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快篩確診! 萬華女子竟失聯 警方深夜緊急三水街找人

看板Gossiping作者 (pectoralis)時間2年前 (2021/05/15 02:19), 2年前編輯推噓-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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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loser (不良豬)》之銘言: : 這篇文章正解 反而底下推文笑死 : 一堆推文法盲 : 平常沒事警察要看個證件 : 都要靠杯警察不能隨意發動調查權 : 要警察依法行政 : 現在警察沒有權利和法源依據下 : 侵門入戶抓人又變成警察才有強制力抓人了 : 她是現行犯還是通緝犯警察可以依那條法規強制抓人 : 今天主管機關是衛生局 : 警察只是行政協助的身分 : 不能越權代管 台灣不是警察國家 : 好比今天你亂丟垃圾 是環保局裁罰 : 如果警察因為你丟垃圾把你強制帶回去派出所查證身分 那警察就是濫權妨害自由 : 酸民的標準真的讓人搞不清楚 : 平常最愛靠杯警察不懂法律 : 有事有要警察直接擴張權力 : 真的是笑死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8條 於防疫期間,受隔離或檢疫而有違反隔離或檢疫命令或有違反之虞者,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得指示對其實施錄影、攝影、公布其個人資料 或為其他必要之防治控制措施或處置。 為避免疫情擴散,對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人,亦同。 前二項個人資料,於疫情結束應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處理。 第 13 條 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 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 14 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 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31.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1016356.A.17D.html

05/15 02:37, 2年前 , 1F
所以你的涵攝呢?
05/15 02:37, 1F

05/15 02:38, 2年前 , 2F
所以?哪條可以破門衝進去QQ
05/15 02:38, 2F
不只衝進去捏 法律可是授權一切必要之措施 太上皇了

05/15 02:45, 2年前 , 3F
你有看自己貼文中文字嗎
05/15 02:45, 3F
條文都寫這麼明白了 看不懂不是我的問題吧 ※ 編輯: Zeelandia (49.216.131.96 臺灣), 05/15/2021 02:49:16 ※ 編輯: Zeelandia (49.216.131.96 臺灣), 05/15/2021 02:50:20

05/15 03:38, 2年前 , 4F
警察兩個字呢
05/15 03:38, 4F

05/15 04:51, 2年前 , 5F
你真的是法盲
05/15 04:51, 5F

05/15 06:38, 2年前 , 6F
沒 你自己貼的你真的也沒在看
05/15 06:38, 6F

05/15 08:22, 2年前 , 7F
警察單位在哪裏呢?
05/15 08:22,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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