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學姊半醉醒喊我要 男大生左右為難還是給了
※ 引述《ptt987654321 ()》之銘言:
: : 檢察官偵辦時,同時調閱監視器畫面,看見二人走回學校的途中動作親暱,並在他們
的
: : NE中提到「平分包廂費」,女方回說「我的部分,用我的美色付給你了」、「處男,
你
: : 加油」等親暱對話。因此檢方認定女方沒有其他的積極證據佐證,無法單憑自述證明
被
: : 有性侵的事實,於是全案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 關於人性方面就不多談了,畢竟這是這個女生自己的行為,不該因此罵全部台女
: 不過制度面法律面就很不公平了
: 這樣的結果,居然只是不起訴........
: 那這會導致啥,很多人都來凹凹看算了
: 反正失敗也不會怎樣
: 且成本很低,去警局報個案就好
: 說到這個,外國就有啥藐視司法罪,濫用司法資源的罪的東西
: 我知道會有人說反告誣告
: 少來了
: 有幹泡事實,這要反告誣告一定失敗的
: 從這案例,有幹泡事實,只是證據不足
: 基本上女方這樣告下去,男方已經被掛上強暴嫌疑的罪名,只不過證據不足
: 有些人甚至會認為真的有強暴,只不過證據不足被男方躲掉而已
: 別看網路上台女台女的罵,你看看現實這兩人誰得到的罵聲會比較多
: 女生團大概會用異樣眼光看這男的
: 男生團有騎士團這種東西,當然會站在女生角度想爭取女生好感度
: 簡單說就是性別優勢啦
: 簡單說婊子得到了貞節牌坊
: 以後有人罵他婊子,他可以說我真的被強暴,只是證據不足,我好可憐
: 誣告幾乎是要無中生有才會成功
: 例如說根本連炮都沒打就告人性侵
不是藐視司法罪
應該是這個 妨礙司法公正罪
出自英格蘭和愛爾蘭的法律 曾被英國統治的香港也有
妨礙司法公正 在維基所寫的定義就是
“具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及意圖的作為 一連串的行為或作為”
具體行為有表列 其中一項就是
提出虛假的指控
那重點來了 台灣有沒有人提倡立法這種罪呢?
有的 就是前立委黃國昌
還多次質詢法務部相關進程 雖然答詢時都說有擬好條文 已送行政院
可惜台灣的政客們怎可能讓它入法
妨礙司法公正的具體行為滿廣的 有興趣可以去google
另外 關說也被跟妨礙司法公正併合討論
所以是不良政客很討厭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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