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鍾明軒還在堅持153條

看板Gossiping作者 (網路上的芳鄰)時間3年前 (2020/11/08 08:06), 編輯推噓11(1108)
留言19則, 1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2/12 (看更多)
大家嚎。 當然口頭契約也算是契約的一種形式, 但是, 有說人家毀約會怎麼樣嗎? 如果今天對方有跟你說, 毀約的話全公司員工去死、公司關門, 這很具體, 才是對當事人有保障的內容; 反之今天只是在口頭上約定, 卻沒有實際的內容, 只是憑著空洞的約定, 因為對方毀約, 進而辱罵對方, 要對方員工去死之類的話, 難怪人家要跟你毀約, 笑死人, 不懂得契約精神, 還要在那邊硬扯法條, 是小孩子吵架唷? ※ 引述《brian900530 (LmWAng9)》之銘言 : 上次影片說出依照民法153條所以他跟木棉花的契約成立 : 但事實上那個傳Email的根本只是木棉花“公司”的接洽人,也就是說只有“談”契約 : 權力,除非公司有授權這位接洽人“代表公司”,否則有權做出跟鍾簽約意思表示的 只有 : 公司的“董事”或“經理人”,所以這位跟鍾接洽的人根本就不是民法153條所稱的當 : 人。 : 昨天就已經被洗臉洗到爆了,今天發道歉影片還在堅持同樣的法律見解 : 有沒有為何那麼堅持的八卦,嘻嘻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R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24.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4793990.A.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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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甲私丁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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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簽約沒有寫明違約條款也拿對方沒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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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沒上法院就隨便他說了 大概看準木棉花不想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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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阿...然後損害?沒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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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心無價,法院應該不會判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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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約就損害賠償啊,不過有損害才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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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回覆方式,只是為了出自己的一口氣罷了。而被駡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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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公關危機處理」卻顯的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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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他現在道歉方式是提油救火 試問以後誰還想跟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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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小心,找上他最後沒談成就拍影片狗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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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實際內容喔 一開始接洽時就說了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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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以後還敢找他嗎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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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約除了違約金以外 還會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 縱使契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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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文約定 但回歸民法 還是有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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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你要列舉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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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要分成兩個階段,看是請求哪一種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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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鍾要舉證自己的損害,而且還要看法院是否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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