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黃捷退黨!

看板Gossiping作者 (近藤勇)時間3年前 (2020/08/26 20:54), 編輯推噓5(612)
留言9則, 9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0/164 (看更多)
我不懂用經驗法則哪裡有問題????? 看下面這些法條 經驗法則當然是審查的重要依據 我覺得時力的做法是對的 行政訴訟法 第43條 第 43 條 行政機關為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 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並將其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 民事訴訟法第222條 法院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不得違背論理及經驗 法則。 刑事訴訟法第155條 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 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 ※ 引述《cheinshin (那就這樣吧)》之銘言: : https://reurl.cc/v15Y4j : 是選舉的公信度。 : 至於擱置入黨申請兩個月,黨中央稱「刷卡不符合經驗法則」,要我妹去現場拍照補件, : 更是令人啼笑皆非,原來入黨看的是審查者的經驗法則,不是照白紙黑字的入黨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5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8446452.A.273.html

08/26 20:54, 3年前 , 1F
黨章沒寫
08/26 20:54, 1F

08/26 20:54, 3年前 , 2F
那個已經沒用了
08/26 20:54, 2F

08/26 20:55, 3年前 , 3F
黨章沒寫
08/26 20:55, 3F

08/26 20:56, 3年前 , 4F
對啊 黨章又沒寫不行 黃捷鑽個黨章漏洞很過份嗎
08/26 20:56, 4F

08/26 20:56, 3年前 , 5F
不意外 上次跟陳其邁眉來眼去 一定加入DPP
08/26 20:56, 5F

08/26 20:56, 3年前 , 6F
呃…那只是一個藉口而已,兩邊支持者沒人在乎啦
08/26 20:56, 6F

08/26 20:58, 3年前 , 7F
不要學DPP 邊選邊改規則好嗎?
08/26 20:58, 7F

08/26 21:00, 3年前 , 8F
政黨沒規定你要進來就讓你進來吧?非黨員幹嘛用黨章?
08/26 21:00, 8F

08/26 22:30, 3年前 , 9F
黨章有寫不能配票嗎?
08/26 22:30,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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