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UBEREATS外送員報警告我侵占放飲料的海綿
看完這篇推文
我實在太驚訝大家理解那種杯架到底要不要歸還的差異程度
因為老實說我看起來就是跟starbucks紙杯架類似的東西
很多早餐店飲料店也會提供 材質不同顏色不同的類似杯架
有的兩個一組有的四個 都是給客人帶回家的
我以為在外送員真的沒有說要歸還的情況下
以為是店家提供的上述杯架 直接拿回家很正常
結果推文很多人說客人應該要一眼就知道那是要還的?????
除非做過外送或是曾經有外送員告知過
到底如何分辨哪種材質要還? 海綿杯架要還 starbucks的紙杯架不用還????
那塑膠的要還嗎???
可以推文說一下你們覺得第一眼看到海綿杯架會要還嗎?
想知道為何人的想法能差這麼多
會以為是店家給的不用還的多 還是一眼就知道是外送員的要還的多
※ 引述《knip (阿海)》之銘言:
: 我是原PO,
: 12/4(五) 20:38左右去警局做完筆錄,並把該海綿杯架拿給警方
: 同時也得知了比較詳盡的資訊
: ────────
: 整理時間線:
: 12/2 三 21:10 我拿飲料上樓
: 12/2 三 21:20 外送員等不到我,問大樓保全,保全態度消極,外送員就直接報警
: 12/3 四 16:00 「客服通知杯架遺失聯絡信」寄到我信箱
: 12/3 四 20:00 警察通知
: 12/3 四 20:30 我在UberEATS系統回報這個情況
: 12/3 四 20:54 我在PTT發文
: 12/3 四 21:38 我看到「客服通知杯架遺失聯絡信」
: 12/4 五 20:38 我去警局做完筆錄,並把該海綿杯架拿給警方
: 警察已經先跟外送員(報案人)做完筆錄了。
: 報案筆錄(在我陳述前)提到的情況是:
: 「外送員主動借予杯架(未明確告知要歸還)」但他「有說杯架是他的」
: ↑筆錄內就是這樣寫,這不是我自己陳述的。
: 我的陳述是「他主動把這一組給我,也沒有說要還」,
: 然後「我並沒有聽到他說這是他的」,我並不知道這是他的。
: 外送員在樓下等了10分鐘後,詢問大樓保全,
: 保全表示不知道是哪位住戶,「無能為力」(筆錄內兩次提到「無能為力」)
: 外送員此時決定報警叫警察來。
: 警察到現場後,有試圖跟保全溝通、調監視器,
: 保全仍然表示「我新來的」、「我只是代班」、
: 「我不知道哪個住戶」、「我沒有權限調監視器」
: (警察私下表示他認為保全態度很不配合)
: 外送員就表示要提告侵占,警察說是外送員親自明確說要「告侵占」,
: 而他們因為台南女大生事件,現在非常忌諱被人說「吃案」,
: 所以既然對方說要告,就一定要受理
: 警察說外送員的想法是:
: 他查蝦皮看到這個杯架要70元,加上運費就超過100了,
: 他算起來覺得不合,決定提告。
: 所以,當晚在我家樓下,外送員就報警要告侵占了。
: 他拿到報案三聯單之後,
: 才用UberEATS客服系統寄了這封「遺落杯架在現場」信給我。
: https://i.imgur.com/VnFghJV.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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