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要堅持正義的道路或正義的結果?

看板Gossiping作者 (亭)時間3年前 (2021/02/28 16:50), 3年前編輯推噓4(4012)
留言16則, 7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4 (看更多)
像最近的鐵路殺警案二審逆轉, 人非全知, 不可能知道當時嫌犯是否完全喪失判斷能力。 那麼我們去掉這個不確定性,來做個假設。 假如我們已經得知確實當初嫌犯真的已經喪失心神(可能剛好身上掛著某種腦波儀器) 理論上照刑法要無罪, 不過必須接受終身強制治療, 以隔離嫌犯,避免再犯。 但是由於台灣遲遲沒有司法精神病院, 所以強制治療量能不足, 依現況最長只能判五年。 請問,鄉民是法官的話, 是要選擇採信“已知的假設”, 判刑法無罪,然後治療五年, 之後可能再發作再犯。 還是要以結果導向, 實現終身隔離的目的, 所以無視喪失心神這個設定, 判處他無期徒刑。 請問鄉民們, 會選擇程序的正義? 還是結果的正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5.1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4502238.A.33E.html

02/28 16:51, 3年前 , 1F
學覺青式邏輯 嗆法官: 今天是你家人在火車上被殺 看你怎
02/28 16:51, 1F

02/28 16:52, 3年前 , 2F
麼樣
02/28 16:52, 2F

02/28 16:52, 3年前 , 3F
現實正常人,先看跟自己有沒有關係
02/28 16:52, 3F

02/28 16:55, 3年前 , 4F
你先定義什麼叫做「結果的正義」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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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6:55, 3年前 , 5F
沒先定義什麼叫做"結果的正義"是沒辦法討論的
02/28 16:55, 5F
在本篇的假設是, 對於這個人及身邊的人最低的侵害。 也就是避免再犯殺人, 定義為正確的結果。

02/28 16:57, 3年前 , 6F
沒有絕對的正義,就算所有人都選擇了程序正義或結果
02/28 16:57, 6F

02/28 16:57, 3年前 , 7F
正義,最後的標準也不會一樣
02/28 16:57, 7F

02/28 17:01, 3年前 , 8F
誰說選了程序正義以後刑法一定要無罪,那過失殺人的
02/28 17:01, 8F

02/28 17:01, 3年前 , 9F
是不是也一定無罪。選了結果正義也是能減刑,不會判
02/28 17:01, 9F

02/28 17:01, 3年前 , 10F
到跟一般惡意殺人一樣重。大家不就是在取最大數的認
02/28 17:01, 10F

02/28 17:01, 3年前 , 11F
同而已,偏偏有人自以為要判最有爭議的,那被罵活該
02/28 17:01, 11F

02/28 17:01, 3年前 , 12F
02/28 17:01, 12F
這是假設的前提啊, 當然實際上我們不知道是否真的喪失心神。 但是如果是已知, 大家會選擇哪一邊? ※ 編輯: mystage (1.162.5.154 臺灣), 02/28/2021 17:17:18

02/28 17:19, 3年前 , 13F
沒有司法精神病院,就該蓋一間,這又不是無法解決的
02/28 17:19, 13F

02/28 17:19, 3年前 , 14F
蚊子館蓋一堆 該蓋的不蓋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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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7:38, 3年前 , 15F
是啦,說到底是該蓋的司法精神病院要蓋
02/28 17:38, 15F

02/28 18:08, 3年前 , 16F
馬9上台時吵說要程序正義 現在小英上台就無視就對了?
02/28 18:08,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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