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洪仲丘案沸沸揚揚,殺警案最終2死=無感?!
※ 引述《dispptt (dispptt)》之銘言:
: 等等 這是我的錯覺嗎??
: 為什麼殺警案大家好像都沒有感覺一樣 這明明比洪仲丘案嚴重多了
: 殺警如果可以無罪 我跟你說 以後警察就看戲就好了 你民眾等著自食惡果
: 洪仲丘案 一個24歲的年輕人掛掉 吵得沸沸揚揚號稱百萬人上街頭
: 殺警案最終造成2死 死掉的警察很剛好 也是24歲 怎麼民眾好像無感耶
: 這兩件事的差別是???????????????????
: 有人跟我一樣覺得很扯的嗎??????????
: 他爸活活氣死耶 然後你各位在那邊裝死當沒看到 這樣?
誰沒感覺?現在不是被害家屬又提上訴?
其實你如果去看看社會上過去曾發生的事
再去看看各行各業生態
然後再回頭過來看為何刑事案件判的不盡大家樂見的結果
法官照國際條款在走,有精神疾病當下無意識所做的行為確實無法判罪
但像當年北一女潑流酸事件為何由無罪改為有期6年
是從她預謀去準備器材 而判
台灣雖然號稱民主國家
但現在就是彌漫著一種 我不爽 我為了防馭 所以我就可把對方弄傷弄死
像桃園警察林則均 還有一個軍人因家中有孕婦發現小偷也把小偷打死 只判陪對方幾萬 連
十萬也沒 他還對鏡頭說他絕不會去付那錢
那試問 你現在是認為警察為民犧牲必須給這人無期或死刑 或你是真好喊正義?
洪仲丘事件,只要你問當過兵就知道 是洪自己白目挑戰威權
當時就也因為他的死 大家高潮
換來一個戴口罩長的很普通的姐姐會對鏡頭說話 結果
還真的選上立委 4年國家給了她2000多萬的薪水換了什?
一個一開始還抱怨辦公室不是軍怨處理室
再想續任拿出她受理的陳情案?
就跟小燈泡媽跟黃捷在高雄設了一個啥小被害家屬團體?
到底目標是改善隨機殺人這狀況,還是管他幾個人又被殺 先把被害家屬湊起來?這很可笑
耶
法官為了要給公道 要壓力 時間 精神 一個月領的錢
沒立委的一半
所以能怪法官嗎?下輩子再看自己是否會因為要伸張正義去做勞力勞心工作還不討好
而政治人只要張開嘴跟吃飯一樣 好多錢
所知很敬重願意為了他人冤屈站出來的人!
抗爭才會聽見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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