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撿到遺失物被當竊盜犯該怎麼辦?
※ 引述《smilecccpk (微笑)》之銘言:
: 各位30CM、F奶大家好
: 最近小弟發生一件事情很雖洨
: 8月8日半夜11點左右在南科管理局的廣場平台撿到一台筆電跟隨身硬碟
: 當場打電話報警110,南科分隊就回撥給我請我把東西帶去警局,
: 當天晚上就沒事了。
: 隔天就接到警察的電話,說因為失主當初報警是報竊盜,
: 好心把東西拿過去分隊的我變成犯罪嫌疑人。
: 從偵查筆錄到出庭到最後不起訴處分,失主連個致歉等等都沒有
: 光是為了這件事情,請了三四次假,跑了兩三次警局、出庭
: 真的讓人一整個奇毛子很美送
: 今天就拿著不起訴處分書到警局,請員警撥電話給對方
: 真的只是為了一口氣,所以就跟對方主張百分之十的拾獲物主張,
: 對話過程對方一整個就是不把這件事情當一回事,甚至還說關他什麼事情。
: 我說就算摒除這中間因為你的關係而使我必須要請假、被扣薪水等的事情不提,
: 對你至少現在不起訴處分了,我還是可以主張10%的價金報酬
: 他就開始跳針怎麼認定價值,東西沒有價值,開始不斷跳針,
: 反正就是不願意道歉也不願意道謝
: 所以最後電話講到底就是法院見。
: 現在想要請教各位大大,除了拾得物的10%價值報酬以外,
: 請問我是否還可以請求民184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但是是否有辦法構成要件?
: 最後,我要跟宣稱2020年8月7日下午在南科管理局地下一樓停車場遭竊的失主葉先生說
: 謝謝你,讓我決定以後路上就算有人掉東西、掉錢、掉皮包,
: 我也絕對不會再雞婆好心主動去撿起來,甚至是報警等等事情
: 我也會教育我的小孩子以後絕對不要做好事,因為失去的人,連一聲謝謝也不會說
: 甚至還會讓你惹禍上身,讓你惹上一堆麻煩事!
其實在路上看到遺失物最好的方法真的就是不理他
像你這種案例太多了,好心被雷親,搞得得內傷
所以我兩次包包掉了,一次裡面放了手機跟幾千塊
一次裡面放了幾萬塊,回去找,包包都被人踢到旁邊,連動都沒動
就是現在的人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像你這樣的好人不多了
別太難過,至少你是個值得尊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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