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時力:科技偵查法如龍捲風只有5天預告期

看板Gossiping作者 (阿席打卡)時間3年前 (2020/09/15 00:29), 3年前編輯推噓11(154167)
留言186則, 12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11 (看更多)
忙完之後才有時間看草案內容 回應一下啦 你說繞過通保法 問題就是這些偵查方式根本不在通保法的範圍內! 以GPS偵查為例 是利用衛星定位紀錄人的位置 跟通訊監察有關逆? 完全不在通保法你要怎麼辦? 這點在最高法院106年台上3788號判決已經講過了 就是要求要有其他法律授權始得為之 除非你認為在利用科技犯罪的現代 偵查機關只能用古代方式偵查 人在火箭飛你在地上追 根本沒辦法打擊犯罪、被法院宣告違法取證 被告無罪後 到時候再來罵法官恐龍? 北律的回應也是針對無緊迫為何法務部給的時間那麼少 跟細部規定未採法官保留的密度有爭執 但說真的 本來就會因為侵害程度不同 採取不同程序規定 尤其針對隱私權侵害較小情形 不然法官保留根本沒辦法因應偵查多變情形 雖然草案立法的方式我也不苟同 我不否認草案很多內容需要深就 例如短期GPS檢察官授權 來源端監察的授權方式等等 但說立這個法就是政府怎樣怎樣 德國100a修法有來源端通信檢察 對於違反聯邦恐怖主義(啊就國家安全) 也有線上搜索的規定 問題從來在適用的案件跟授權的層級 例如要高等法院法官核發 而不是說綠共啊我全部都不要 而是在兼顧人權跟打擊犯罪取得平衡好嗎 (不然搜索監聽通通廢一廢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224.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0100971.A.40B.html ※ 編輯: Arsitaka (220.132.224.97 臺灣), 09/15/2020 00:30:40

09/15 00:35, 3年前 , 1F
你都說很多地方需要深究,這次開5天,當然先退回再說。到
09/15 00:35, 1F

09/15 00:35, 3年前 , 2F
不如說都有說,沒急迫性要60天,你說最近有什麼急迫性嗎?
09/15 00:35, 2F

09/15 00:36, 3年前 , 3F
這根本不用護航,退完要討論再討論,而且這類重大的法案
09/15 00:36, 3F
我不認同法務部說的急迫啊 ※ 編輯: Arsitaka (220.132.224.97 臺灣), 09/15/2020 00:37:28

09/15 00:36, 3年前 , 4F
為什麼反那麼嚴重,不就某黨一直強調"個人隱私"部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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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0:37, 3年前 , 5F
然如果當初大家都挺,沒犯罪就不用怕,現在也沒人反對了
09/15 00:37, 5F

09/15 00:37, 3年前 , 6F
中國人最自由也最有人權,你說對吧。
09/15 00:37, 6F

09/15 00:37, 3年前 , 7F
所以就先退呀,我打那麼多,監控line群組時候,你如何保
09/15 00:37, 7F
中國有問題在於沒有法院審查、沒有法律明確授權 國家就恣意為之

09/15 00:38, 3年前 , 8F
只要不罵黨 不愛國 沒什麼好怕的
09/15 00:38, 8F
※ 編輯: Arsitaka (220.132.224.97 臺灣), 09/15/2020 00:40:00

09/15 00:38, 3年前 , 9F
障非必要人員的對話紀錄。用洗腦還是修改記憶的方式處理
09/15 00:38, 9F

09/15 00:38, 3年前 , 10F
總不能當作沒看到就沒事吧。還是監控只監控語音部分,你
09/15 00:38, 10F

09/15 00:39, 3年前 , 11F
認為可能嗎?進立法院,大黨想過就過了,還需要反?
09/15 00:39, 11F

09/15 00:40, 3年前 , 12F
假設上次誘拐事件,對方監控line,還真的給他發現蘿莉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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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0:40, 3年前 , 13F
群組,你說檢警不會去追?相反的,最終就是大家都暴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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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端通訊監察的本質就是這樣 所以囉 限定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就很重要 看你是要限制重罪或是限定國安相關犯罪 ※ 編輯: Arsitaka (220.132.224.97 臺灣), 09/15/2020 00:44:01

09/15 00:41, 3年前 , 14F
被監控的風險下。中國要法院審查有難度嗎ˊˋ?
09/15 00:41, 14F

09/15 00:41, 3年前 , 15F
再怎麼急迫,法官保留至少要採書面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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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0:41, 3年前 , 16F
你看看,中國要搞個法條,還或多或少給你安排一兩個反對
09/15 00:41, 16F

