不是重傷 我如果是檢察官我可能會氣到內傷 我他媽的是起訴重傷未遂耶 你用犯罪結果反推行為故意 法官可能以為自己還在寫國考試題 而且他揮動狼牙棒尻兩個人 另一個人沒擋好就傷在頭頸處了阿 怎麼能說"並非針對致命要害處攻擊" ③丙○○之傷勢確實大多集中在頭、頸部(即臉頰多處開放性傷口共約15公分、左頸部開放 性傷口7公分),即丙○○於原審所稱之第1、2刀(多處當係因狼牙棒有許多三角鋼片所致 ),原審函詢耕莘醫院,經該院函復:丙○○之傷勢與診斷書所述相同,並無提及差0.7公 分就傷到主動脈的說明等語,有該院109年7月13日耕醫病歷字第1090005513號函在卷可參( 見原審卷第449頁),且相關急診護理評估紀錄等病歷資料均未見此方面明確之記載(見少 連偵字卷第507頁以下),公訴人亦未對此有何積極舉證,是已難認定上開臉部或頸部之傷 勢,有告訴代理人(丙○○之父)指述之上情。 打被害人丙的部分 因為醫生不知道自己還同時兼任檢察官須證明加害人重傷犯意 所以檢察官跟被害人爸爸講的通通不算 如果檢察官沒舉證 那到底是誰查出差0.7公分就傷到主動脈 鬼喔? 再看下面這段 就可以更了解法官的"心證形成歷程檔案" 再以當下雙方情勢觀之,丙○○只是舉左手反擊、否認有持任何器物,其他丙○○之友人自 行逃竄,不見他人前來協助丙○○反擊或逃跑,若被告陳銘杰有意使其受有重傷害甚至要其 性命,當可能以手中狼牙棒對丙○○致命要害施以更針對性及更猛力或更多次之攻擊,則丙 ○○較脆弱部位(尤其頸部)所受傷勢理當更加嚴重,但客觀事實並未如此(丙○○於原審 亦陳稱各該傷勢經過半年都回復了,只有左手舉高會緊或痛,見原審卷第283頁筆錄)。 原來可以拿根本沒發生的事情來奶被告 你看喔 被告沒這樣做 所以他不是以重傷故意加害你 你看喔 被告沒這樣做 所以他不是犯情節最嚴重之罪 所以我不能判死刑 這邏輯是這樣推的 到底是誰說法學教育有嚴謹邏輯? 以後律師怎麼辯護? 已經教給你了 很簡單 在辦公室幻想一個你當事人可以犯下的更嚴重的罪刑 然後帶著這個想法去說服法官變更起訴法條或輕判 台灣法官真是好棒棒啊 : 4.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深坑前年發生討債鬥毆事件,16歲朱姓少年等2人遭陳姓兇嫌持宮廟器具「鯊魚劍 : 」攻擊,2少年頭部受擊,臉頰及頸部留下駭人傷疤,法院認為鯊魚劍或狼牙棒屬於「宗 : 教上彰顯神威之用」,以非用來傷人等理由,僅依普通傷害罪判陳姓兇嫌7月徒刑確定, : 台北地檢署當初雖依重傷害未遂重罪起訴陳姓兇嫌,也只能尊重判決,該判例已在法界引 : 起討論。 : 檢方於法庭上指控,朱少傷勢大多集中在頭、頸部,陳姓被告所持狼牙棒上的三角鋼片十 : 分鋒利,以此金屬武器向人的頭、頸部攻擊,應可預見會造成重大傷害。此外,朱少的臉 : 頰有多處開放性傷口,共約15公分長、左側上臂有開放性外傷、左頸部也有長達7公分的 : 開放性傷口、右側後胸壁有1公分外傷等,認定陳姓兇嫌應構成重傷害未遂罪。 : 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朱少的傷勢確實大多集中在頭、頸部,即朱少於法庭上所述被砍 : 1、2刀,而之所以導致多處外傷,則是因狼牙棒上有許多三角鋼片所導致,不過根據醫院 : 的函覆,朱少的診斷書上,並未提及其傷勢差0.7公分就傷到主動脈等可能造成被害人身 : 體重大傷害的字句,以檢方舉證不足、依「事證有疑,自當利歸被告」等理由,認定檢方 : 的上訴為無理由,予以駁回。 : 至於陳姓被告用來攻擊的器物究竟是「鯊魚劍」或「狼牙棒」?法院勘查扣押物品目錄表 : ,指該器具名稱為「狼牙棒」之物,外觀上有點狀的血跡痕,並散布於金屬三角片上,且 : 一部分的金屬片有變形,棒體為紅色木頭材質,全長48公分,棒體前2至32公分,遍布金 : 屬三角片,圓周佈滿5排且每排有12個金屬三角片,各金屬片高度為3公分,金屬片各端點 : 尖銳且其邊緣鋒利,底部握把則為16公分;但姑且不論是鯊魚劍或狼牙棒,均係「宗教上 : 彰顯神威之用,並非為傷害他人為主要目的,應與一般刀械之鋒利程度有別」。 : 這起事件發生於2019年4月27日凌晨2點多,朱姓、邱姓2少年騎機車到新北市深坑區深坑 : 街98巷一處民宅前,疑似要找人喬債,因此與40歲陳姓兇嫌等人起口角,雙方一言不合爆 : 發械鬥,2少不敵掛彩,所幸未傷及性命;案發後,陳姓兇嫌被檢方依重傷害未遂罪起訴 : ,不過法院認為檢方舉證不足,針對砍傷朱少的部分,僅依普通傷害罪論罪判他6月徒刑 : ;關於陳男被控攻擊邱少的部分,因他已與邱少家屬和解,僅被輕判2月,合併應執行7月 : 徒刑確定。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86669 : 6.備註: : 什麼野雞法官 既然是宗教上彰顯神威之用的法器 理應為替天行道無罪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42.2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2882096.A.CB2.html

