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快篩確診! 萬華女子竟失聯 警方深夜緊急三水街找人

看板Gossiping作者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2年前 (2021/05/15 02:31), 2年前編輯推噓4(409)
留言13則, 5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7/8 (看更多)
※ 引述《addog74 (陳冠希)》之銘言: : 說個笑話:警察穿的全套防護衣是衛生局提供 : 阿穿防護衣登門進屋的,怎麼不是主管機關衛生局的人? : 是時間太晚了衛生局已經下班明日請早? : 還是説高考及格的人,命比較尊貴?像這種危險的事,一律丟給次等公務員就好? : 有沒有衛生局的人怕爆,別說進屋,連去現場都不肯去的八卦? 行政執行法上本來就可以找機關協力 通知就醫這件事衛生局找不到人 本來就可以找警察找里長民政單位協助 行政執行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23 第 6 條 執行機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於必要時請求其他機關協助之: 一、須在管轄區域外執行者。 二、無適當之執行人員者。 三、執行時有遭遇抗拒之虞者。 四、執行目的有難於實現之虞者。 五、執行事項涉及其他機關者。 被請求協助機關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其不能協助者,應附理由即時 通知請求機關。 被請求協助機關因協助執行所支出之費用,由請求機關負擔之。 另外傳染病防治法 第 36 條 民眾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配合接受主管機關之檢查、治療、 預防接種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 第 43 條 地方主管機關接獲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之報告或通知時,應迅速檢驗診斷 ,調查傳染病來源或採行其他必要之措施,並報告中央主管機關。 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前項之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 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第 45 條 傳染病病人經主管機關通知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時,應依指 示於隔離病房內接受治療,不得任意離開;如有不服指示情形,醫療機構 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通知警察機關協助處理。 至於另外一篇把通知疑似或確診病人就醫引用: 第 38 條 傳染病發生時,有進入公、私場所或運輸工具從事防疫工作之必要者,應 由地方主管機關人員會同警察等有關機關人員為之,並事先通知公、私場 所或運輸工具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到場;其到場者,對於防疫工作 ,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未到場者,相關人員得逕行進入從事防疫工作 ;必要時,並得要求村(里)長或鄰長在場。 說要衛生局跟警察一起才可以去通知人就醫? 這是把人當成場所或運輸工具?會不會太污辱當事人? : ※ 引述《comb (梳子)》之銘言: :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 1.媒體來源: : : 中天 : : 2.記者署名: : : 社群中心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快訊/快篩確診! 萬華女子竟失聯 警方深夜緊急三水街找人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台北市萬華區本土疫情大爆發,1名女性14日前往醫院快篩,院方驗出確診要通知她,卻 : : 發現女子竟然失聯,警方獲報透過役政系統擴大追查,晚間在三水街一棟民宅找到確診者 : : ,緊急把她送到醫院治療。 : : 警方透露,女子確診後,院方撥打她的手機卻一直沒人接,就怕引起群聚感染!通報警方 : : 協尋,台北市警方如臨大敵各個穿著全套防護衣,14號晚間在萬華區三水街找到人。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gotv.ctitv.com.tw/2021/05/1771408.htm : : 6.備註: : : 怕爆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MI 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7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1017084.A.6BE.html

05/15 02:33, 2年前 , 1F
找警察是沒太大問題
05/15 02:33, 1F

05/15 02:33, 2年前 , 2F
因為戶政資料 和監視器 很多都是在警政部門
05/15 02:33, 2F

05/15 02:34, 2年前 , 3F
而且強制隔離的執行 也是警察去執行逮捕的動作 衛生所 沒有強
05/15 02:34, 3F

05/15 02:34, 2年前 , 4F
制逮捕的權利
05/15 02:34, 4F

05/15 02:35, 2年前 , 5F
就柯韓昌粉一直干擾 想弄沉臺灣
05/15 02:35, 5F

05/15 02:38, 2年前 , 6F
不是動不動就質疑警察執法權的 大腸花仔和吱障嗎?
05/15 02:38, 6F
※ 編輯: kaky (36.238.77.8 臺灣), 05/15/2021 02:40:43

05/15 02:42, 2年前 , 7F
沒警察才可怕
05/15 02:42, 7F

05/15 02:46, 2年前 , 8F
警察找人沒問題 警察自己闖進去抓人才有問題
05/15 02:46, 8F

05/15 02:46, 2年前 , 9F
單就這個案 一堆推文說要罰要關要槍斃就是智障言論
05/15 02:46, 9F
傳染病防治法應該是可以強制送醫 至於能不能破門 搭配行政執行的即時強制也不是沒有可能... 端在確診/疑似確診者算不算是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的必要.... ※ 編輯: kaky (36.238.77.8 臺灣), 05/15/2021 02:59:15

05/15 03:25, 2年前 , 10F
晚上在家裡睡覺沒接到電話然後被當罪犯破門...
05/15 03:25, 10F

05/15 03:26, 2年前 , 11F
最好笑的是目前一堆看到新聞就跟著罵的,晚上沒接電
05/15 03:26, 11F

05/15 03:26, 2年前 , 12F
話不是很正常嗎...
05/15 03:26, 12F
是一堆人把行政通知/行政執行 對象當成罪犯吧 ※ 編輯: kaky (36.238.77.8 臺灣), 05/15/2021 03:29:08

05/15 03:36, 2年前 , 13F
可以參考精神病患者強制就醫 也是由警察執行
05/15 03:36, 13F
文章代碼(AID): #1Wdi7yQ-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8 篇):
文章代碼(AID): #1Wdi7yQ-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