09/15 00:42, 3年前 , 17F
者,給你看看假民主。總比直接黨說了算強行通過,你投反
09/15 00:42, 17F

09/15 00:42, 3年前 , 18F
對票還黨紀處分,搞到都不知道誰比較"民主"了。不演了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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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0:43, 3年前 , 19F
是被大家罵的原因。反對者還被說是民進黨的英雄呢,呵
09/15 00:43, 19F

09/15 00:43, 3年前 , 20F
中國的問題就是沒法院審查,這草案也是啊!
09/15 00:43, 20F

09/15 00:44, 3年前 , 21F
反正我的想法就只有,想蠻幹就先退掉,等討論有結果再提
09/15 00:44, 21F

09/15 00:44, 3年前 , 22F
本質就這樣無誤,所以大家為什麼不想被監控,不就因為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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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0:45, 3年前 , 23F
這法案我只看見調查權的過度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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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0:45, 3年前 , 24F
些人一直反對中國的沒犯罪就不用怕。對他們來說,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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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0:45, 3年前 , 25F
有犯罪就抓,也是一定程度的重罪或者國安相關犯罪,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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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0:46, 3年前 , 26F
主動去抓。說到底,大家討厭就是討厭中國那套。而更討厭
09/15 00:46, 26F
那是另一個問題 中國國安法有意圖顛覆國家的罪 而且不用強暴脅迫就可以處罰 有這種法律加上一個不法治的國家恣意讓國家侵害權利是危險的 才是我們反對的理由 我不敢說我們是成熟法治國家 至少這幾年我們法治有很大的進步 而且對比國安法的意圖顛覆國家陰謀犯的 刑法100條已經被修正了 ※ 編輯: Arsitaka (220.132.224.97 臺灣), 09/15/2020 00:50:03

09/15 00:46, 3年前 , 27F
的是,要你贊成原因也是中國那套(沒犯罪就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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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0:47, 3年前 , 28F
至於為什麼會有人討厭中國,這問題就該歸功當初誰極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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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0:47, 3年前 , 29F
張不是?必要之惡大家都懂,但選前和你說沒必要搞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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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0:47, 3年前 , 30F
選後和你說,這是必要之惡,當然沒人懂。如果這法案是k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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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0:48, 3年前 , 31F
如果立法是直接繞過法官保留...我覺得很扯╮(╯_╰)╭
09/15 00:48, 31F

09/15 00:48, 3年前 , 32F
提出來的,你會支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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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0:48, 3年前 , 33F
行政部門刻意繞過法院審查,司馬昭之心還用說嗎
09/15 00:48, 33F
要禁止的是侵害過大需要法官審查卻繞過的部分 今天檢察官在公開場合對嫌疑人拍照此種隱私侵害極低的情形也要法官保留?
還有 115 則推文
還有 16 段內文
09/15 01:46, 3年前 , 149F
絡人也有,你當然不用"額外"的功能了。唯一問題是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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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1:46, 3年前 , 150F
背景執行,但line基本上都背景執行吧。剩下大概就是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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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1:47, 3年前 , 151F
自動開啟行動通訊或wifi,所以手機關機或是切斷網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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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1:47, 3年前 , 152F
更正:line官方說不行,在此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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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1:47, 3年前 , 153F
能防止被監控,不過..通訊APP本來就一定要網路了。GPS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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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1:48, 3年前 , 154F
有喔,你看整個line包山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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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1:51, 3年前 , 155F

09/15 01:51, 3年前 , 156F
自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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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1:52, 3年前 , 157F
所以我講的沒錯吧?視訊通話、語音通話、文字紀錄等,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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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1:52, 3年前 , 158F
符合內容的"尚未加密",你拿我講的東西來反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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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1:53, 3年前 , 159F
他並沒有任何限制,例如限定語音或文字。也就是傳輸"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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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1:53, 3年前 , 160F
"、聯絡人、GPS位置,這些都算尚未加密資訊。這就看木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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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1:54, 3年前 , 161F
功能性,強大一點,A片群組傳的A圖、A片也能記錄,然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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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1:54, 3年前 , 162F
送給監察人員知道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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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1:55, 3年前 , 163F
監視人員才對
09/15 01:55, 163F

09/15 02:00, 3年前 , 164F
至於為什麼不能擷取"加密"過的通訊,除了無法破解外,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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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2:00, 3年前 , 165F
點是爭議太大,只能說,不能做。當初美國打官司要蘋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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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2:01, 3年前 , 166F
供破解iphone的相關技術,吵多大?能破解"加密"的通訊,
09/15 02:01, 166F

