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學姊半醉醒喊我要 男大生左右為難還是給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3年前 (2020/06/04 09:59),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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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察官偵辦時,同時調閱監視器畫面,看見二人走回學校的途中動作親暱,並在他們的LI : NE中提到「平分包廂費」,女方回說「我的部分,用我的美色付給你了」、「處男,你也 : 加油」等親暱對話。因此檢方認定女方沒有其他的積極證據佐證,無法單憑自述證明被告 : 有性侵的事實,於是全案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關於人性方面就不多談了,畢竟這是這個女生自己的行為,不該因此罵全部台女 不過制度面法律面就很不公平了 這樣的結果,居然只是不起訴........ 那這會導致啥,很多人都來凹凹看算了 反正失敗也不會怎樣 且成本很低,去警局報個案就好 說到這個,外國就有啥藐視司法罪,濫用司法資源的罪的東西 我知道會有人說反告誣告 少來了 有幹泡事實,這要反告誣告一定失敗的 從這案例,有幹泡事實,只是證據不足 基本上女方這樣告下去,男方已經被掛上強暴嫌疑的罪名,只不過證據不足 有些人甚至會認為真的有強暴,只不過證據不足被男方躲掉而已 別看網路上台女台女的罵,你看看現實這兩人誰得到的罵聲會比較多 女生團大概會用異樣眼光看這男的 男生團有騎士團這種東西,當然會站在女生角度想爭取女生好感度 簡單說就是性別優勢啦 簡單說婊子得到了貞節牌坊 以後有人罵他婊子,他可以說我真的被強暴,只是證據不足,我好可憐 誣告幾乎是要無中生有才會成功 例如說根本連炮都沒打就告人性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4.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1235947.A.13B.html

06/04 09:59, 3年前 , 1F
誣告是要確定有犯意才成立
06/04 09:59, 1F

06/04 10:00, 3年前 , 2F
所以很難
06/04 10:00, 2F

06/04 10:02, 3年前 , 3F
男的也告下去啊
06/04 10:02, 3F

06/04 10:23, 3年前 , 4F
以後要先下手為強了 比她早提高
06/04 10:23, 4F

06/04 11:02, 3年前 , 5F
同意本篇,社會上的性別偏見已經被法律及制度給接受了。
06/04 11:02,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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