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為什麼鍾明軒還在堅持15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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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影片說出依照民法153條所以他跟木棉花的契約成立. 但事實上那個傳Email的根本只是木棉花“公司”的接洽人,也就是說只有“談”契約的權力,除非公司有授權這位接洽人“代表公司”,否則有權做出跟鍾簽約意思表示的只有公司的“董事”或“經理人”,所以這位跟鍾接洽的人根本就不是民法153條所稱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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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鍾明軒 跟狂甲連相挺的. 帶種就組個甲律師團 請個甲律師. 木棉花 日本原廠 通通都告一告. 日本人最討厭不會看空氣的傢伙了. 鬧大一點 日本廠商才會知道你是誰. 以後業配只會更難接而已 嘻嘻. 還有啊. 網紅 Youtuber SJW. 這幾個 都是肥宅圈最討厭的族群 仇恨值本來就爆炸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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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 我台灣肥宅啦. 我日文版已經電影院刷完了. 中配本來也考慮刷一刷. 如果找這咖來幹我中配一定不會刷啦. 理由完全就是如回文所述. 這點我可以證明. 引述《Warheart ( ︶ 八 ︶ )》之銘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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