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舞蹈師走馬路「慘變現行犯」施暴完送地檢署9hrs!警嗆:不爽嗎

看板Gossiping作者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4年前 (2021/04/27 11:13), 4年前編輯推噓6(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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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半天 然後結論是因為沒看到臨檢原因所以沒法判斷 法律原則的大前提就是 警察 "沒"被授權可以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 所以你看不到發動盤查的理由 然後說無法判斷? 沒有發動盤查理由就是不能盤查 剩下只有 當事人"願意"配合 而當事人明顯不願意配合; 法規上簡單的舉證責任分配 "警察要提出發動盤查的合法理由" 而非 "人民要提出不被盤查的理由" 既然沒有發動的合法理由那麼盤查自然就是不合法 不合法的盤查本來就無配合義務 除非今天法律規定縱使盤查無理由人民亦有配合義務 ※ 引述《mazinkisa (kisa)》之銘言: : 大法官釋字 : 相關法條: : 憲法訴訟法 第 5 條 : 刑事訴訟法 第 128、128-1 條 : 警察法 第 2、3 條 : 警察勤務條例 第 3、4、5、6、7、8、9、10、11 條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ExContent.aspx?media=print&ty=C&CC=D&CNO=535 : 內容針對臨檢攔查的解釋 : 事情回歸到原點,法條內有提到以下內容 : 【上開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 : 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之立法本意。】 : 但在解釋文內也有提到對執行勤務臨檢的解釋 : 都得看警察當時執行的勤務內容 : 回過頭來講整件事的情況 : 兩肇其實都還是有錯且警察錯最大 : 在舞蹈老師部分錯在沒配合攔查, : 原因就是為何他被判斷需要被臨檢盤查, : 這點影片沒有所以無法判對錯 : 警察部份則是你我都不知道他執行勤務內容 : 所以不知道為何他注意舞蹈老師有問題 : 只是他執行攔查的方式確實過當 : 反正最大的原因還是因為警察形象不好所致 : 要是警察形象沒問題的話 : 配合攔檢應該不會有太多人反彈才對 : 以上 : =================================== : 自己也被攔查過 : 當時凌晨帶狗狗要去散步被攔查 : 也是被攔的莫名其妙 : 但回過頭想那麼早散步確實有點怪 : 所以被問一下也正常 : 再加上騎車轉彎忘記打燈號 : 警察也提醒了這點 : 基本上你沒怪怪的 : 照理沒人會覺得你有問題 : 自己真沒問題查文件一下或抱個身分證字號而已 : 這是自己的經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11.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9493192.A.2F9.html

04/27 11:15, 4年前 , 1F
現在就是叫你配合就配合廢話那麼多?
04/27 11:15, 1F

04/27 11:21, 4年前 , 2F
蔡政府笑話
04/27 11:21, 2F

04/27 11:22, 4年前 , 3F
侯老神在在,光頭可以告老還鄉準備2024,阿北也準備好了
04/27 11:22, 3F

04/27 11:25, 4年前 , 4F
汐止雙警被襲擊死一警,巡邏SOP就更重視
04/27 11:25, 4F

04/27 11:26, 4年前 , 5F
桃警一人戰老師真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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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11:28, 4年前 , 6F
殺警搶槍判死執行沒?這就是人民唾棄的
04/27 11:28, 6F

04/27 11:32, 4年前 , 7F
看清楚點他有說,懷疑你失蹤人口...
04/27 11:32, 7F
你自己立法失蹤人口是合法理由? 失蹤人口是犯罪/犯罪之虞? 連"形式"合法都不構成了 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 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 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04/27 11:32, 4年前 , 8F
是民眾自行當法官審判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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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11:33, 4年前 , 9F
自行不配合並妨礙公務...
04/27 11:33, 9F
我覺得除非是不懂中文的外國人或是文盲 不然法條寫的算清楚