09/15 02:02, 3年前 , 167F
對各家APP廠商來說都很傷,沒人會主打我家的加密做做樣子
09/15 02:02, 167F

09/15 02:02, 3年前 , 168F
容易被國家破解,所以犯罪預防很安全不是?
09/15 02:02, 168F

09/15 02:02, 3年前 , 169F
只能做,不能說。實際上破解手機還是有啦,私底下的。
09/15 02:02, 169F

09/15 02:03, 3年前 , 170F
喔,有啦。如果真要做到不是不可能,但廠商要合作。也就
09/15 02:03, 170F

09/15 02:04, 3年前 , 171F
是點對點的每款加密金鑰皆不同,也就是如果檢方能請該公
09/15 02:04, 171F

09/15 02:04, 3年前 , 172F
司提供犯罪者兩人(要證據)的金鑰,這做法下,理論上能確
09/15 02:04, 172F

09/15 02:05, 3年前 , 173F
保其他人的隱私。至於能不能做到...你自己想看看吧。
09/15 02:05, 173F

09/15 02:12, 3年前 , 174F
先離開了,反正這案子在討論合不合理之前,光想蠻幹、硬
09/15 02:12, 174F

09/15 02:13, 3年前 , 175F
過這點,就足以被稱為綠共了。立法院審查,你我都知道怎
09/15 02:13, 175F

09/15 02:13, 3年前 , 176F
審查的,呵。至於案子本身,撤掉後,還要推再來討論吧。
09/15 02:13, 176F

09/15 02:21, 3年前 , 177F
傻眼啊,你都說有疑慮了還不踩剎車而是要馬上衝?我他媽笑死
09/15 02:21, 177F
你哪裡看到我說要衝 笑死

09/15 03:43, 3年前 , 178F
不認同內容也無法接受粗暴程序
09/15 03:43, 178F

09/15 04:58, 3年前 , 179F
只能說 時間太趕 五天真的很搞笑
09/15 04:58, 179F

09/15 14:54, 3年前 , 180F
t大戳破幹嘛,真理越辯越明,ok的
09/15 14:54, 180F
事實就是設備端通訊監察就是對於傳輸訊息的擷取啦,就是對於傳輸”通訊”的擷取 就跟監聽一樣 法條僅限授權對於通訊內容擷取 通保法對於通訊的定義 本來就是包含文字符號影像聲音了 (通保法3條) 另外設計位置資訊、聯絡人有包含在通訊裡面? 根本不會涉及其他木馬程式操控電腦 再附上一個草案的條文: https://i.imgur.com/S6K4B5Q.png
你說違反?取得部分不得作為證據阿 有相關救濟主張確保處理阿 ※ 編輯: Arsitaka (223.137.219.196 臺灣), 09/15/2020 15:08:22 講難聽一點,完全不用規定全部禁止也是可以啊 就是價值取捨而已 問題是現代犯罪型態誰跟你用電話等著被監聽 講一個八卦版最討厭的詐騙集團啦 用LINE、SKYBE通話避免電話竊聽 你要怎麼有效率的偵查犯罪? 犯罪技術高超結果偵查機關沒有相對應的合法武器 等到被宣告違法取證證據不能用被告無罪再來怪法官? 如何在打擊犯罪跟隱私保護中取得平衡才是最佳解 而不是一味的禁止新興偵查方式 到時候被犯人侵害才在那邊哭哭 ※ 編輯: Arsitaka (120.126.194.249 臺灣), 09/15/2020 15:17:46 ※ 編輯: Arsitaka (120.126.194.249 臺灣), 09/15/2020 15:23:21

09/15 15:31, 3年前 , 181F
重點是1.法律保留程度的權衡,你我都知道原則性是法律
09/15 15:31, 181F

09/15 15:31, 3年前 , 182F
,底線就是隱私跟人權。技術性細節性可以用行政規則,
09/15 15:31, 182F

09/15 15:31, 3年前 , 183F
而不是全部跳過立法跟司法審查。2.執政黨行政部門現在
09/15 15:31, 183F

09/15 15:31, 3年前 , 184F
傾向便宜行事,甚至變本加厲,民主政治是這樣玩的嗎?
09/15 15:31, 184F

09/15 15:32, 3年前 , 185F
易言之,如果執政黨是藍或白,各位同意嗎? 其他都是多
09/15 15:32, 185F

09/15 15:32, 3年前 , 186F
餘的!
09/15 15:32, 18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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