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鐵「救命電話」無故被打爆! 調度員1天接50通:出事你負責嗎
這明顯是妨害公務
且占用線路是會侵害到真正的緊急事故處理
影響到鐵路安全
已經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與鐵路法
應該依法究責裁罰
過去有類似新聞
無故亂打110、119緊急專線騷擾
被法辦罰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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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3:00,
3年前
, 1F
04/10 13:00, 1F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85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
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
二、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聚眾喧嘩,致礙公務進行者。
三、故意向該公務員謊報災害者。
四、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
鐵路法
第 68-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在鐵路軌道或有關設備上堆積、放置或拋擲物品足以妨害行車安全。
二、未經允許,攜帶危險或易燃物進入鐵路路線、場、站或車輛內、未經
告知或告知不實而託運危險物品。
三、任意操控鐵路站、車設備,或以他法妨害系統設備正常運作。
四、對行駛中之鐵路列車投擲或發射物品。
五、任意將車廂上鎖或以他法,妨礙鐵路從業人員執行職務或危害公共安
全。
※ 編輯: turbomons (123.194.226.15 臺灣), 04/10/2021 1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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