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撿到遺失物被當竊盜犯該怎麼辦?

看板Gossiping作者 (@Oo煞氣a義美 oO乂卍)時間3年前 (2020/09/26 22:24), 編輯推噓6(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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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回一下好 拋磚引玉,希望可以釣到高手 我個人覺得誣告罪可能可以成立 先來看一下法條 刑法第169條第一項:「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這個罪呢要成立,通常需要兩個前題 我覺得原po的遭遇應該都要符合 1. 有跟事實不符的陳述》有捏造 因為原po是在停車場撿到, 理論上有監視器可以拍到他遺失的過程 如果有拍到是他自己放在地上走掉 》〉他跟警察說被偷,就是捏造 除非他可以證明.... 我還是不要說好了免得幫到他hehehehe 2. 要讓原po有被懲戒處分的風險 原po被控應是刑法第320條竊盜罪 》〉是刑法無誤 他這樣騙警察說是你偷ㄉ,捏造事實, 你的確有可能有被懲戒處分的風險 建議原po就吉下去了 法律人常常說: “刑事程序就是懲罰的一部分” 光是被左右鄰居、 公司長官知道這個人吃上刑事官司 收傳票,再一直跑法院 夠嗆的了。 以上! (可惡手機打字不能騙p幣) ※ 引述《smilecccpk (微笑)》之銘言: : 各位30CM、F奶大家好 : 最近小弟發生一件事情很雖洨 : 8月8日半夜11點左右在南科管理局的廣場平台撿到一台筆電跟隨身硬碟 : 當場打電話報警110,南科分隊就回撥給我請我把東西帶去警局, : 當天晚上就沒事了。 : 隔天就接到警察的電話,說因為失主當初報警是報竊盜, : 好心把東西拿過去分隊的我變成犯罪嫌疑人。 : 從偵查筆錄到出庭到最後不起訴處分,失主連個致歉等等都沒有 : 光是為了這件事情,請了三四次假,跑了兩三次警局、出庭 : 真的讓人一整個奇毛子很美送 : 今天就拿著不起訴處分書到警局,請員警撥電話給對方 : 真的只是為了一口氣,所以就跟對方主張百分之十的拾獲物主張, : 對話過程對方一整個就是不把這件事情當一回事,甚至還說關他什麼事情。 : 我說就算摒除這中間因為你的關係而使我必須要請假、被扣薪水等的事情不提, : 對你至少現在不起訴處分了,我還是可以主張10%的價金報酬 : 他就開始跳針怎麼認定價值,東西沒有價值,開始不斷跳針, : 反正就是不願意道歉也不願意道謝 : 所以最後電話講到底就是法院見。 : 現在想要請教各位大大,除了拾得物的10%價值報酬以外, : 請問我是否還可以請求民184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但是是否有辦法構成要件? : 最後,我要跟宣稱2020年8月7日下午在南科管理局地下一樓停車場遭竊的失主葉先生說 : 謝謝你,讓我決定以後路上就算有人掉東西、掉錢、掉皮包, : 我也絕對不會再雞婆好心主動去撿起來,甚至是報警等等事情 : 我也會教育我的小孩子以後絕對不要做好事,因為失去的人,連一聲謝謝也不會說 : 甚至還會讓你惹禍上身,讓你惹上一堆麻煩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74.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1130295.A.57B.html

09/26 22:34, 3年前 , 1F
要看171,很多支票掛失都被這條判刑,未指定犯人,而
09/26 22:34, 1F

09/26 22:34, 3年前 , 2F
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09/26 22:34, 2F

09/26 22:34, 3年前 , 3F
九千元以下罰金
09/26 22:34, 3F

09/26 22:35, 3年前 , 4F
另外過這麼久,可能監視器早就洗掉了,要接到電話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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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22:35, 3年前 , 5F
就告對方誣告了
09/26 22:35, 5F

09/26 22:44, 3年前 , 6F
他又不是送到警局才被報案竊盜的,何來誣告
09/26 22:44, 6F

09/26 22:48, 3年前 , 7F
誣告很難成立啦 撿這個動作本來就可以很多解釋
09/26 22:48, 7F

09/26 22:49, 3年前 , 8F
誰知道撿起來是送警局還是私吞 在當下的時間背景中
09/26 22:49, 8F

09/27 03:11, 3年前 , 9F
感謝分享 不能放過這個人
09/27 03:11, 9F

09/27 03:20, 3年前 , 10F
沒辦法成立
09/27 03:20, 10F

09/27 05:29, 3年前 , 11F
同意,一定要提告以正視聽
09/27 05:29, 11F

09/27 05:30, 3年前 , 12F
有嫌疑就能告了,會不會起訴是看檢察官
09/27 05:30, 12F

09/27 08:25, 3年前 , 13F
就建議每個撿到東西被用竊盜辦的都告遺失者誣告,來
09/27 08:25, 13F

09/27 08:25, 3年前 , 14F
啊!互相傷害啊!
09/27 08:25, 14F

09/27 10:46, 3年前 , 15F
拜託 誣告最不是這樣的
09/27 10:46, 15F

09/27 11:00, 3年前 , 16F
某B不滿A分手故意告某A 性侵,此時某A可反訴誣告。不要
09/27 11:00, 16F

09/27 11:00, 3年前 , 17F
誤導
09/27 11:00, 17F

09/27 12:14, 3年前 , 18F
1樓正解!!對方又沒指定「他人」根本不適用169呀
09/27 12:14, 18F

09/27 12:15, 3年前 , 19F
用171準誣告罪比較正確
09/27 12:15, 19F

09/27 13:32, 3年前 , 20F
169真的不是這樣用的
09/27 13:32,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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