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求救 被Fixtw網站依刑法提告了

看板Gossiping作者 (明天的太陽)時間5年前 (2020/08/04 09:12), 5年前編輯推噓1(218)
留言11則, 7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7/21 (看更多)
反正fixtw就是利用人性的弱點 貪小便宜以及怕麻煩 要是原原原po自己去警局網頁自己填寫就沒任何事情了 但是警局網頁一筆一筆輸入麻煩啊 --------->怕麻煩 然後又用免費30次的額度,多開帳號-------->貪小便宜 不要說檢察官不起訴,要是真的告了 筆錄還是要做 偵查庭還是要去 不到就是拘提 這一串囉哩八縮的程序 請假的損失+跑警局法院的心力 一般人無故挨告可能還頂得住 但是 連警局網頁輸入都覺得麻煩的人 大概就是付錢了事 或更慘的 做完筆錄被嚇到 再付錢了事 ※ 引述《rfvujm (Rfvujm)》之銘言: : 來 : 首先呢 : 到裁判書查詢網頁 :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efault.aspx : 搜尋 FixTW : 還有 極速檢舉 : 會出現...... : 沒有 : 什麼都沒有 : 如果他有成功告人(前面有人貼biker版有人發生一樣的事) : 對方不和解並檢察官起訴的話 : 上面就會有裁判書資料 : 但什麼都查不到 : 要嗎是前面的人都怕到和解付錢 : 要嗎是沒一個檢察官想理的不起訴 : ※ 引述《sydney2001 (..)》之銘言: : : 如題 : : 平常會順手檢舉家裡附近太誇張的違停(直接擋住一個車道那種) : : 檢舉量沒有很多 (記得總共不超過15件),所以就也還沒想升級付費方案 (免費每月30件) : : 只是當初一個朋友怕麻煩也用我的身份證申請 : : 有天回家突然顯示帳號異常,要我聯絡客服 : : 他問我是不是有用其他fb帳號,我如實以告 : : 他口氣突然變很差,跟我說 : : "你竟敢騙我" : : "你有看我們"簽定"的合約嗎,沒有仔細看的話,可能你現在要看一下了" : : 並且說要提告 : : “晚上12點前請他聯絡我,否則明天我就依法提告” : : https://i.imgur.com/qWDnNQP.jpg
: : 本來我覺得怪怪的這樣也能告?不想理他 : : 結果!他今天又傳訊來,說已經到警局備案了,我真的開始覺得很擔心... : : 畢竟不是法律專業,我還是怕怕的 : : https://i.imgur.com/eGcUdbb.jpg
: : 詳細看他使用條款才發現,裡面提到 : : "您不得代替別人送案件,也不得登入二個(包含二個)以上之 Facebook 帳號, : : 否則每送出一個案件就賠償 FixTW 台幣一千元整。" : : 想問一下,但又怕他們有養帳號,所以發個 P 幣看能不能多點鄉民給意見 : : 到底該不該付贖金? 畢竟也不是一筆小數目 : : --- : : 每十推發100P,發到100樓 : : --- : : *其實我一直沒印象有勾選"同意合約"的部分 : : 只記得填完聯絡資料就可以送件了 : : 剛才才發現原來填聯絡資料頁面上某處有列出幾行字 : : 表示使用服務=同意條款,也沒有地方可以勾選同意 : : 只能怪我當初太不小心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203.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6503572.A.6F7.html

08/04 09:14, 5年前 , 1F
XD
08/04 09:14, 1F

08/04 09:15, 5年前 , 2F
懶人才會買這個 我都上網頁檢舉
08/04 09:15, 2F
他就是沒買 現在還沒看過有買然後被fixtw告的 ※ 編輯: waakye (36.237.203.58 臺灣), 08/04/2020 09:19:03

08/04 09:19, 5年前 , 3F
利用懶人的弱點
08/04 09:19, 3F

08/04 09:23, 5年前 , 4F
所以真的有人被告嗎?
08/04 09:23, 4F
網路上只能查到起訴之後的,目前沒有 但是起訴之前的程序是查不到的 只能看有沒有其他苦主要分享

08/04 09:27, 5年前 , 5F
違規停車也是貪一時方便,互相傷害的最佳例
08/04 09:27, 5F
違規仔還有免費仔互相傷害!

08/04 09:27, 5年前 , 6F
回四樓,也可能是業配?
08/04 09:27, 6F
※ 編輯: waakye (36.237.203.58 臺灣), 08/04/2020 09:29:27

08/04 09:59, 5年前 , 7F
告的那條檢查官會過嗎
08/04 09:59, 7F

08/04 15:08, 5年前 , 8F
為什麼是貪小便宜,原po案例是三個人開了三個帳號,
08/04 15:08, 8F

08/04 15:08, 5年前 , 9F
只是用了同樣的身分證字號,站方也沒定義清楚享有免
08/04 15:08, 9F

08/04 15:08, 5年前 , 10F
費額度的單位是什麼,他不允許一證多用但卻能做出這
08/04 15:08, 10F

08/04 15:08, 5年前 , 11F
樣的操作,但這在軟體工程本然就不應該發生
08/04 15:08,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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