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瑞士12萬月薪 其實過得比台灣22k差
這種議題幾年前科技版就吵過了
去矽谷工作要談多少鎂才爽?
以ptt這種薪資乘以30、物價乘以1的可笑思維看
很多覺得8萬鎂就已經是天堂價
認為8萬鎂=240萬台票
在矽谷過著住豪宅開保時捷名模女友一週一個
的富豪生活
結果灣區的貧窮線聽說是10萬鎂
※ 引述《DCSHK (耳機)》之銘言:
: ※ 引述《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之銘言:
: : 這些在談國外物價的人應該要有一個常識。
: : 物價跟這個東西的生產成本還有稅有關,歐、美還有許多國家的物價之所以會比台灣
高
: : ,大部分的原因是因為他們的人力成本。
: : 全世界可以把外食當成常態的國家大概就是中國跟台灣,以華人為主的地方。歐、美
任
: : 國家除非家裡有礦,正常家庭都不會有天天吃外食這種配置。
: : 在日本,再小再爛的房子,至少都會配置有簡單的廚房,在歐美的學校宿舍,至少都
會
: : 配置共用廚房或是在自己的房間會有廚房區(Studio),為什麼要這樣作?因為這樣作
才
: : 能削減食物製作過程中的人力成本,而如果只計算食材本身,價格根本比台灣高不了
多
: : 少,甚至只低不高。
: : 在英國,鮮奶的價格比礦泉水便宜,高級的全有機鮮奶也不過跟我們好事多的鮮奶價
格
: : 差不多,牛肉、羊肉價格也便宜,因為英國本身就有非常發達的養殖業,但綠色蔬菜
價
: : 格略貴,因為英國本地沒有高品質蔬菜,很多由西班牙進口。所以西班牙的食材原料
也
: : 很便宜。這些價格是由於土地、氣候等生產參數決定的。
: : 同樣的,除了吃,居家生活各種技術也是英國必備的,在很多小鎮上都有開DIY商店
,
: : 英國居民自己修屋頂、水管都是必備技能,感冒的時候不上醫院吃成藥或是蜂蜜檸檬
,
: : 在餐廳裡面外食跟內用兩種價格....一切都是因為國外人力成本高,才發展出來的生
活
: : 習慣。
: : 台灣人使用低價人力爽慣了,想要在國外複製台灣的生活習慣,24小時都有便利商店
,
: : 滿街都是便宜小吃攤,70元一碗咖喱飯....然後再說國外物價貴,稅很重。那是因為
你
: : 在國外當觀光客,而不是生活,你在國外使用大量的人力成本。
: : 看著外國人薪水多然後說那邊物價高啦什麼的人其實是非常可悲的,你在台灣是低階
人
: : ,享用低階人力,但同時一起剝削低階人力。
: : 世界上的先進國家,絕大多數對於人力資源與服務的看法是一樣的,就是這是高價成
本
: : 所以他們薪水高,只有台灣對於人力成本的看法是絕對異常的,跟世界上大多數國家
先
: : 國家來說都是異常的,所以我們薪水低。
: : 瑞士是社會福利國家,稅當然重,但換來的代價是他們儲蓄率超低,當我們還在想著
存
: : 養老時,他們賺得錢不用考慮未來,每個月可以動用的錢又比我們多更多。
: : 只有鼠目吋光的台灣人才會高高興興的以高CP值的生活為榮,用東南亞的物價與人力
去
: : 供歐美日等級的服務給外國人時,忘記自己才是屬於東南亞的人力。
: 基本上只要住在台灣以外非亞洲人的地區都會有一個觀念
: "服務費用遠高於材料成本"
: 我在澳洲蹲了四年邁入第五年
: 要說物價絕對是台灣比較貴
: 光是物價而已,但是人力成本卻很低
: 所以在台灣很多人的觀念都是:吃外食比自己煮便宜,又方便
: 但是別的地方的觀念都是自己煮便宜很多
: 剛來澳洲蹲在爛農場的時候
: 因為薪水很少少到哭
: 我一個禮拜只能把伙食費壓在25澳以下
: (澳洲當時基本薪資大概19塊多)
: 25澳好像很少根本不夠
: 但是我能買
: 2公升鮮奶($2)
: 1公斤培根($5)
: 1盒蛋(12顆裝)($3)
: 5公斤半價的米($8)
: 500g冷凍花椰菜($2)
: 一條土司($1)
: 起司片24片裝($3)
: 美乃滋($2)
: 其中米跟美乃滋不是每周都要買
: 一個多小時的薪水足夠讓我活一個禮拜
: 台灣呢?
: 最低薪資每小時158算160好了
: 兩公升鮮奶買完就沒了
: 那外食一餐多少?
: 今天早上剛去買麥當勞
: 一份套餐$13
: 我目前薪水一小時$26
: 上班一小時可以吃兩份餐
: 台灣上班一小時可以吃一份多
: 另外提一下我車子前陣子電池老化該換了
: 光是電池本身就要$300,換電池的費用他跟我開$400
: (因為我開歐洲車,電池不再引擎室裡面,在座位下面)
: 換顆電池就要700澳
: 實在太貴我自己買電池上網看換電池的影片自己換好省下400
: 台灣不是物價便宜,是人力便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12.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1786041.A.EDA.html
→
10/04 12:36,
3年前
, 1F
10/04 12:36, 1F
→
10/04 12:38,
3年前
, 2F
10/04 12:38, 2F
推
10/04 12:38,
3年前
, 3F
10/04 12:38, 3F
→
10/04 12:38,
3年前
, 4F
10/04 12:38, 4F
→
10/04 12:39,
3年前
, 5F
10/04 12:39, 5F
→
10/04 12:39,
3年前
, 6F
10/04 12:39, 6F
→
10/04 12:40,
3年前
, 7F
10/04 12:40, 7F
推
10/04 12:43,
3年前
, 8F
10/04 12:43, 8F
→
10/04 12:46,
3年前
, 9F
10/04 12:46, 9F
推
10/04 12:51,
3年前
, 10F
10/04 12:51, 10F
推
10/04 15:42,
3年前
, 11F
10/04 15:42, 11F
→
10/04 15:43,
3年前
, 12F
10/04 15:43, 12F
→
10/04 15:43,
3年前
, 13F
10/04 15:43, 1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4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