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黃捷退黨!
我不懂用經驗法則哪裡有問題?????
看下面這些法條 經驗法則當然是審查的重要依據
我覺得時力的做法是對的
行政訴訟法 第43條
第 43 條
行政機關為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
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並將其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
民事訴訟法第222條
法院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不得違背論理及經驗
法則。
刑事訴訟法第155條
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
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
※ 引述《cheinshin (那就這樣吧)》之銘言:
: https://reurl.cc/v15Y4j
: 是選舉的公信度。
: 至於擱置入黨申請兩個月,黨中央稱「刷卡不符合經驗法則」,要我妹去現場拍照補件,
: 更是令人啼笑皆非,原來入黨看的是審查者的經驗法則,不是照白紙黑字的入黨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5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8446452.A.273.html
→
08/26 20:54,
3年前
, 1F
08/26 20:54, 1F
推
08/26 20:54,
3年前
, 2F
08/26 20:54, 2F
推
08/26 20:55,
3年前
, 3F
08/26 20:55, 3F
推
08/26 20:56,
3年前
, 4F
08/26 20:56, 4F
推
08/26 20:56,
3年前
, 5F
08/26 20:56, 5F
推
08/26 20:56,
3年前
, 6F
08/26 20:56, 6F
→
08/26 20:58,
3年前
, 7F
08/26 20:58, 7F
噓
08/26 21:00,
3年前
, 8F
08/26 21:00, 8F
推
08/26 22:30,
3年前
, 9F
08/26 22:30, 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爆卦
684
1469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0 之 164 篇):
爆卦
684
1469
爆卦
36
101
爆卦
5
17
爆卦
6
13
爆卦
43
106
爆卦
26
76
爆卦
7
26
爆卦
9
22
爆卦
35
95
爆卦
5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