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學姊半醉醒喊我要 男大生左右為難還是給了
: 檢察官偵辦時,同時調閱監視器畫面,看見二人走回學校的途中動作親暱,並在他們的LI
: NE中提到「平分包廂費」,女方回說「我的部分,用我的美色付給你了」、「處男,你也
: 加油」等親暱對話。因此檢方認定女方沒有其他的積極證據佐證,無法單憑自述證明被告
: 有性侵的事實,於是全案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關於人性方面就不多談了,畢竟這是這個女生自己的行為,不該因此罵全部台女
不過制度面法律面就很不公平了
這樣的結果,居然只是不起訴........
那這會導致啥,很多人都來凹凹看算了
反正失敗也不會怎樣
且成本很低,去警局報個案就好
說到這個,外國就有啥藐視司法罪,濫用司法資源的罪的東西
我知道會有人說反告誣告
少來了
有幹泡事實,這要反告誣告一定失敗的
從這案例,有幹泡事實,只是證據不足
基本上女方這樣告下去,男方已經被掛上強暴嫌疑的罪名,只不過證據不足
有些人甚至會認為真的有強暴,只不過證據不足被男方躲掉而已
別看網路上台女台女的罵,你看看現實這兩人誰得到的罵聲會比較多
女生團大概會用異樣眼光看這男的
男生團有騎士團這種東西,當然會站在女生角度想爭取女生好感度
簡單說就是性別優勢啦
簡單說婊子得到了貞節牌坊
以後有人罵他婊子,他可以說我真的被強暴,只是證據不足,我好可憐
誣告幾乎是要無中生有才會成功
例如說根本連炮都沒打就告人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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