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馬國女大生家屬要台國賠:蔡英文承認有疏失!台不判死將爭取引渡

看板Gossiping作者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3年前 (2020/11/24 08:22), 3年前編輯推噓16(21546)
留言72則, 34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8/15 (看更多)
說真的,見此事時,我已經感到心寒了…… 在前幾天的時候,馬來西亞(下稱「境內」)方面還有引述稱:(節錄一段) 「一名網友在影音平台YouTube 下留言,指『馬來西亞來台灣讀書的都是弱勢、強暴一個  殺一個,弄死一個明天還會來十個』,『來一個女馬來華人,當然要綁起來強暴棄濕(  屍)之後我也要跟著做、讓馬來女學生都成為我的受害者』,冷血評論隨即引起撻伐,  也引來台灣警方關注。」 雖然該謝姓男子已經被逮捕 但從在台灣的留學生的角度看待的話,已經足以構成「嚴重恐嚇、威脅」了。 而因為根據馬來西亞的《刑事法典》第302 條,「殺人者,處死刑」,且是唯一的罰則、 毫無商量空間可言 (除非用第304 條的「誤殺」罪,但也要有證據表明「非出於故意而殘害人命」) 因此家屬有這樣的反應,實屬正常。 雖然個人希望案件可以根據「屬地主義」原則,案件在哪裡發生,就該在哪裡審理(即: 訊問、檢控等作業應在台灣繼續進行) 但假如無法保障被害者權益的話,引渡到馬來西亞審訊也是沒辦法的事了。 (嘆息) 至於聲請「國家賠償」的部分,這部分還是尊重家屬心中所想,這邊不多說什麼了吧。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34.120.192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6177362.A.C44.html

11/24 08:23, 3年前 , 1F
民進仔司法改革已成國際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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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3, 3年前 , 2F
科科,憲政危機,蔡政府應該處理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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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4, 3年前 , 3F
馬來西亞是依照伊斯蘭教的法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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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這回事喔,多數法律都根據世俗法而定 ※ 編輯: laptic (115.134.120.192 馬來西亞), 11/24/2020 08:25:59