09/29 10:24, 2年前 , 1F
傷好了所以不算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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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wgun (1.164.42.221 臺灣), 09/29/2021 10: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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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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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25, 2年前 , 3F
我不知道 槍自己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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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26, 2年前 , 4F
然後他就死掉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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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手法殺人 對比蘇祿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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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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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27, 2年前 , 7F
法官看來是沒出過社會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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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27, 2年前 , 8F
別忘了之前的: 被害人看似非常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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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算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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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以後89鬥毆就拿這個,有前例會照前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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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真別說阿 我拿鯊魚劍搜尋以為只有這一案 結果有114個結果 8+9日常任務

09/29 10:28, 2年前 , 11F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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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29, 2年前 , 12F
這種法官多一點 禁酒駕就要違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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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wgun (1.164.42.221 臺灣), 09/29/2021 10:31:06

09/29 10:30, 2年前 , 13F
幹法界都這種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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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31, 2年前 , 14F
我相信被告除了爽也是滿頭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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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32, 2年前 , 15F
塔綠般的法官真的讓人大開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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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32, 2年前 , 16F
就一堆只會考試的奶嘴法官阿 沒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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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33, 2年前 , 17F
有精神障礙手冊+拿鯊魚劍砍人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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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生人迴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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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練過 只懂看文字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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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33, 2年前 , 20F
撬娃娃機的鐵棒算凶器 但是鯊魚劍不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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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34, 2年前 , 21F
法律人:自由心證超級嚴謹的啦,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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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34, 2年前 , 22F
邏輯blablab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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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34, 2年前 , 23F
前幾天那推文裡面學過法律的說不算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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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35, 2年前 , 24F
真的是念參考書念到頭殼壞掉都不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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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36, 2年前 , 25F
很多書上的東西 考上要完全忘掉不然會被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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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36, 2年前 , 27F
被告律師很閒 法官都自動輕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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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37, 2年前 , 28F
真的很棒喔法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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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37, 2年前 , 29F
看來打99通電話給法官會更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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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38, 2年前 , 30F
恐龍沒有滅絕 轉生到台灣法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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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wgun (1.164.42.221 臺灣), 09/29/2021 10:43:18

09/29 10:40, 2年前 , 31F
你各位要看恐龍,就來鬼島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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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42, 2年前 , 32F
一個拿鋁棒 一個拿鯊魚劍 互相PK^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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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打不贏只好告對方重傷害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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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被害人不是法官啦 不然一定重傷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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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0:43, 2年前 , 3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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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9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09/29 12:15, 2年前 , 105F
都什麼時代 台灣當法官只要會考試就好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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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2:16, 2年前 , 106F
上了沒能奈他何 權力有夠大 聖人還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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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2:17, 2年前 , 107F
衰一點 傷到動脈 人死了 就不會說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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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2:17, 2年前 , 108F
器具非傷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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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2:21, 2年前 , 109F
有無殺人重傷犯意這件事已經是任由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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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2:21, 2年前 , 110F
了 根本都主觀認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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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2:28, 2年前 , 111F
大家都知道以後凶器要選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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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2:39, 2年前 , 112F
1法官才是精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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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2:48, 2年前 , 113F
好扯…傷好了就不是傷嗎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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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2:54, 2年前 , 114F
法官真的邏輯跟爾等法盲賤民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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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3:05, 2年前 , 115F
台灣法律不是一直都是打狗看主人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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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3:05, 2年前 , 116F
平正義的文組>有邏輯的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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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3:05, 2年前 , 117F
多數法官都先射箭再畫靶 超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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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3:08, 2年前 , 118F
法官有精神疾病吧?我記得不食人間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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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3:08, 2年前 , 119F
好像也是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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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3:17, 2年前 , 120F
文組重感覺 什麼邏輯都是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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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3:19, 2年前 , 121F
恐龍法官 這種的可以開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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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3:35, 2年前 , 122F
近期判死刑印象就開車撞律師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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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3:40, 2年前 , 123F
台灣法官都心證到幫被告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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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3:41, 2年前 , 124F
看了真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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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3:47, 2年前 , 125F
台灣真的是犯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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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3:49, 2年前 , 126F
看來法官沒拿自己的頭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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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4:35, 2年前 , 127F
這個應該撤銷他執照 不讓他再進法院 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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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4:35, 2年前 , 128F
底是在說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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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5:37, 2年前 , 129F
垃圾台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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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5:56, 2年前 , 130F
來人給法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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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5:57, 2年前 , 131F
法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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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6:21, 2年前 , 132F
每次看到這種就會想砍法官 跟奪棒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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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6:21, 2年前 , 133F
像 壯碩法官見一個打一個 怎不奪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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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6:37, 2年前 , 134F
法律人只會死讀書,跟社會脫節。沒多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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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6:37, 2年前 , 135F
點可惜,真是社會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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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6:44, 2年前 , 136F
文組法匠果然是社會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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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6:49, 2年前 , 137F
法律人被看不起不是沒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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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8:19, 2年前 , 138F
司法獨立94沒人敢管 法官94台灣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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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9:32, 2年前 , 139F
法律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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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9:43, 2年前 , 140F
法匠:去看判決書啦!看了?那一定是你中文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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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03, 2年前 , 141F
你要被偷襲或不反抗沒死才有機會成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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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21, 2年前 , 142F
有夠猛der
09/29 21:21, 142F

09/29 21:29, 2年前 , 143F
台灣有一些法官素質很差,應該汰除!
09/29 21:29, 143F

09/29 21:54, 2年前 , 144F
下次被害人拿一樣的東西敲法官好了
09/29 21:54, 14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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