04/27 11:38, 4年前 , 10F
被懷疑是智能不足走失人口惱羞吧
04/27 11:38, 10F

04/27 11:46, 4年前 , 11F
女師配合的方式是自清,請警察一同去工作地,2分鐘而已
04/27 11:46, 11F

04/27 11:47, 4年前 , 12F
走失人口是這樣查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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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11:47, 4年前 , 13F
看片子能看全部最好,影片有這一段,但是否仍有未公開的
04/27 11:47, 13F

04/27 11:48, 4年前 , 14F
7F可以看全部,一開始是我沒看過你
04/27 11:48, 14F

04/27 11:50, 4年前 , 15F
每個人都說懷疑失蹤人口就好啦
04/27 11:50, 15F

04/27 11:51, 4年前 , 16F
什麼叫懷疑你是失蹤人口這種低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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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11:53, 4年前 , 17F
你若告訴警察你住在附近,請他一起去你家可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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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ky (36.239.11.86 臺灣), 04/27/2021 11:57:48

04/27 11:55, 4年前 , 18F
經公告的指定區域。可以實施, 你不願意也要配合,但可以要
04/27 11:55, 18F

04/27 11:55, 4年前 , 19F
求紀錄, 事後打行政訴訟.
04/27 11:55, 19F

04/27 11:55, 4年前 , 20F
2分鐘而已, 一個認為妨礙自由一個認為妨礙公務
04/27 11:55, 20F

04/27 11:56, 4年前 , 21F
台灣人真愛妨礙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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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11:57, 4年前 , 22F
回去看dpp的主委在轉運站被盤查的新聞..
04/27 11:57, 22F

04/27 12:03, 4年前 , 23F
嗆北市警台灣是警察國家嗎?
04/27 12:03, 23F

04/27 12:05, 4年前 , 24F
阿北忙著敲時鐘,忘了北市警某所被黒衣人衝入
04/27 12:05, 24F

04/27 12:06, 4年前 , 25F
新北無為而治,不擾民就不擾民該開槍就開槍,難怪民調高
04/27 12:06, 25F

04/27 12:12, 4年前 , 26F
純問“失蹤人口 ”為何不能問,被拐,被騙都有可能啊..見網
04/27 12:12, 26F

04/27 12:12, 4年前 , 27F
友新聞很多啊..
04/27 12:12, 27F
你可以搭訕人家可以不理 那跟盤查理由有什麼相關 指定區域要依程序由警察機關主管指定 ※ 編輯: kaky (36.239.11.86 臺灣), 04/27/2021 12:18:34

04/27 12:24, 4年前 , 28F
新北宮廟噪音,鞭炮,89飆車感覺放任很久了?
04/27 12:24, 28F

04/27 13:16, 4年前 , 29F
回到老師這題, 新聞發生時,警察有說明現場指定路段....
04/27 13:16, 29F

04/27 21:54, 4年前 , 30F
這都是你自以為法官自行審判...
04/27 21:54, 30F

04/27 21:59, 4年前 , 31F
事實就是理由有、指定路段也有
04/27 21:59, 31F

04/27 21:59, 4年前 , 32F
不服就是給法官判,但那是事後救濟
04/27 21:59, 32F

04/27 22:00, 4年前 , 33F
你才搭訕,警察是全身實彈防彈衣在搭訕喔!XD
04/27 22:00, 33F

04/27 22:01, 4年前 , 34F
還不裡咧,希望你自己遇到都不要理,我們才有好戲看
04/27 22:01, 34F
你拿的出來指定的公告、公文? XD ※ 編輯: kaky (36.239.11.86 臺灣), 04/28/2021 12:19:05

04/28 12:44, 4年前 , 35F
就說你輸很慘,公文、公告... 很難? 呵呵
04/28 12:44, 35F
啊簡單你拿啊.... ※ 編輯: kaky (36.238.16.68 臺灣), 04/30/2021 05: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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