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綠營提公投對案?蘇貞昌:這是環保的抉擇

看板Gossiping作者 (修)時間3年前 (2021/03/22 15:55),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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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lic (lolic)》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apple : 2.記者署名: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曾盈瑜、吳紹瑜/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綠營提公投對案? 蘇貞昌:這是環保的抉擇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公投議題漸熱,民進黨內越來越多討論「提對案」的聲音, :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5日)說, : 「這件事不是經濟與環保的對抗,是環保和環保的抉擇」, 【民進黨別怕!建請立院提核四公投對案】 消息傳出,面對828公投,府院黨高層考慮提出對案。雖然主攻派和避戰派的名單虛實混 雜,但蘇貞昌確實無意由行政院提起。既然如此,只能由立法院民進黨團發動。 若要提公投對案,確實可依公投法第14條及第15條,由行政院或立法院提出,立法院決議 直接交付公投,就不需要連署階段。 時程上,由行政院提出,立法院在15日內議決,交付中選會;由立法院提出,院會通過10 日內,交付中選會。所以如果要併8月28日公投,中選會又要在90日前公告,民進黨最晚 在「四月中」就必須正式提案。 ■ 中選會可以進行「合法的」作弊 這裡有一個立法漏洞,此途徑提出的公投,「不適用第9條至第13條」規定,原意指的是 不適用連署。但修法後的第9條第3項也規定,「第一項主文應簡明、清楚、客觀中立;理 由書之闡明及其立場應與主文一致。」 因此民進黨提出的三接公投,可以在主文寫供電穩定、減煤減碳、兼顧生態等,不簡明、 不清楚、不客觀中立的字句,理由書也不一定要與主文一致,可以將大量篇幅用來攻擊藻 礁公投和核四公投。 惟須注意公投法其它條文之限制,以下分案說明。 ■ 「公投法」公投對案 江啟臣所提之公投主文為:「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若 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若要提對案,維持公投脫鉤大選,兩年舉辦一次,即是2019年6月1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 正公投法之現況。 按公投法第19條,「創制案或法律之複決案於公告前,如經立法機關實現創制、複決之目 的,通知主管機關者,主管機關應即停止公民投票程序之進行,並函知提案人之領銜人。 」 中選會即使收到對案,依法必須沒收該對案。 ■ 「反萊豬」公投對案 林為洲所提之公投主文為:「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等 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 若要提對案,維持開放瘦肉精豬肉進口之現況。2020年12月24日,立法院通過政府開放含 有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的九項行政命令及兩項法案。 同樣按公投法第19條,「如經立法機關實現創制、複決之目的」,中選會即使收到對案, 依法也必須沒收該對案。 ■ 「珍愛藻礁」公投對案 潘忠政所提之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遷離桃園大潭藻礁海岸及 海域?(即北起觀音溪出海口,南至新屋溪出海口之海岸,及由上述海岸最低潮線往外平 行延伸五公里之海域)」 若要提對案,維持觀塘三接政策。查立法院紀錄,未有院會正面決議於觀塘興建三接,僅 有否決藻礁公投前三接應停工,故不受公投法第19條限制。 又因不受公投法第9條限制,公投主文可放入不客觀中立字句。 例如「穩定供電」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於桃園觀塘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確 保供氣時程,穩定供電?」 