11/24 08:25, 3年前 , 4F
有錢有勢的受害人家屬才讓總統道歉 沒錢沒勢政府幫你養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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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5, 3年前 , 5F
馬來人的智商意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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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6, 3年前 , 6F
台灣又一揚名國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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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6, 3年前 , 7F
馬來西亞這條法律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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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7, 3年前 , 8F
這事在馬國報很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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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馬來人在自己國內被殺有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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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7, 3年前 , 10F
不然你要跟習近平低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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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8, 3年前 , 11F
817支持的菸黨 司法大成功 反對的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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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29, 3年前 , 12F
來台灣念書這麼弱勢 是誰強迫他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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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而以,以後慢慢就改去對岸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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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32, 3年前 , 14F
馬來華人來台念書(學中文)是當年對岸搞文革我們這邊就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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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32, 3年前 , 15F
維護中華文化這些東西的產物~ 現在政府早就不認這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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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渡吧 有夠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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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那些(馬人來台念書)也是習慣而以,習慣可以慢慢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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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34, 3年前 , 18F
可教化真的是台灣法律之恥 法律人都該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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桶屍案證明 沒有可教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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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37, 3年前 , 20F
對自己人就霸氣 對外國人就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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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37, 3年前 , 21F
共三小,那以後都給受害家屬判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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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38, 3年前 , 22F
支持馬台簽引渡條約,對受害人家屬好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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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39, 3年前 , 23F
空投過去好了 然後以違法扔東西的名義賠一大筆錢 win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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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1, 3年前 , 24F
國賠個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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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2, 3年前 , 25F
馬來人真是野蠻,到處判死,難怪歐盟都懶得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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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4, 3年前 , 26F
不管屬地還屬人,都是中華民國的權力,看看之前陳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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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4, 3年前 , 27F
還有那個歐洲籍殺岳母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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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5, 3年前 , 28F
hello 引渡是雙向的 請問一下大馬政府有要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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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5, 3年前 , 29F
如果今天是台灣人在馬來西亞殺了馬人,馬來西亞政府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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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5, 3年前 , 30F
有資格説要引渡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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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6, 3年前 , 31F
大馬刑法應該也有屬地主義 他們要如何審判這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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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6, 3年前 , 32F
請不要講這麼無知的話 枉費你的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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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7, 3年前 , 33F
那換個說法,如果穆斯林在外國被殺,那些伊斯蘭國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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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7, 3年前 , 34F
以要求引渡嗎?似乎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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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8, 3年前 , 35F
犯案地跟犯案者都是台灣 馬國司法根本不可能審理這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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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9, 3年前 , 36F
提這個可笑要求之前 麻煩你們自己先查查自己國家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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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50, 3年前 , 37F
不是我要笑你 這要求看起來真的很沒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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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51, 3年前 , 38F
孫安佐算是幸運了,在美國犯案,不知道他父母花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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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才把人引渡回臺灣受審,可能也因為沒死人,所以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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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51, 3年前 , 40F
司法才同意引渡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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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52, 3年前 , 41F
不行引渡啊,你在台灣被殺高機率兇手不會被判死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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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52, 3年前 , 42F
~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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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53, 3年前 , 43F
這個送給大馬司法體系他們也不會理啦 笑死人 又不是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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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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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54, 3年前 , 45F
廢死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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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是他們的國民犯案地也不在大馬 誰理你啊 這實在很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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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03, 3年前 , 47F
今天如果死的是第一個逃掉的台女 民進黨就會裝死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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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03, 3年前 , 48F
希望馬來西亞能興起反台灣運動,不然垃圾法官問題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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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04, 3年前 , 49F
台灣法官爛要靠別國反對喔?要不要自己搬家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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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06, 3年前 , 50F
逼立委馬上訂法官淘汰法才是你們的希望啦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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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w孫安佐沒有被引渡 他是服刑完被美國直接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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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10, 3年前 , 52F
那這樣就有問題了,如果孫服完刑,為什麼臺灣司法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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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一次,這説不過去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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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死刑 難怪馬來西亞治安差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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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台灣是屬人主義啊 你在國外犯案我們也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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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調查跟美國是完全沒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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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如果人在國外服完刑了,回臺灣就不需要再被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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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除非沒服完中間交由臺灣司法判決(引渡審判)才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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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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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16, 3年前 , 60F
胡說八道 誰說在國外服完回來就不用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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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17, 3年前 , 61F
頂多抵刑期吧 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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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17, 3年前 , 62F
你可不可以自己查一下刑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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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18, 3年前 , 63F
還有你去查一下孫安佐是不是刑滿被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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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19, 3年前 , 64F
真心建議馬來西亞人去中國讀書 姦殺中國馬上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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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19, 3年前 , 65F
台灣犯罪島 加上繁體字 不適合馬來西亞學生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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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20, 3年前 , 66F
好吧,我一直以為孫是被引渡回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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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0:19, 3年前 , 67F
引渡是不可能的 除非他是在馬來西亞犯罪逃來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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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2:41, 3年前 , 68F
引渡?有簽司法互助引渡條約嗎?沒有你嘆息個啥?
11/24 12:41, 68F

11/24 12:42, 3年前 , 69F
引渡很好啊。照規矩來於法有據。馬來西亞法律很讚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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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2:42, 3年前 , 70F
簽條約啊。
11/24 12:42, 70F

11/24 13:45, 3年前 , 71F
馬國死刑開始執行了?不是還有一千多個死刑犯尚未執行?
11/24 13:45, 71F

11/25 15:24, 3年前 , 72F
馬來西亞同性戀要鞭刑
11/25 15:24, 7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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