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嘉義殺鐵警判無罪 嘉義地院重裁交保50萬加8限制
台灣媒體、政治和社會的烏煙瘴氣,絕對脫離不了開口閉口就是「我覺得」的愚民。已經解嚴30年了,思維卻還是停留在戒嚴時代的「看共產主義的書就是共匪!」二分法,完全沒有演化出獨立思考的能力。
一個年輕警察的意外身亡當然讓人痛心和同情,但精神疾病患者的需求有任何人在乎嗎?沒有,台灣人依舊是習慣解決發現問題的人而不是問題本身。從警政署長和立委沒有一個人敢質疑檢討警察執勤時防護裝備的不足,就像2015年新屋消防員殉職6人,2018年平鎮工廠火災殉職5人,2019年台中工廠火災殉職2人,每次也是群情激憤的說要保護消防員改善裝備,5年了,改變了什麼?
難道這13位年輕消防員的生命比較沒價值嗎?為什麼沒有立委和上百萬民眾出來痛罵要殺人償命???還是消防員的工作是救災,殉職也是應該的???
以這些人刻意忽視鐵路殺警案犯人精神疾病的觀點,將來任何災害現場,在能夠百分之百保障消防員安全的情況之前,是不是都不該貿然衝進去救災???
如果是這樣,錢櫃火災死的早就就不只是6個人了。
鄉愿自助餐的思維邏輯:
防疫要靠專業人士(O)
法律要靠專業人士(X)
自己犯法找專業人士(O)
別人犯法的時候我就是專業人士(O)
立委要選專業人士(X)
如果一個病人因為無法控制情緒而殺人就應該被判死刑沒得商量,那能夠控制的因為超速闖紅燈酒駕等等原因撞死人的駕駛豈不是更罪大惡極該被凌遲處死五馬分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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