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慟!撐了70天 遭教練重摔柔道童宣告不治
大家好
看大家這麼氣憤一直喊殺人罪啦 不然就是輕判2年之類的
小弟在這邊幫大家做一點小小的法學宣導
1.為什麼不用殺人罪起訴?
A:一個形式要件的成立,首先就是要檢驗他的構成要件
構成要件又分為主觀以及客觀
以這個案例來看
客觀構成要件
孩童的死亡結果與教練的摔有沒有因果關係
答案是有,所以客觀會成立
主觀構成要件
是這個教練有沒有想要"殺"這個小孩的想法呢?
很明顯檢察官在調查過程中並沒有可以證明這點的證據
所以刑法271條殺人罪普通殺人罪就算起訴
到法官那裏也會因為構成要件不該當判無罪
2.為什麼是起訴重傷致死
A:一樣回到構成要件部分
客觀部分
孩童的死亡結果跟教練有因果關係,所以成立
主觀部分
教練對於摔這個動作會不會導致被害人受傷甚至重傷
有沒有認知事實或是可預見性
從其他學過柔道的人敘述
被摔者要避免受傷很明顯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訓練
所以教練明知會導致被害人受傷甚至重摔頭部
有很明確的認知事實即可預見性,
所以客觀部分也會成立
很明顯檢察官就是用依照這個邏輯判斷來決定用重傷致死起訴
另278條二項的法定本刑是10年以上~無期徒刑
所以也不用擔心法官會輕判2年
以上是一點小見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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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5.24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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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 我有看到您上面那篇文
順便回應你一下
就算這個教練自己沒有摔 只有指使別人去摔他
這樣有沒有可能無罪或是變成教唆犯呢
答案是否的
因為教練是利用力量去叫別人進行摔這個動作
所以也會變成是共同正犯起訴
當然不能排除少部分法官亂判
那就是另外討論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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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跟法院沒有任何關係喔
假釋牽扯到的是監獄的假釋審查委員會的部分
看的是犯人在獄中的成績分數以及改悔結果而定
依現行刑法規定 有期徒刑刑期1/2 無期徒刑逾25年就能申請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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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看不太懂你所謂的主觀有故意行為是指哪部分?
是指殺人罪的部分嗎?
還是重傷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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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答對了,而且監獄通常會怕麻煩,這種老年受刑人能讓他假釋就假釋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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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規法官,法條規法條,法官不能做出法條以外的刑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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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除非教練當場說我今天就是要摔死你,或是一邊摔一邊說我要給你死之類的
不然很難舉證他有殺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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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這樣說就是沒看懂我這篇文說的
因為沒辦法舉證教練有殺人的故意所以不能用殺人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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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對柔道不熟沒辦法說明
如果硬要上法庭攻防很有可能被針對這個點攻破
然後被改判過失致死
※ 編輯: linchw (36.225.15.243 臺灣), 06/29/2021 23: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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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目前的法律就是一二級謀殺併在一個普通殺人罪裡
刑期目前來說算是很重
且正常人犯普通殺人罪的近年來不多
大多數都說自己無辨識行為能力者(精神病)
※ 編輯: linchw (36.225.15.243 臺灣), 06/29/2021 23: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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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是對的 兒少法有特別規定會加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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