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鐵「救命電話」無故被打爆! 調度員1天接50通:出事你負責嗎

看板Gossiping作者 (Τ/taʊ/)時間3年前 (2021/04/10 13:00), 3年前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7 (看更多)
這明顯是妨害公務 且占用線路是會侵害到真正的緊急事故處理 影響到鐵路安全 已經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與鐵路法 應該依法究責裁罰 過去有類似新聞 無故亂打110、119緊急專線騷擾 被法辦罰錢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226.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8030829.A.BD5.html

04/10 13:00, 3年前 , 1F
沒有罰責 謝謝指教
04/10 13:00, 1F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85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 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 二、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聚眾喧嘩,致礙公務進行者。 三、故意向該公務員謊報災害者。 四、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 鐵路法 第 68-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在鐵路軌道或有關設備上堆積、放置或拋擲物品足以妨害行車安全。 二、未經允許,攜帶危險或易燃物進入鐵路路線、場、站或車輛內、未經 告知或告知不實而託運危險物品。 三、任意操控鐵路站、車設備,或以他法妨害系統設備正常運作。 四、對行駛中之鐵路列車投擲或發射物品。 五、任意將車廂上鎖或以他法,妨礙鐵路從業人員執行職務或危害公共安 全。 ※ 編輯: turbomons (123.194.226.15 臺灣), 04/10/2021 1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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