又例如「增氣減煤」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於桃園觀塘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 加速增氣減煤之能源轉型?」 然按公投法第2條,全國性公投適用事項僅有:一、法律之複決。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觀塘三接是政府現行方案,無重大政策之「創制」。中選會即使收到對案,依法也必須駁 回該對案。 接著是最重要且最精采的橋段。 ■ 「重啟核四」公投對案 黃士修所提之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 若要提對案,維持廢止核四政策。同樣按公投法第2條,非核家園是政府現行方案,無重 大政策之「創制」。中選會即使收到對案,依法也必須駁回該對案。 等等,請不要這麼快放棄,還有一個辦法。 ■ 「廢止核四」公投案復活 反核人士高成炎提過兩次反核四公投,原始主文為:「你是否同意台電公司核能四廠裝填 核燃料棒?」意圖使用正面命題,故意造成公投不通過,塑造民意反核四之假象。 第一次在2014年,公投審議委員會指出主文與理由書矛盾,而被駁回。當時連聽證會上的 反核團體簽到,都混淆要簽同意方或反對方,遑論真的走進投票所的民眾。 第二次在2019年,中選會依照同樣理由要求補正,高成炎補正主文為:「你是否同意『廢 止核四計畫,其廠址作為再生能源(地熱、海洋能、太陽能等)發電、觀光、研究、博物館 等用途』的政策?」 「廢止核四」與「改作再生能源」顯然為一案兩事項,違反公投法第9條「以一案一事項 為限」之規定。但此大幅改寫的主文,中選會未再召開聽證會,逕自予以通過。 2019年10月,台灣環保聯盟宣稱僅得10萬份連署,未達門檻的三分之一,逾期未送件放棄 連署。 ■ 法律漏洞卻讓國民黨解套 然而,利用前述法律漏洞,立法院提起之公投,不受公投法第9條限制。民進黨立院黨團 ,可大喇喇採用高成炎所提之公投主文。被質疑時也可辯稱,「這是2019年中選會已審議 之主文,絕對沒問題」,且立法院提起之公投,本來就無須召開聽證會。 看到這裡,你一定覺得奇怪,黃士修不是重啟核四公投領銜人嗎?怎麼會主動提供大大有 利於反核利益團體的方法? 那是因為我從來沒在怕,我的策略一向正大光明,不怕對手知道,只怕對手不知道。2018 年公投自始至終,我都不擔心支持率,只擔心投票率,2021年公投也是如此。 民進黨立院黨團若採用此方案,勢必完全激化對決,大幅提升投票率。而且吃相極其難看 ,社會大眾都看在眼裡。 在野黨和公民團體,在催票上也更容易,「通通蓋同意」國民黨免去是否對核四公投表 態的麻煩,直接解套。 ■ 大法官釋憲遇到重大困難 「重啟核四」和「廢止核四」公投同時通過,就是我最想看到的公投結果。如同我曾經對 「愛家公投」和「平權公投」的期望一樣,兩項相衝突的公投同時通過,我國法律又沒規 定票數多者勝,勢必會鬧到大法官釋憲。 試想,有超過500萬選民同意,同時有超過500萬選民反對,還有誰能不認真重視這個議題 呢? 大法官釋憲上還會遇到重大困難,在重啟核四案,選民顯然是因為「支持重啟」而同意。 但在廢止核四案,選民是因為「廢止核四」而同意,還是因為「改作再生能源」而同意? 前者「廢止核四」不是大法官能下定論的,後者「改作再生能源」與「重啟核四」並不矛 盾。所以最好的結局就是:重啟核四,同時廠區預留機組的大量空間,都可以拿來「作為 再生能源發電、觀光、研究、博物館等用途」。 如此發展再生能源,避免大規模開發破壞生態的問題,完美實現「以核養綠的綠,不只是 綠能的綠,更是生態環保的綠」之精神。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堂而皇之,每天努力Hack國家,才是一位真正的Hack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158.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6399749.A.270.html

03/22 15:57, 3年前 , 1F
冥進洞再次證明 冥進洞的公投法就是垃圾
03/22 15:57, 1F

03/22 16:00, 3年前 , 2F
不對啊, 前提是要立法機關通知主管機關,立法院決議不通知
03/22 16:00, 2F

03/22 16:02, 3年前 , 3F
主管機關就可以認為不符19條要件啊
03/22 16:02, 3F

03/22 16:14, 3年前 , 4F
寫得太複雜
03/22 16:14, 4F

03/23 22:28, 3年前 , 5F
偽中立的側翼戰神們會很高興 他們改出來的公投法出現趨
03/23 22:28, 5F

03/23 22:28, 3年前 , 6F
勢不利的結果就另架鳥籠邏輯卡案
03/23 22:28,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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